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出真心被背叛后,我追杀他99次

付出真心被背叛后,我追杀他99次

分类: 现代言情
作者:不削苹果皮
主角:李长宁,沈昭
来源:常读
更新时间:2026-03-29 11:3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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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付出真心被背叛后,我追杀他99次》火爆上线啦!这本书耐看情感真挚,作者“不削苹果皮”的原创精品作,李长宁沈昭主人公,精彩内容选节:一、血溅含元殿大燕永安十七年,腊月。长安城落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含元殿前的白玉阶被积雪覆盖,像是铺了一层素缟。我死的那天,穿的也是一身白。不,准确地说,是我被拖过含元殿前那条长长的御道时,身上那件月白色的襦裙已经被血浸透了。血是从膝盖和手肘磨破的地方渗出来的,洇成一朵一朵暗红色的花,在白玉地面上拖出长长的一道痕迹,像是有人用一支巨大的笔,蘸着朱砂,在宣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一”字。那个“一”...

小说简介
一、血溅含元殿
大燕永安十七年,腊月。
长安城落了入冬以来最大的一场雪,含元殿前的白玉阶被积雪覆盖,像是铺了一层素缟。
我死的那天,穿的也是一身白。
不,准确地说,是我被拖过含元殿前那条长长的御道时,身上那件月白色的襦裙已经被血浸透了。血是从膝盖和手肘磨破的地方渗出来的,洇成一朵一朵暗红色的花,在白玉地面上拖出长长的一道痕迹,像是有人用一支巨大的笔,蘸着朱砂,在宣纸上歪歪扭扭地写了一个“一”字。
那个“一”字,是我李长宁在这个世上走过的最长的路。
从含元殿的丹陛到太庙的石阶,一共三百二十七步。我数的。因为我每被拖行一步,后脑勺撞在石阶的棱角上,就默数一个数。三百二十七步,我数了三百二十七下,后脑勺撞破了三百二十七道口子,血流进脖子里,温热的,像是有人在往我衣领里灌酒。
而那个下令将我拖出含元殿的人,正端坐在殿内那把金漆龙椅上,穿着我亲手为他缝制的紫袍玉带,头戴十二旒冕冠,面容俊美一如当年我在马球场上第一眼见到他时的模样。
沈昭。
我的驸马。
不,现在应该说——大燕的新帝。
他甚至连一个体面些的死法都不肯给我。鸩酒、白绫、匕首,这三样东西是皇家赐死的规矩,哪怕是一个犯了错的宫人,也能从中选一样。可他什么都没给我选,他只是漫不经心地挥了挥手,像拂去衣襟上的一点灰尘,对殿前的金吾卫说了一句:
“拖出去。”
三个字。
轻飘飘的三个字。
他甚至没有看我一眼。他正在看案上的一封奏书,是我父亲——先帝留下的最后一批未批阅的折子。他用朱笔在上面批批画画,神情专注而从容,仿佛我不过是一件碍事的旧家具,搬走就是了。
我被人像拖一条死狗一样拖出含元殿的时候,一直在笑。
我笑我自己。
李长宁,你是大燕最尊贵的长公主,你母后是先帝的正宫皇后,你外祖家是手握三十万大军的定北侯府。你六岁能骑马射箭,十岁跟着父皇临朝听政,十五岁下嫁沈昭时,满长安的花都开了,百姓夹道相迎,说这是天作之合。
天作之合。
这四个字真恶心。
我笑着笑着就哭了,哭着哭着又开始笑。拖我的金吾卫大概觉得我疯了,手上的力道松了松,我便趁机翻了个身,仰面朝天,看着长安城铅灰色的天空里纷纷扬扬落下的雪。
雪花落在我的脸上、唇上、眼睛上,凉丝丝的,像是有人在我滚烫的额头上放了一块冷帕子。
我忽然想起来,我第一次见沈昭,也是一个下雪天。
永安三年的冬天,父皇在骊山行宫举办冬猎。那年我十五岁,正是最张扬跋扈的年纪,穿着一身大红色的骑装,骑着我那匹汗血宝马“赤电”,在猎场上横冲直撞,连皇子们都给我让路。
就是在猎场的边缘,我看见了他。
他穿着一件半旧的青灰色圆领袍衫,骑在一匹瘦骨嶙峋的老马上,手里握着一张简陋的桑木弓。别的世家子弟都带着成群的仆从、牵着成队的猎犬,他一个人孤零零地站在雪地里,像一棵被遗落在旷野上的枯树。
但他长得好看。
不是那种锦衣玉食堆砌出来的好看,而是一种清冷的、锋利的、像是被人用刀在雪地上刻出来的好看。眉峰如刀裁,眼尾微微上挑,鼻梁挺直,唇色淡得像冬日里将化未化的霜。
他射箭的姿势很漂亮,拉弓如满月,箭出如流星。一箭射穿了五十步外一只飞奔的白兔,箭矢穿过兔子的左眼,从右眼穿出,钉在了后面的树干上。
我骑在马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说:“你箭法不错,叫什么名字?”
他抬起头来看我,目光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草民沈昭,清河沈氏旁支。”
清河沈氏。我听说过这个家族,是前朝的旧族,本朝开国之后就没落了大半,旁支更是落魄得跟寒门没什么区别。
我那时候年轻,年轻到以为“喜欢”两个字就能撑起一段婚姻。我看着他那张脸,心里像是被什么东西轻轻挠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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