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也是穿书的?那就比比谁更会演。

第1章

第一章
疼。
林念念是被疼醒的。
后脑勺像被人用锤子敲过一样,突突地跳着疼。她下意识想伸手去摸,却发现自己浑身软得像个面条,手指头都抬不起来。
“唔……”
她艰难地睁开眼睛,入目的是一片刺眼的白。
天花板是白的,墙是白的,床单是白的,连床头柜上的水杯都是白的。
医院?
林念念懵了。她不是在家睡觉吗?加班到凌晨两点,回家洗完澡倒头就睡,睡前还看了会儿小说——
对了,小说。
那本让她气得骂了三天的虐文。
《蚀骨婚约:顾少的心尖白月光》。
名字又土又长,但架不住它火,满屏推荐,她就点进去看了一眼。然后一口气看到凌晨四点。不是因为它好看,是因为它太气人了。
女主叫林念念,和她同名。男主顾霆琛,为了白月光江婉儿,把女主虐得体无完肤——让她捐肾她就捐,让她滚她就滚,让她死她就真的跳海了。
最后男主抱着女主的尸体哭?什么脑残剧情!
她当时气得把手机摔在床上,骂骂咧咧地睡了。
然后现在——
林念念盯着天花板,脑子里突然闪过一个可怕的念头。
她缓缓转过头,看向床头柜。
上面放着一个病历本,封面上写着三个字:
林 念 念。
心跳漏了一拍。
不会吧?
她伸手去够那个病历本,手背上的针被扯了一下,疼得她倒吸一口凉气。不管不顾地够过来,翻开。
姓名:林念念。
年龄:24。
入院时间:2024年3月18日。
病因:头部外伤,轻微脑震荡。
林念念盯着那几行字,脑子里一片空白。
二十四岁。头部外伤。
这是那本虐文的女主。
开篇第一幕,就是女主被男主的情人推下楼梯,摔成脑震荡住院。男主来看她,不是关心她伤得怎么样,而是——
“砰。”
病房门被人一脚踢开。
林念念猛地抬头,看见一个男人站在门口。
他很高,目测一米八五往上,穿着一件黑色手工定制西装,五官深邃立体,眉眼间带着与生俱来的矜贵和冷漠。如果忽略他脸上那层能冻死人的寒霜,这张脸确实帅得可以去当明星。
但林念念现在没心情欣赏帅哥。
因为她认出了这张脸。
顾霆琛。男主。那个把女主虐了三百章的狗男人。
顾霆琛大步走进来,看都没看她一眼,直接把一份文件甩在她床上。
“签字。”
声音冷得像淬了冰。
林念念低头看了一眼那份文件。
封面上几个大字:《器官捐献同意书》。
下面还有一行小字:肾脏捐献补充协议。
她的脑子里“嗡”的一声。
这是书里的第一个名场面——男主为了白月光,逼女主捐肾。
按照原著剧情,女主这时候应该泪眼汪汪地看着男主,问他“你就这么爱她吗”,然后男主冷笑说“你算什么东西也配和她比”,女主心碎欲绝但还是签了字。
但林念念不是原主。
她是熬夜看完了整本书、气得骂了作者三天、最后发誓要是有机会穿进去一定把男主送进去踩缝纫机的林念念。
她慢慢抬起眼皮,看向顾霆琛。
顾霆琛正居高临下地看着她,眼神里满是厌恶和不耐烦,就像在看一只挡路的蚂蚁。
“婉儿需要换肾,你的匹配。”他的声音没有一丝温度,“签了,要多少钱你自己开。”
林念念没说话。
她低下头,又看了一眼那份协议。
然后她做了一件让顾霆琛完全没想到的事——
她拿起床头柜上的手机。
“你干什么?”顾霆琛皱眉。
林念念没理他,自顾自地按下了三个数字。
“喂,120吗?”她声音虚弱但清晰,“不是,我找110。对,报警。这里是市立医院住院部808病房,有人非法买卖器官。对,就在我床边站着呢,长得人模狗样的,你们快来。”
顾霆琛愣住了。
他怀疑自己听错了。
“你说什么?”
林念念挂了电话,抬起眼皮看他,表情无辜:“报警啊。顾先生,你刚才说什么?让我捐肾?开价随便我开?这不叫非法买卖器官叫什么?哦对了,你该不会想说这是自愿捐献吧?可我刚才可没同意,你拿着协议逼我签呢,这叫强迫,属于加重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