哑巴也能君临天下

哑巴也能君临天下

分类: 现代言情
作者:爱吃陈皮糖的宗无海
主角:沈墨浓,萧玉嫣
来源:常读
更新时间:2026-03-09 12: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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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由沈墨浓萧玉嫣担任主角的现代言情,书名:《哑巴也能君临天下》,本文篇幅长,节奏不快,喜欢的书友放心入,精彩内容:大梁天武十七年,入秋。邀月楼三层,雅间里烧着上好的银丝炭,暖得像三月阳春。窗外是京城最繁华的长安街,窗内是京城最尊贵的公子哥儿们。“来来来,满上满上!”户部侍郎家的三公子周恒举起酒壶,琥珀色的酒液倾入杯中,溅出几滴落在桌面上。他浑然不觉,只管把酒杯往对面一推:“哑巴,喝了这杯,本公子赏你块骨头啃。”满桌哄笑。沈墨浓双手捧起酒杯,浑浊的眼珠子里挤出笑纹,仰头灌下去。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来,濡湿了衣襟,他...

小说简介

大梁天武十七年,入秋。

邀月楼三层,雅间里烧着上好的银丝炭,暖得像三月阳春。窗外是京城最繁华的长安街,窗内是京城最尊贵的公子哥儿们。

“来来来,满上满上!”

户部侍郎家的三公子周恒举起酒壶,琥珀色的酒液倾入杯中,溅出几滴落在桌面上。他浑然不觉,只管把酒杯往对面一推:“哑巴,喝了这杯,本公子赏你块骨头啃。”

满桌哄笑。

沈墨浓双手捧起酒杯,浑浊的眼珠子里挤出笑纹,仰头灌下去。酒液顺着嘴角淌下来,濡湿了衣襟,他也不擦,只把空杯底朝上翻给众人看,嘴里发出含糊的“啊啊”声。

“瞧他那德行!”周恒笑得前仰后合,指着他对旁边人道,“我爹说,这哑巴好歹也是故国的皇子,当年送来的时候,还穿着绸缎呢。你瞅瞅现在,给他块骨头,他真能当肉吃!”

沈墨浓也跟着笑,笑得满脸褶子,露出一口黄牙。

十七岁入梁为质,整整十年了。他早已忘了绸缎穿在身上是什么感觉。如今他身上这件灰扑扑的棉袍,袖口磨得发白,还是三年前隔壁卖豆腐的老刘头给的。老刘头死了,袍子他还在穿。

“周兄,你这就不懂了。”另一边的锦衣青年摇着折扇,是大理寺少卿家的二公子李珩,“人家这叫识时务。故国那破地方,巴掌大点,三年就能走个来回。他要是在这儿摆什么皇子的谱,早死八百回了。”

“李兄高见!”周恒又斟满酒,“来来来,哑巴,再喝一杯,喝完学声狗叫给大伙儿听听。”

满桌人顿时来了精神,纷纷起哄:“对!学狗叫!汪汪汪,会不会?”

沈墨浓捧着酒杯,脸上的笑僵了一瞬。

很短,短到几乎没人察觉。

他抬起头,目光越过酒杯边缘,在雅间里扫了一圈——靠窗的位置,坐着一个人。

长公主萧玉嫣

她不知什么时候来的,也不知来了多久。一身霜色锦袍,男装打扮,腰间悬着一块羊脂玉佩。满屋子的纨绔子弟,竟无一人认出这位大梁皇帝最宠爱的女儿。

她端着茶盏,目光淡淡的,落在沈墨浓身上。

沈墨浓只看了一眼,就收回了视线。

那一瞬间,他浑浊的眼神里似乎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但等萧玉嫣再看时,他已经放下酒杯,手脚并用地趴到地上。

“汪汪!汪汪汪!”

他叫得起劲,一边叫一边在地上转圈,鼻子还一耸一耸地嗅,活像一条真狗。

满堂爆笑,笑得前仰后合,笑得眼泪直流。

周恒笑得直拍大腿:“哎呦喂,绝了!哑巴,你他娘真是个人才!”

沈墨浓也跟着笑,笑得更欢,叫得更响。只是他趴在地上,没人看得见他眼底的光——那光在笑声响起的瞬间就熄了,熄得干干净净,像灰烬里最后一粒火星被风吹灭。

萧玉嫣放下茶盏,站起身。

她走到门口,回头又看了一眼。

地上那个人还在叫。灰扑扑的一团,像一团被人踩过的烂棉絮。

她眉头微蹙,推门出去。

“公主。”随从迎上来。

“邀月楼的那个哑巴,”萧玉嫣边走边说,“去查查他平时都干些什么。”

随从愣了愣:“公主说的是……故国那个质子?”

“嗯。”

随从有些不解,但还是躬身应了。

萧玉嫣上了马车,帘子放下来,隔绝了满街的喧嚣。她靠在车壁上,闭上眼,脑海里却还是方才那一幕——

满屋的人都在笑,他趴在地上学狗叫。

可那一瞬间,在她起身离开时,他似乎……抬眼看了她一眼。

那眼神太短了,短到她几乎以为是错觉。但她总觉得,那一眼里,有什么东西。

不是卑微,不是讨好。

是别的什么。

马车辘辘前行,萧玉嫣睁开眼,看着车顶的锦缎,忽然想起父皇说过的话——

“这世上最难看的,不是蠢人装聪明,是聪明人装蠢。前者最多被人笑话,后者……”父皇那天喝多了酒,眯着眼,声音沉沉的,“后者是要吃人的。”

深夜·朱雀街尽头

邀月楼的热闹散尽时,已经过了亥时。

沈墨浓从酒楼后门出来,踉踉跄跄地往巷子里走。身后传来一阵哄笑:“哑巴,慢点走,别摔了!”

他回头咧嘴笑笑,摆摆手,继续往前。

转过两个弯,进了另一条巷子,身后的笑声渐渐远了。他停下脚步,靠着一堵墙,慢慢直起腰。

巷子里没有灯,只有远处人家窗户里漏出的一点光。那光照不到他脸上,只照出他半边身子的轮廓——方才还佝偻着的背,此刻一寸一寸地挺直。

他站在那里,听着风声。

风从巷子口灌进来,带着秋夜的凉意。他闭上眼睛,深深吸了口气。

十年了。

他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白天是狗,夜里是人。

狗要摇尾乞怜,人要想明天怎么活。

他在墙根下站了约莫一盏茶的功夫,一动不动,像一尊泥塑。然后他睁开眼,继续往巷子深处走。

朱雀街尽头,最破落的一间小院。

院门是歪的,门栓也坏了,用一根麻绳拴着。他解开麻绳,推门进去。

院子很小,只有三间矮房,两间已经塌了,只剩一间勉强能住人。他进屋,摸黑点上油灯,然后坐在那张缺了腿的桌子前,一动不动。

灯火如豆,照着他半张脸。

这张脸在邀月楼里永远是笑的,笑得满脸褶子,笑得眼睛眯成一条缝。可此刻,那张脸上什么表情都没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他抬起手,慢慢卷起左袖。

手臂上有一道疤,很长,从手腕一直延伸到肘弯。那是十年前的旧伤,早就愈合了,只留下一道狰狞的疤痕。他盯着那道疤看了一会儿,然后放下袖子,站起身。

走到墙边。

墙上密密麻麻,全是“正”字。

一笔一划,用炭笔刻上去的。从东墙到西墙,整整一面墙,全是。每一个“正”字代表十天,每一排代表一百天。十年,三千多个日夜,全在这面墙上。

他伸出手,指尖轻轻抚过那些刻痕。

指尖传来的触感粗糙而真实。有些刻痕深一些,那是他心情不好时用力刻下的;有些浅一些,那是他手指冻僵时一笔一笔划出来的。不管深浅,每一笔都在这里,在他伸手就能摸到的地方。

他找到今天的位置,从桌角拿起那截炭笔——已经用得只剩小指长短了——在最下面一行,添上最后一笔。

一个“正”字,写完。

三千六百五十天。

整整十年。

他站在那里,看着满墙的刻痕。灯火摇曳,那些笔画在光影里忽深忽浅,像一张张沉默的脸,看着他。

他忽然想起十七岁那年。

那年他还是故国三皇子,弓马娴熟,意气风发。父皇说他像年轻时的自己,大哥拍着他的肩说将来带他去打猎,最小的妹妹总是跟在他身后喊“三哥三哥”。

那年秋天,他带着三百骑兵出关巡边,遇上了大梁的斥候队。他射杀了对方的队长,还俘虏了七个人。

回朝那天,满城百姓夹道欢迎,他骑着马从城门穿过,觉得自己是天下最耀眼的少年。

一个月后,大梁二十万大军压境。

三个月后,他自缚双手,被押上前往大梁的囚车。

临走那天,父皇没来送他。只有大哥来了,隔着囚车的木栏,把一个包袱塞进来。包袱里是一件棉衣,一包干粮,还有一截炭笔。

大哥说:“到了那边……好好活着。”

他点点头。

囚车动了,他回头看去,大哥还站在原地,越来越远,越来越小,最后变成一个黑点,消失在漫天风沙里。

那是他最后一次见到故国的人。

沈墨浓从回忆里抽身,发现自己的手还按在墙上。

他慢慢收回手,回到桌前坐下,从抽屉里摸出一张纸。

纸上密密麻麻写满了字。不是“正”字,是别的——人名,官职,籍贯,喜好,弱点。

户部侍郎周敦儒,有一幼子周恒,好赌,欠赌坊三千两,由户部库银填补。

大理寺少卿李崇,二子李珩,曾强占民女,其父以权压之,苦主不知所踪。

禁军副统领赵延,贪墨军饷,数额不详,但其家在城东新置三进宅院,其子出入皆乘高头大马……

他一条一条看下去,看完一张,又翻出下一张。

这些是他十年攒下的家底。有的是在酒楼里听来的,有的是花钱从下人嘴里买来的,有的是故意接近那些公子哥儿,从他们醉后的胡话里套出来的。

每一张纸,都是一条命。

不是别人的命,是他要借来杀人的刀。

他看着那些名字,手指轻轻敲着桌面。

咚。咚。咚。

很轻,很有节奏,像更鼓,又像心跳。

同一时刻·长公主府

萧玉嫣靠在软榻上,手里拿着一卷书,却半天没翻一页。

“查到了?”她问。

屏风后转出一个黑衣人,单膝跪地:“回公主,查到了。”

“说。”

“那哑巴叫沈墨浓,故国三皇子,天武七年入质,至今整十年。住在朱雀街尽头的一处破院,月俸二十两,但每月能花出去五十两。”

萧玉嫣挑了挑眉:“多出来的三十两哪来的?”

“他把月俸都花在请人喝酒上了。邀月楼的账房说,这哑巴每月都要请人喝七八回,请的都是些权贵子弟,自己掏钱,别人喝,他在旁边伺候倒酒。”

萧玉嫣没说话。

黑衣人继续道:“京城里的人都说他傻。说他住最破的宅子,穿最烂的衣裳,却把钱都花在请客上,脑子有问题。”

“还有呢?”

“还有就是……”黑衣人顿了顿,“他每次请客,都会挑靠窗的位置。那个位置能看见长安街全貌,也能看见……宫门。”

萧玉嫣手里的书卷微微一紧。

“平时呢?他一个人待着的时候干什么?”

“这个……查不到。那破院周围没人,他回去就把门关上,从不出声。邻居说,有时候一整夜都听不见动静。”

一整夜都没有动静。

萧玉嫣放下书卷,望向窗外的夜色。

她想起今日在邀月楼看见的那一幕——那人趴在地上,学狗叫,满屋子的人都在笑。可那一刻,她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

后来她想明白了。

是眼睛。

满屋子的人都在笑,眼睛也是笑的。可那个趴在地上的人,眼睛里……没有笑。

哪怕他叫得最欢的时候,眼睛里也是空的。

那不是一个傻子会有的眼睛。

“继续盯着。”她说,“别让他发现。”

黑衣人应声退下。

萧玉嫣走到窗前,推开窗户。秋夜的凉风吹进来,吹动她的衣袂。

邀月楼那边的灯火已经熄了,整座京城都沉入夜色。只有远处的宫门还亮着几点灯火,在夜色里明明灭灭。

她忽然想起父皇那句话的下一句。

那天父皇喝多了酒,说完“聪明人装蠢是要吃人的”,母后笑着问:“那陛下看我像不像聪明人?”

父皇哈哈大笑,说:“你要是聪明人,早把朕吃干抹净了。”

母后也笑。

萧玉嫣那年才十二岁,坐在一旁听不太懂,只记得父皇笑完之后,眼里有一丝她看不懂的光。

如今她二十四岁了。

她好像有点懂了。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起了风,吹得院子里的梧桐叶簌簌作响。萧玉嫣看着那片摇晃的树影,忽然想起一个问题——

那个哑巴,他一个人住在那个破院里,没有声音,没有光亮,整整十年。

他是怎么熬过来的?

黎明前最黑的时候

沈墨浓吹熄了灯,和衣躺在床上。

窗外没有月亮,屋里黑得伸手不见五指。他睁着眼,看着头顶那片虚无的黑暗,一动不动。

这是十年来养成的习惯——躺着,但不睡。让身体休息,让脑子转着。

今日有没有露出破绽?那一眼,她看见了吗?

他回想邀月楼里的一切。那一眼太短了,短到连他自己都差点没察觉到。可那个女人……他想起她看自己的眼神,不是厌恶,不是怜悯,是别的什么。

是审视。

她看见了什么?或者说,她想看见什么?

他翻了个身,面朝着墙。

墙上就是那些“正”字,虽然看不见,但他知道它们就在那里。每一笔都在,像三千多个沉默的证人,看着他,等着他。

他伸出手,指尖触到冰凉的墙面,慢慢摸到今天的那个“正”字,最后一笔。

三千六百五十天。

他从十七岁到二十七岁,从意气风发的少年,变成京城人茶余饭后的笑话。

十年。

他闭上眼睛,听见自己的心跳声。

咚。咚。咚。

和敲在桌面上的一模一样。

那心跳声在黑暗里响着,一下一下,很稳,很慢,像一个走了很久很久的人,还在继续走。

窗外不知什么时候起了风,吹得那扇歪斜的院门吱呀作响。

他躺在黑暗里,听着风声和门轴的呻吟声,慢慢弯起嘴角。

不是白天那种讨好的笑,是别的什么。

是刀,在鞘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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