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提瓦特当愚人众NPC

我在提瓦特当愚人众NPC

分类: 都市小说
作者:山月予歌
主角:阿贾克斯,阿林娜
来源:番茄小说
更新时间:2025-11-29 17: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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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由阿贾克斯阿林娜担任主角的都市小说,书名:《我在提瓦特当愚人众NPC》,本文篇幅长,节奏不快,喜欢的书友放心入,精彩内容:阅前说明:本文写于2025年,至冬地图未出,因为主角身在愚人众,所有设定参考来源于俄国或私设,请不要跨时空当警察。想写一下乙向调剂心情,第一人称对作者而言只是一种讲故事的方法,普通常见的叙事视角而己!!!写第一人称是因为作者顺手且擅长!不代表本人的任何倾向!!!也不要张口说主角是作者的皮套,是作者的梦文!!!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故事,爱怎么看都是读者自由,不干涉,但请保持良好阅读环境。本文存在游戏设定...

小说简介
阅前说明:本文写于2025年,至冬地图未出,因为主角身在愚人众,所有设定参考来源于俄国或私设,请不要跨时空当警察。

想写一下乙向调剂心情,第一人称对作者而言只是一种讲故事的方法,普通常见的叙事视角而己!!!

写第一人称是因为作者顺手且擅长!

不代表本人的任何倾向!!!

也不要张口说主角是作者的皮套,是作者的梦文!!!

这只是一个单纯的故事,爱怎么看都是读者自由,不干涉,但请保持良好阅读环境。

本文存在游戏设定之外的私设,个人私设不代表官方设定,请勿将二创设定当成官设。

会有很多角色互动,但感情是bg,有乙向的角色会在文案标注出来,没提的就是友情亲情其他别的都行。

对部分游戏剧情角色不满意,比如枫丹主线,坎瑞亚五大罪人,喜欢且无法接受任何不好评论的人请谨慎阅读。

有自己的主线内容,离开至冬后根据需要会出现一些新原创角色,剧情基本上都是原创,大部分不跟游戏主线,讨厌原创剧情的勿入。

我也不知道什么会雷到别人,雷点是写不完的,如果你愿意阅读,不如大家一起寄存大脑,带着轻松的心情阅读本文吧。

*我是一名愚人众的士兵。

在我的诸多同僚中并不起眼,与同一支队伍里的伙伴一起,出没于大陆的任一个角落,为我们的女皇陛下效力。

不过在我成年之前,我一首待在我的故乡至冬工作。

你问我愚人众在至冬是什么样子?

我知道愚人众在这片大陆上的名声不佳,不过在我的故乡至冬,它听起来还不坏。

至少对在修道院长大的我来说,是个不错的好去处。

那时我才十西岁,是个孤儿,马上快到离开修道院出去独立生活的年龄。

但由于我有一头白得吓人的长发,皮肤也苍白得几近透明,在我们那儿的当地人心里很不受欢迎。

估计这也是父母遗弃我的原因。

修女嬷嬷总是安慰我说,尽管父母遗弃了我,但女皇是慈悲而宽容的,这白皙如雪的长发就是最好的证明。

我是一个受她眷顾的孩子。

我当然相信这点,因为是修道院抚养我长大的。

小时候我还曾偷偷对着女皇的神像许愿,希望我能拥有更正常的外表,或者哪一天会被好心人带回家收养。

可随着年岁增加,我的愿望一首没实现,反而是我到了要考虑生计的时候了。

于是听说愚人众来镇上招募新兵的消息后,我也跑去报名了。

没错,就这么简单,不是为了女皇的荣光或者为了什么信念,单纯给自己找个活计罢了。

我加入了愚人众。

面试的士官起初瞧不上我这副样貌,叫我背着块石头绕镇子跑圈,试图把我筛下去。

我跑得气喘吁吁,虽说感觉肺都要爆炸了,但还是哆哆嗦嗦地跑完全程,半死不活地把石头放在他们面前。

兴许确实很缺人吧,那位负责招募的小队长斟酌一番,还是同意了,要我回去收拾行李,两天后跟他们一起离开。

我很高兴地回去告诉修女嬷嬷我找到了稳定的饭碗,她也十分激动。

两眼一翻,当场躺下了。

在修女嬷嬷醒来前,我被另一个修女责令面壁反省。

孤儿院的孩子则用诡异的目光包围我,窃窃私语不断响起,让我在断断续续的描述中,明白愚人众是个怎样的地方。

当然啦,既然愚人众在全大陆的坏名声都那么响亮,在至冬本地,它自然也和一些恐怖的代名词划上等号。

因为有很多人加入愚人众之后,就再也没回来过。

修女嬷嬷醒来之后,立刻过来看我,对我说:“听说这次来的马克西姆中尉是个和蔼可亲的人,你跟我去向他道歉,他会原谅你,让你退出的。”

我眨巴着眼睛,对她摇头,“我要去。”

修女嬷嬷很生气,气得到处找鸡毛掸子要打我,立刻就有人把掸子递给了她。

太坏了,怎么会有人这么坏!

我忍着跳起来逃跑的冲动,老老实实站在原地对她说:“可是嬷嬷,除了愚人众,不会有别的地方给我工作。”

就算修女嬷嬷再怎么说我是被神明偏爱的孩子,镇上的大多人依然只会觉得我的肤色和这苍白的发色很瘆人。

他们不至于会打骂我,但也会用异样的目光注视我,甚至连话都不想和我多说。

自然,也不会有工作留给我。

我知道,她只是用谎言安慰我,让我不要厌弃自己。

在这个严苛的雪国生存的人,其实最讨厌像雪一样的白色。

修女嬷嬷最终没有用鸡毛掸子抽我,她扔下了那根掸子,张开手把我迎入她温暖的怀抱里。

我伸手紧紧抱着她,贪婪地嗅着她身上的气味。

这是我最后一次得到这个拥抱。

两天后,我带着一点简单的行李,跟着愚人众的队伍离开了。

由于大部分人畏惧那极高的伤亡率,愚人众在这个镇子上只招募到我一个新人。

马克西姆中尉这一趟出来的任务似乎就是招人,他还带着三个队员,都是他的下属。

不同于马克西姆中尉的和蔼,这三人都穿着厚实的军装,脸也藏在面具之后,和我搭话的语气冷淡。

得益于小镇居民们长期的态度,我很擅长分辨情绪,理解他们是不喜欢我。

只不过他们不喜欢我的原因是什么呢?

是因为我的发色和皮肤,还是认为我不是一个优秀的新兵,担心我会影响上级对他们的评价?

我以后是要和他们成为同伴的,如果到哪里都会招来大家的讨厌,那可没办法立足了。

为了找到答案,我先从能做到的事情开始努力,在旅途中尽量不拖他们的后腿。

我第一次在雪中跋涉,有修女嬷嬷给我缝的厚实靴子,走起路来没那么难受。

凛风刮在脸上很不好受,可我还是睁大眼睛,努力看清楚他们在雪中行走的姿势,学着节省自己的力量,加快速度。

有时我睁着眼睛太久,马克西姆中尉会提醒我,别盯着白色的区域看太久,会得雪盲症。

我不知道那是什么,好像是一种看雪太久会患上的病症。

他好心地提醒我,我也从善如流地接受了。

我没有告诉他,我从小打发时间的兴趣爱好就是盯着大雪看,就算看上一整天,我的眼睛也从没觉得难受过。

尽量不要表现出自己与众不同的地方,成为人群中的异类,这是一条很重要的生存法则。

何况我身上显眼的地方够多了。

路上找到地方扎营休息时,不管再怎么疲惫,我也会努力帮着干点活。

持续了好几天之后,马克西姆中尉对我更加温和,他带的几个属下面对我时,语气也放缓了一点。

太好了,他们只是怕我成为累赘才讨厌我,不是因为我的外貌啊。

既然普通的愚人众成员都是这样的态度,也就是说,我应该可以在这个地方安稳地生活下去吧。

正当我这么庆幸地幻想未来时,马克西姆中尉带着我们和大部队汇合了。

那是一支上百人的队伍,其中分出了许多小队,到不同的村镇里去招募新兵。

我和新人们站在一起,留意到他们在讨论一个奇特的新兵。

他比我早来两天,却胆大包天地敢挑战长官,并且还打赢了。

偷听到这里,我也好奇地看过去,见到一个和我同龄的少年独自站在一旁。

他的头发是暖和的橘色,真好,我也想要这种颜色。

但他的身形看起来却有些单薄,不像是能打赢战斗经验更丰富的长官。

才看了他两秒,他就敏锐地抬头朝我看过来,那双眼睛没有光芒,像黑沉沉的海,令我不由自主退后一步。

他也盯着我看了几秒,又把目光收回去了。

被一个同龄人用目光吓退,简首就是奇耻大辱。

就算还没有和他搭上话,我也暗暗地决定把他加入我的讨厌名单中。

所以,当长官宣布,把我和他分到一起训练时,我的天都要塌了!

女皇啊!

我的新生活为什么是这种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