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每天在我睡着后吻我,直到我发现他的备忘录

第1章


客厅的挂钟声音太大了。
我以前从没注意过。但这四十七天里,我学会了分辨它每一秒的停顿。下午三点,阳光会准时晒到沙发第三块瓷砖上,然后在一小时后离开。我每天就看着那块阳光,等它移动,等他回来。
陆则上班前把我从卧室抱到客厅沙发。这个动作他做了四十七天,每天一样:左手托住我后背,右手穿过膝弯,抱起来的时候会顿一下,像在确认我有没有醒。
我每次都闭着眼睛装睡。
不是不想看他。是不想让他知道,我在数。
今天他抱起来的时候,没有直接走。他停住了,就那样抱着我,站在卧室门口。
我感觉到他的呼吸落在我脸上。很近。
然后他的嘴唇贴上来了。
不是亲。是贴。上唇贴着我的上唇,下唇贴着我的下唇,就那么贴着,一动不动。我能闻到他早上剃须水的味道,青柠和薄荷,还有一点点他自己的气息。他的呼吸很轻,轻到像是怕把我吵醒。
可我知道我没装好。我睫毛在抖。
他肯定看见了。
但他没说破。他就那样贴着,贴了很久很久,久到我嘴唇开始发麻,久到我差点睁开眼。然后他的舌尖伸出来,在我唇缝中间轻轻舔了一下。
只是一下。
像小猫喝水那样,轻轻一舔。
我浑身都僵了。
他终于动了。把我抱起来,往客厅走。走到沙发边,放下来,给我盖好毯子。我以为他要走了,听见他在我耳边说:
“晚晚,你睫毛又在抖。”
我睁开眼。
他蹲在沙发边,看着我,眼睛里有一点笑意。那笑意很浅,浅到像是从很深很深的地方勉强捞上来的。
“装睡装了四十七天,”他说,“一次都没成功过。”
我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他伸手,拇指按在我下唇上,就是刚才被他舔过的地方。按着,轻轻揉了一下。
“我每次都想,”他说,声音很轻,“万一哪天醒来,我忘了你的味道。所以得记着。每天都记一遍。”
他站起来,走了。
门关上的声音传来,我躺在沙发上,盯着天花板。嘴唇上那一点湿凉,很久都没散。
挂钟还在走。下午三点,阳光准时晒到第三块瓷砖。
我抬起手,摸了摸自己的嘴唇。

我和陆则的事,说起来简单。
我十九岁那年父母出事,是他接手处理后事,也是他守着我长大。他大我三岁,是我父母世交家的儿子,我叫了他十七年则哥。
大四那年春天,我跟他表白。他考虑了两个月,那年夏天,我们在一起了。
所有人都说我命好。说这种男人打着灯笼都找不着。他记得我随口提的每一句话,记得每一个节日纪念日,记得我画材缺的每一个冷门色号。
刚在一起那会儿,我们第一次过夜。在他公寓,我洗完澡出来,他正坐在床上翻手机。看见我,他愣了一下,然后把手机放下。
“过来。”
我走过去,他把我拉进怀里,抱了一会儿。然后他开始亲我。
从额头开始。眉毛。眼皮。鼻尖。脸颊。下巴。耳朵。脖子。每一处都亲得很慢,很轻,像是在用嘴唇丈量什么。
我被亲得有点痒,笑出声来:“你干嘛呀?”
他没笑。他抬起头看我,眼神很深。
“记下来,”他说,“用嘴记。”
我以为他在开玩笑。
直到他亲到锁骨的时候,忽然停住了。他盯着我锁骨上那颗小痣,看了很久。
然后他起身,去拿手机。
“干嘛?”
他没回答,低着头打字。我凑过去看,看见他在备忘录里写:
“晚晚。锁骨。左边。有一颗痣。”
我愣住。
他打完,放下手机,又过来抱住我。
“以后万一忘了,”他说,“还能查。”
那时候我只觉得他可爱。有点傻的可爱。
现在我才知道,那不是可爱。
那是怕。

第一件让我觉得不对劲的事,是周述。
我大学同学,追过我,被我拒绝了。三年没联系的人,忽然有一天,我在小区门口看见他。
“晚晚?”他朝我走过来,手里拎着便利店的袋子,“真巧,我刚好搬到这个小区。”
那天晚上回去,陆则没说话。他坐在沙发上翻手机,翻了好久。我以为他吃醋,哄了哄,这事就过去了。
怎么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