精彩片段
第一章 催命符《爹用命藏的半本瓷书,引来了香港大佬,用人血点釉》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爹香港大佬,讲述了第一章 催命符1987年,景德镇的梅雨,下得能把人骨头泡软。我叫陈素衣,十七岁,刚从陶瓷学院毕业,可我爹陈牧野——景德镇最后一个能烧出“祭红”的老匠人,在前夜咳着血,死在了弄堂深处的老屋里。他走的时候,指甲死死掐进我掌心的老茧里,枯瘦的手攥得我生疼,嘴里反复念叨着:“素衣,郎红难烧,配方我带走了……但你记住,真正的祭红,要用人血点釉!”我以为那是他弥留之际的谵语。直到深夜,我蹲在他的老屋整理遗物,...
1987年,景德镇的梅雨,下得能把人骨头泡软。
我叫陈素衣,十七岁,刚从陶瓷学院毕业,可我爹陈牧野——景德镇最后一个能烧出“祭红”的老匠人,在前夜咳着血,死在了弄堂深处的老屋里。
他走的时候,指甲死死掐进我掌心的老茧里,枯瘦的手攥得我生疼,嘴里反复念叨着:“素衣,郎红难烧,配方我带走了……但你记住,真正的祭红,要用人血点釉!”
我以为那是他弥留之际的谵语。
直到深夜,我蹲在他的老屋整理遗物,指尖摸到枕头芯里的硬纸壳——不是棉花,是一张泛黄的毛边纸,上面用蝇头小楷写着一行字,看得我后脊发凉:
“成化二十三年,御窑厂匠人周福以指血和釉,烧出霁红碗一只,呈孝肃皇后。后周福投窑,碗存,人化灰。”
人血点釉?投窑祭瓷?
我攥着那张纸,指节泛白,窗外的雨敲打着青瓦,发出“哒哒”的声响,像有人用指甲在刮屋顶的瓦片,听得人心里发毛。
爹一辈子烧瓷,右手被挑断手筋——那是五七年被打成右派时遭的罪,可他没死心,改用左手练烧瓷,硬生生练出了一手祭红绝活。我总听见他半夜在梦里拉坯,手指在空气中抓挠的声音,细碎又执着,像老鼠在啃棺材板,原来不是我听错了。
他不是在做梦,他是在练,是在等一个机会,烧出那传说中用人血点釉的霁红。
第二天一早,我揣着那张纸,鬼使神差地去了珠山御窑厂的废墟。这里是爹年轻时待过的地方,如今要拆了,香港来的老板要建宾馆,连地上的碎瓷片,都要被铲进垃圾车。
青灰色的天压得很低,窑砖缝里渗出的雨水在地面汇成细流,像谁打翻了一砚陈墨。我蹲下身,指尖触到一块残破的青花瓷片——是永乐年间的苏麻离青,钴料在釉下晕散,形成所谓的“铁锈斑”。爹说过,这种料只有郑和从波斯带回的那批,用完便绝了。
“姑娘,这地界儿要拆了。”
声音从背后传来,冷不丁吓了我一跳。我回头,看见一个穿中山装的年轻人站在断壁残垣间,手里捏着一台海鸥牌相机,镜片很厚,眼睛在玻璃后面显得过分明亮,像窑火熄灭后余烬里最后一点磷光,透着股说不出的诡异。
“建宾馆,”他补充道,语气平淡,却带着一种不容置疑的笃定,“香港来的老板。这些碎瓷片,到时候都得铲进垃圾车,一点不留。”
我把瓷片揣进蓝布衫的口袋,站起身。我的影子投在潮湿的窑砖上,被雨水晕开,像一滴落进生坯的钴料,分不清边界。
“你是谁?”我警惕地问。这御窑厂废墟荒无人烟,除了我,没人会来这捡碎瓷片。
他走过来,相机挂在脖子上晃荡,自我介绍:“沈默,省报社的摄影记者,来拍‘最后的御窑厂’。”
他顿了顿,推了推眼镜,目光落在我脸上,带着一种看穿一切的锐利:“你父亲,陈牧野,我听说过。五七年被打成右派,手筋让人挑了,还能用左手练出那一手祭红绝活,厉害。”
我的心猛地一沉。他不是偶然来这的,他认识我爹,甚至知道我爹的过往。
“他右手也能烧,”我咬着牙说,声音里带着一丝不甘,“只是再不能拉坯。最后那十年,他每晚都在梦里拉坯,手指抓挠空气的声音,我听了十年。”
“咔嚓——”
沈默的快门响了一声,他在拍我,镜头对准我的脸,没有丝毫避讳。我没有躲,只是望着远处正在搭建的脚手架,那些钢管在雨幕中闪着冷光,像某种巨型昆虫的肢节,正一点点吞噬着这片承载了无数瓷魂的废墟。
“香港老板姓陆,陆维垣,”沈默收起相机,语气突然压低,像是在说什么天大的秘密,“据说他祖父是当年逃亡香港的窑主,带走了半本《陶成纪事》。他回来,说是要重建御窑,其实是要找一样东西。”
“什么东西?”我下意识地问,手心已经冒出了冷汗。《陶成纪事》我听过,是古代烧瓷的秘典,爹生前总念叨,说那本书里藏着霁红的真正配方。
“一只碗。”沈默的声音压得更低,雨水顺着他的发梢滴落,“成化年的斗彩鸡缸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