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靠当舔狗写文爆火后,太子爷疯了
第1章
导语:
为了写文,我以身入局,成了京圈太子爷季沉的头号舔狗。
他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回他:“也有可能是癞蛤蟆想上你脚背,不咬人,但膈应人。”
后来,我的小说爆火,赚得盆满钵满,我把他一脚踹了。
他红着眼将我堵在车库,声音都在抖:“你说的爱我,都是假的?”
我擦掉嘴角的口红,笑了:“不然呢,哥?”
第一章
“林笑,这个月再过不了稿,你就可以滚蛋了。”
编辑翠翠姐的头像在屏幕上疯狂跳动,像是在对我脆弱的神经进行一场惨无人道的电击。
我看着银行卡里只剩三位数的余额,深吸一口气,回复:“姐,我还能抢救一下。”
“怎么抢救?你写的那些玩意儿,清水煮白菜,狗都不看。现在流行什么?流行舔狗!流行追妻火葬场!流行把高高在上的男人拉下神坛,再狠狠踩上两脚!”
我看着屏幕,陷入了沉思。
舔狗?
这个我没经验啊。
我二十多年的人生,别说当舔狗了,连男人的手都没正经牵过。
翠翠姐仿佛看穿了我的窘迫,发来一串语音,声嘶力竭。
“没经验就去创造经验!给你指条明路,去追京圈太子爷,季沉。你要是能把他追到手,就写甜宠。追不到,就写虐文。反正素材到手,横竖不亏!”
“写成了,你就是下一个网文大神。写不成,你就当体验生活了。”
我看着手机上弹出的季沉照片,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照片上的男人,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薄唇紧抿,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近”和“你高攀不起”。
京圈太子爷,季氏集团唯一继承人,传闻中他换女伴比换衣服还快,却从不走心,是圈子里出了名的高岭之花,也是出了名的混蛋。
去追他?
这跟让我去月球裸奔有什么区别?
我刚想拒绝,翠翠姐甩来一个链接。
是季沉的采访。
记者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他靠在沙发上,姿态慵懒又傲慢,对着镜头扯了扯嘴角。
“别来烦我,就行。”
那一瞬间,我那该死的、为艺术献身的DNA动了。
越是难啃的骨头,啃下来才越香。
不就是当舔狗吗?
为了我的稿费,为了我的三位数余额,我干了!
行动第一天,我通过多方打听,搞到了季沉的行程。
他要去参加一个商业酒会。
我花光了银行卡里最后的钱,租了一件“战袍”,混了进去。
酒会现场,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季沉被一群人围在中央,众星捧月。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偶尔举杯示意,疏离又矜贵。
我深吸一口气,端着两杯香槟,朝着他走了过去。
“季总。”
我娇滴滴地开口,声音不大,却成功让周围安静了一瞬。
无数道目光落在我身上,探究,鄙夷,看好戏。
季沉终于将目光从别处移开,落在我脸上。
那眼神,冷得像冰。
“有事?”他问,声音比眼神还冷。
我把其中一杯香槟递过去,脸上堆起自认为最甜美的笑:“季总,我叫林笑,久仰您的大名,想敬您一杯。”
他没接,只是上下打量我,目光像手术刀,要把我从里到外剖析一遍。
半晌,他嗤笑一声。
“想追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他这么直接。
周围的哄笑声已经隐隐传来。
我强忍着脚趾抠地的冲动,点了点头,故作羞涩:“是。”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低沉的笑声从喉咙里溢出,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周围的笑声更大了。
我感觉我的脸皮正在被人放在地上反复摩擦。
但我不能退。
我可是要写文的女人。
我挺直腰板,迎上他的目光,也笑了。
“季总说笑了。”
“也有可能是癞蛤蟆单纯想跳上您的脚背,不咬人。”
我顿了顿,看着他瞬间沉下来的脸,补充完后半句。
“但膈应人。”
全场死寂。
所有人都像被按了暂停键,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季沉的脸,彻底黑了。
他死死盯着我,眼神像是要在我身上戳出两个洞。
我心里有点发毛,但脸上依旧保持着微笑。
来啊,太子爷,把你最真实的反应贡献给我,这可都是我宝贵的写
为了写文,我以身入局,成了京圈太子爷季沉的头号舔狗。
他说我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我回他:“也有可能是癞蛤蟆想上你脚背,不咬人,但膈应人。”
后来,我的小说爆火,赚得盆满钵满,我把他一脚踹了。
他红着眼将我堵在车库,声音都在抖:“你说的爱我,都是假的?”
我擦掉嘴角的口红,笑了:“不然呢,哥?”
第一章
“林笑,这个月再过不了稿,你就可以滚蛋了。”
编辑翠翠姐的头像在屏幕上疯狂跳动,像是在对我脆弱的神经进行一场惨无人道的电击。
我看着银行卡里只剩三位数的余额,深吸一口气,回复:“姐,我还能抢救一下。”
“怎么抢救?你写的那些玩意儿,清水煮白菜,狗都不看。现在流行什么?流行舔狗!流行追妻火葬场!流行把高高在上的男人拉下神坛,再狠狠踩上两脚!”
我看着屏幕,陷入了沉思。
舔狗?
这个我没经验啊。
我二十多年的人生,别说当舔狗了,连男人的手都没正经牵过。
翠翠姐仿佛看穿了我的窘迫,发来一串语音,声嘶力竭。
“没经验就去创造经验!给你指条明路,去追京圈太子爷,季沉。你要是能把他追到手,就写甜宠。追不到,就写虐文。反正素材到手,横竖不亏!”
“写成了,你就是下一个网文大神。写不成,你就当体验生活了。”
我看着手机上弹出的季沉照片,陷入了长久的沉默。
照片上的男人,眉眼深邃,鼻梁高挺,薄唇紧抿,浑身上下都写着“生人勿近”和“你高攀不起”。
京圈太子爷,季氏集团唯一继承人,传闻中他换女伴比换衣服还快,却从不走心,是圈子里出了名的高岭之花,也是出了名的混蛋。
去追他?
这跟让我去月球裸奔有什么区别?
我刚想拒绝,翠翠姐甩来一个链接。
是季沉的采访。
记者问他喜欢什么样的女孩。
他靠在沙发上,姿态慵懒又傲慢,对着镜头扯了扯嘴角。
“别来烦我,就行。”
那一瞬间,我那该死的、为艺术献身的DNA动了。
越是难啃的骨头,啃下来才越香。
不就是当舔狗吗?
为了我的稿费,为了我的三位数余额,我干了!
行动第一天,我通过多方打听,搞到了季沉的行程。
他要去参加一个商业酒会。
我花光了银行卡里最后的钱,租了一件“战袍”,混了进去。
酒会现场,衣香鬓影,觥筹交错。
季沉被一群人围在中央,众星捧月。他脸上没什么表情,偶尔举杯示意,疏离又矜贵。
我深吸一口气,端着两杯香槟,朝着他走了过去。
“季总。”
我娇滴滴地开口,声音不大,却成功让周围安静了一瞬。
无数道目光落在我身上,探究,鄙夷,看好戏。
季沉终于将目光从别处移开,落在我脸上。
那眼神,冷得像冰。
“有事?”他问,声音比眼神还冷。
我把其中一杯香槟递过去,脸上堆起自认为最甜美的笑:“季总,我叫林笑,久仰您的大名,想敬您一杯。”
他没接,只是上下打量我,目光像手术刀,要把我从里到外剖析一遍。
半晌,他嗤笑一声。
“想追我?”
我心里咯噔一下,没想到他这么直接。
周围的哄笑声已经隐隐传来。
我强忍着脚趾抠地的冲动,点了点头,故作羞涩:“是。”
他像是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低沉的笑声从喉咙里溢出,带着毫不掩饰的嘲讽。
“癞蛤蟆想吃天鹅肉。”
周围的笑声更大了。
我感觉我的脸皮正在被人放在地上反复摩擦。
但我不能退。
我可是要写文的女人。
我挺直腰板,迎上他的目光,也笑了。
“季总说笑了。”
“也有可能是癞蛤蟆单纯想跳上您的脚背,不咬人。”
我顿了顿,看着他瞬间沉下来的脸,补充完后半句。
“但膈应人。”
全场死寂。
所有人都像被按了暂停键,目瞪口呆地看着我。
季沉的脸,彻底黑了。
他死死盯着我,眼神像是要在我身上戳出两个洞。
我心里有点发毛,但脸上依旧保持着微笑。
来啊,太子爷,把你最真实的反应贡献给我,这可都是我宝贵的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