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成了前夫高攀不起的顶流
第1章
第一章 离婚当天,我被当众羞辱
民政局门口,我攥着皱巴巴的离婚协议书,刚签完字,就被林浩一把推倒在地上。他身边挽着的白莲花苏晴,穿着我去年舍不得买的香奈儿连衣裙,居高临下地踩着我的手,娇滴滴地说:“林哥,你看她,都离婚了还死缠烂打,真恶心。”林浩嗤笑一声,蹲下来捏住我的下巴,眼神里全是厌恶:“苏晚,算我瞎了眼,跟你这种黄脸婆过了三年。净身出户是你最好的下场,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脏了我的眼。”
我疼得浑身发抖,不是因为身上的伤,是因为这三年的付出,全成了一个笑话。三年前,我是娱乐圈最有潜力的新人歌手,一首《逆光》火遍全网,经纪人说我只要再冲一把,就能稳坐一线。可林浩跪在我面前求我,说他创业初期需要人照顾,说等他成功了,就给我一场最盛大的婚礼,让我安心做他的太太。我信了,毅然退圈,洗手作羹汤,把他的衣食住行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把自己攒的所有积蓄都投进了他的公司。可我没想到,他成功了,身边的人也换了。
我当时唯一的目标,就是能体面地离开林浩,拿回属于我的一部分东西——不是他的钱,是我当年投进他公司的那笔积蓄,还有我退圈前没来得及发行的几首原创歌曲版权。我知道那笔钱对现在的林浩来说不算什么,但那是我青春里最珍贵的付出,我不想就这么白白给他。还有那些歌曲,是我熬夜写出来的心血,是我曾经的梦想,我不能让它们被埋没。我甚至偷偷想过,要是能拿回版权,或许我还能重新站上舞台,哪怕只是小范围地唱歌,也比现在这样活得像个笑话强。
那天签离婚协议前,我特意找林浩谈过,我说:“林浩,我不要你的房子,不要你的车,就把我当年投的20万还给我,还有我那五首原创歌曲的版权,那是我的东西。”我以为他就算再绝情,也会念及一点旧情,可我错了,错得离谱。
我的阻碍远比我想象的要大。首先就是林浩的态度,他根本不承认我投过钱,更不承认那些歌曲是我写的。他说:“苏晚,你要点脸行不行?这三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哪来的钱投给我?还有那些破歌,明明是我请人写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苏晴在一旁添油加醋:“就是啊,林哥,你别跟她废话了,一个退圈三年的黄脸婆,懂什么唱歌写歌?我看她就是想讹钱。”
更让我崩溃的是,我当年投钱的时候,因为太信任林浩,没有写任何借条,也没有留下转账记录——那时候我是直接取了现金给他的,就怕他觉得我不信任他。而那些歌曲的版权,当年我退圈时,林浩说帮我保管,让我签了一份委托协议,现在想来,那根本就是一份陷阱协议,协议上写的是“自愿将歌曲版权转让给林浩”,我当时没仔细看,就稀里糊涂签了字。
我去找当年的经纪人,想让他帮我作证,可经纪人早就被林浩收买了,他说:“苏晚,过去的事就别提了,你现在这样,就算拿回版权也没用,不如安安稳稳找个工作过日子。”我又去找以前的朋友,可她们要么怕得罪林浩,要么早就跟我断了联系,没人愿意帮我。我甚至租不起房子,离婚当天被林浩赶出家门,只能拖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在街头漫无目的地走,身上只有几百块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更过分的是,林浩和苏晴还故意恶心我。苏晴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张她和林浩的亲密合照,配文:“往后余生,皆是欢喜,感谢遇见最好的你。”下面还有林浩的评论:“我的女孩,值得所有美好。”更可气的是,他们还把我当年的照片翻出来,P得奇丑无比,配文:“旧人勿扰,各自安好(别来沾边)。”一时间,我成了全网的笑柄,有人说我贪得无厌,有人说我活该被抛弃,还有人说我是嫉妒苏晴。
我没有放弃,哪怕全世界都嘲笑我、否定我,我也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也要重新站起来。首先,我得先活下去,我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每天从早上九点忙到晚上十点,累得倒头就睡,一个月工资只有三
民政局门口,我攥着皱巴巴的离婚协议书,刚签完字,就被林浩一把推倒在地上。他身边挽着的白莲花苏晴,穿着我去年舍不得买的香奈儿连衣裙,居高临下地踩着我的手,娇滴滴地说:“林哥,你看她,都离婚了还死缠烂打,真恶心。”林浩嗤笑一声,蹲下来捏住我的下巴,眼神里全是厌恶:“苏晚,算我瞎了眼,跟你这种黄脸婆过了三年。净身出户是你最好的下场,别再出现在我面前,脏了我的眼。”
我疼得浑身发抖,不是因为身上的伤,是因为这三年的付出,全成了一个笑话。三年前,我是娱乐圈最有潜力的新人歌手,一首《逆光》火遍全网,经纪人说我只要再冲一把,就能稳坐一线。可林浩跪在我面前求我,说他创业初期需要人照顾,说等他成功了,就给我一场最盛大的婚礼,让我安心做他的太太。我信了,毅然退圈,洗手作羹汤,把他的衣食住行打理得井井有条,甚至把自己攒的所有积蓄都投进了他的公司。可我没想到,他成功了,身边的人也换了。
我当时唯一的目标,就是能体面地离开林浩,拿回属于我的一部分东西——不是他的钱,是我当年投进他公司的那笔积蓄,还有我退圈前没来得及发行的几首原创歌曲版权。我知道那笔钱对现在的林浩来说不算什么,但那是我青春里最珍贵的付出,我不想就这么白白给他。还有那些歌曲,是我熬夜写出来的心血,是我曾经的梦想,我不能让它们被埋没。我甚至偷偷想过,要是能拿回版权,或许我还能重新站上舞台,哪怕只是小范围地唱歌,也比现在这样活得像个笑话强。
那天签离婚协议前,我特意找林浩谈过,我说:“林浩,我不要你的房子,不要你的车,就把我当年投的20万还给我,还有我那五首原创歌曲的版权,那是我的东西。”我以为他就算再绝情,也会念及一点旧情,可我错了,错得离谱。
我的阻碍远比我想象的要大。首先就是林浩的态度,他根本不承认我投过钱,更不承认那些歌曲是我写的。他说:“苏晚,你要点脸行不行?这三年你吃我的、穿我的、用我的,哪来的钱投给我?还有那些破歌,明明是我请人写的,跟你有什么关系?”苏晴在一旁添油加醋:“就是啊,林哥,你别跟她废话了,一个退圈三年的黄脸婆,懂什么唱歌写歌?我看她就是想讹钱。”
更让我崩溃的是,我当年投钱的时候,因为太信任林浩,没有写任何借条,也没有留下转账记录——那时候我是直接取了现金给他的,就怕他觉得我不信任他。而那些歌曲的版权,当年我退圈时,林浩说帮我保管,让我签了一份委托协议,现在想来,那根本就是一份陷阱协议,协议上写的是“自愿将歌曲版权转让给林浩”,我当时没仔细看,就稀里糊涂签了字。
我去找当年的经纪人,想让他帮我作证,可经纪人早就被林浩收买了,他说:“苏晚,过去的事就别提了,你现在这样,就算拿回版权也没用,不如安安稳稳找个工作过日子。”我又去找以前的朋友,可她们要么怕得罪林浩,要么早就跟我断了联系,没人愿意帮我。我甚至租不起房子,离婚当天被林浩赶出家门,只能拖着一个小小的行李箱,在街头漫无目的地走,身上只有几百块钱,连吃饭都成了问题。
更过分的是,林浩和苏晴还故意恶心我。苏晴在社交平台上发了一张她和林浩的亲密合照,配文:“往后余生,皆是欢喜,感谢遇见最好的你。”下面还有林浩的评论:“我的女孩,值得所有美好。”更可气的是,他们还把我当年的照片翻出来,P得奇丑无比,配文:“旧人勿扰,各自安好(别来沾边)。”一时间,我成了全网的笑柄,有人说我贪得无厌,有人说我活该被抛弃,还有人说我是嫉妒苏晴。
我没有放弃,哪怕全世界都嘲笑我、否定我,我也要拿回属于我的东西,也要重新站起来。首先,我得先活下去,我找了一份服务员的工作,每天从早上九点忙到晚上十点,累得倒头就睡,一个月工资只有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