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祚重光

唐祚重光

分类: 现代言情
作者:蹄彼虾蟹
主角:唐肃宗,郭子仪
来源:常读
更新时间:2026-03-12 11:5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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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热门小说推荐,《唐祚重光》是蹄彼虾蟹创作的一部现代言情,讲述的是唐肃宗郭子仪之间爱恨纠缠的故事。小说精彩部分:头痛得要炸。不是连续通宵赶报表后的钝痛,也不是加班晚归宿醉的昏沉,是像被十斤重的铁疙瘩狠狠砸在后脑勺,疼得钻心,一下接一下往天灵盖里碾,太阳穴突突直跳,眼前阵阵发黑,连呼吸都带着牵扯的痛感。林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掀开灌了铅似的眼皮。视线先模糊了几秒,随即被一片灰扑扑的粗麻布占满——那是帐顶。麻布洗得发脆,边角磨得卷了毛,几处暗褐色的污渍死死渗进纤维里,凑近一点,陈旧的霉味混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直往...

小说简介

头痛得要炸。

不是连续通宵赶报表后的钝痛,也不是加班晚归宿醉的昏沉,是像被十斤重的铁疙瘩狠狠砸在后脑勺,疼得钻心,一下接一下往天灵盖里碾,太阳穴突突直跳,眼前阵阵发黑,连呼吸都带着牵扯的痛感。

林默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掀开灌了铅似的眼皮。视线先模糊了几秒,随即被一片灰扑扑的粗麻布占满——那是帐顶。麻布洗得发脆,边角磨得卷了毛,几处暗褐色的污渍死死渗进纤维里,凑近一点,陈旧的霉味混着若有若无的血腥气直往鼻腔里钻。没有消毒水的味道,没有办公室廉价空气清新剂的甜腻,只有土、汗、血、霉搅在一起的沉味,呛得他嗓子发紧,指尖下意识蜷了蜷——这不是他熟悉的任何一种味道,陌生得让人发慌。

他习惯性地想抬手按太阳穴,指尖触到的却不是冰凉光滑的笔记本键盘,也不是办公桌的人造板,是粗糙发硬的被褥,带着未干的潮气,磨得皮肤发疼。被褥里的棉絮早就结块,一坨坨硌着皮肉,稍微一动,就发出“沙沙”的干涩摩擦声。

这不是他的出租屋,更不是他待了五年、天天打卡做表的格子间。林默的脑子瞬间清醒了大半,加班赶完的报表、领导催签的文件、地铁里拥挤的人群,那些刻在日常里的画面还在眼前晃,可身下的触感、鼻尖的气味,又真实得不容置疑。他下意识摸向口袋,想掏手机确认时间,指尖却只摸到一片粗糙的衣料,空荡荡的,连个口袋的形状都没有——这不是他常穿的通勤衬衫。

“殿下?殿下您醒了?”

一个沙哑得像被砂纸磨过的苍老声音,在耳边轻轻响起,带着小心翼翼的试探,仿佛怕惊扰了什么易碎的东西。

林默僵硬地偏过头,脖颈转动时,骨头发出“咔哒”一声轻响,牵扯着后脑勺的疼痛,让他倒抽一口冷气。床边站着个老者,穿一身洗得发白的灰布襕衫,领口和袖口都打了厚实的补丁,针脚歪歪扭扭,一看就是急着缝补的。他头发花白凌乱,黏在额头上,脸上沟壑纵横,每一道皱纹里都嵌着风尘和污垢,双手在身前死死绞着,指节捏得发白,一双浑浊的老眼里,全是焦灼和不安,连呼吸都放得极轻。

殿下。

这两个字轻飘飘落下来,却重得像块烧红的烙铁,狠狠砸在林默心上。他下意识想开口反问“你认错人了吧”,喉咙却干涩得快要冒烟,像有砂纸在里面来回摩擦,嘴唇刚动了动,只发出一阵嘶哑破碎的气音,难听又陌生——那根本不是他自己的声音,不是那个常年对着电脑说话、略带沙哑却清亮的嗓音。

他猛地抬手,视线死死锁在自己的手上。那是一双骨节分明、手掌略厚的手,皮肤不算细腻,带着常年奔波的粗糙,指关节有些突出,虎口处还有一道浅浅的旧伤,结着暗沉的痂。这不是他那双常年敲键盘、指腹薄软、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的手——他的手上,只有长期握鼠标磨出的薄茧,连一道像样的伤口都没有。

林默心口一紧,下意识抬起手,摸向自己的脸。指尖触到的是轮廓硬朗的脸颊,下颌线紧绷,唇上和下巴覆着一层淡淡的胡茬,扎得指尖发痒。皮肤带着一丝病态的苍白,却绝不是他那张被熬夜熬得蜡黄、挂着浓重黑眼圈、一看就是社畜的脸。

呼吸猛地一滞。不是脸的问题,是身体的问题——这根本不是他的身体。就像……就像他做报表时,误登了别人的账号,操控着一个完全陌生的界面,手足无措,无从下手。

老者见他半天不动,眼神发直,脸色越来越白,顿时更急了,往前凑了半步,手抬到半空,想去探他的额头,又猛地顿住,硬生生收了回去,腰弯得更低,声音里满是恭谨和惶恐:“殿下,您都昏睡整整一天一夜了,可把老奴急坏了。要不要传医官过来?哪怕只是把个脉也好……”

林默没有应声,甚至没力气眨眼。他的目光缓缓扫过这间屋子,小得可怜,也简陋得可怜。四面是斑驳脱落的土墙,墙角潮得发黑,长着细细的霉斑,堆着两三个口沿残缺的陶罐,罐口结着厚厚的灰,不知道放了多久。地面没有砖,只是夯实的黄土,铺着一层半干的干草,风一吹就微微浮动,扬起细小的尘土。屋子只有一扇小窗,糊着破旧的窗纸,纸页上全是破洞,透光极差,屋里昏沉沉的,连人的脸都看不太清。

风从门缝、窗缝里拼命往里钻,带着塞外特有的寒意,刺得人骨头缝都发疼。帐帘被吹得“哗哗”轻响,伴随着外面隐约传来的马蹄声、士兵的咳嗽声、压低的呵斥声,杂乱又真实,没有一点虚假。没有摄像机,没有灯光,没有穿场务服的工作人员,连一块背景板都没有——这不是拍戏,不是梦。

就在这时,一段段不属于他的记忆碎片,毫无征兆地,像决堤的潮水,狠狠冲进他的脑海。马嵬坡的尘土飞扬,遮天蔽日;士兵哗变,喊杀声震天动地,刀光剑影里,杨国忠被乱刀砍杀,鲜血溅在黄土里,瞬间被踏成泥泞;佛堂前,三尺白绫垂下,那个风华绝代的女人,就那样香消玉殒;长安方向,烽火连天,宫城火光冲天,哭喊声、惨叫声,隔着千里都能听见;安禄山的叛军,踏破潼关,一路烧杀抢掠,长安陷落……

还有父皇李隆基,仓皇西逃,带着残余的人,躲进蜀地避祸。

而他——这具身体的主人,是太子,李亨。唐肃宗李亨。

林默的心脏骤然缩紧,像是被一只无形的手死死攥住,连呼吸都瞬间停滞,浑身的血液仿佛都冻住了。他历史不算好,标准的半小白,上学时背的年代事件早忘得差不多了,可安史之乱、大唐由盛转衰、马嵬坡兵变、太子李亨灵武即位……这些刻在每个中国人常识里的东西,他还记得。他甚至模糊记得,至德元年,公元756年——这一年,是安史之乱最绝望的一年,是大唐最接近亡国的一年。

原主李亨,一辈子活在父亲玄宗的阴影里,胆小、怯懦、敏感、多疑,登基后猜忌功臣,宠信宦官,为后来的藩镇割据、宦官专权埋下了祸根,最后在忧愤、病痛、恐惧中死去,所谓的大唐中兴,不过是回光返照。

林默眼前猛地一黑,一股寒意从脚底直冲头顶,浑身汗毛瞬间竖起,连牙齿都开始打颤。他不是什么天选之子,没有系统,没有金手指,没有绝世谋略,更没有半点武力值。他就是个最普通、最不起眼的社畜,吵架不敢大声,遇事习惯退让,被领导骂了只会点头道歉,连跟外卖员争执都要在心里演练三遍。让这样的他,穿成李亨?穿到这个烽火连天、尸骨遍野、随时可能人头落地的至德元年?让他来拯救这个摇摇欲坠、即将崩塌的大唐?

风再次灌进屋,带着塞外的沙尘,迷了他的眼睛,涩得发疼。林默缓缓闭上眼,脑海里不受控制地闪过现代的一幕幕:拥挤的地铁,冰冷的写字楼,永远做不完的表格,深夜亮着灯的出租屋,冰箱里冷掉的外卖,手机里父母发来的“什么时候回家”。那些曾经让他抱怨、疲惫、想逃离的日常,此刻想起来,竟像是天堂。

他猛地睁开眼,眼底只剩下一片茫然和深入骨髓的恐惧。这里没有电脑,没有手机,没有外卖,没有工资,没有社保。只有战火,只有逃亡,只有饥饿,只有背叛,只有死亡。他不是那个在深宫长大、至少懂点朝堂规矩的太子李亨,他是林默,一个连自己人生都掌控不了的社畜。

这样的他,凭什么活下去?

屋外风沙呜咽,像是孤魂夜哭,又像是无数冤魂的哀嚎。屋内一片死寂,只有老者不安的呼吸声,和林默越来越急促、越来越沉重的心跳声,撞在破旧的土墙上,格外清晰。

地狱开局。他一睁眼,就站在了悬崖边上,再退一步,就是万劫不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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