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杀了一个人

我杀了一个人

分类: 现代言情
作者:鸣珂成顺
主角:秦牧,林警官
来源:常读
更新时间:2026-03-30 11:40:36
开始阅读

精彩片段

《我杀了一个人》这本书大家都在找,其实这是一本给力小说,小说的主人公是秦牧林警官,讲述了​我杀了一个人。用我救人的手术刀,将他的心脏一点点剥离出来。放在了福尔马林里。1手术刀从胸口抽出来的瞬间,血是温的。不是电影里那种喷溅。心脏停跳之后,血液循环已经终止,血只是慢慢地、几乎算得上温柔地渗出来,顺着肋骨的弧度往下淌,洇湿了他那件昂贵的真丝睡衣。我把刀放在茶几上,刀尖沾着一点暗红色的东西,在灯光下看,像是给刀片染上染料。沈国栋的眼睛还睁着。死不瞑目这种事,我以前不信。在医院那几年,经手过上...

小说简介
我杀了一个人。
用我救人的手术刀,将他的心脏一点点剥离出来。
放在了福尔马林里。
1
手术刀从胸口抽出来的瞬间,血是温的。
不是电影里那种喷溅。
心脏停跳之后,血液循环已经终止,血只是慢慢地、几乎算得上温柔地渗出来,顺着肋骨的弧度往下淌,洇湿了他那件昂贵的真丝睡衣。
我把刀放在茶几上,刀尖沾着一点暗红色的东西,在灯光下看,像是给刀片染上染料。
沈国栋的眼睛还睁着。
死不瞑目这种事,我以前不信。
在医院那几年,经手过上百台心脏手术,见过各种各样的死法。
有安详的,有痛苦的,有突然的,有漫长的。
但所有人的眼睛都是闭着的。
麻醉师会帮你合上,家属会帮你合上,实在不行,肌肉松弛之后自己也会合上。
沈国栋的眼睛是睁着的。
瞳孔散了,映着天花板上那盏水晶灯的光,像两颗被打磨过度的玻璃珠。
我把他的心脏取出来了。
完整地,从心包膜里剥离,剪断主动脉和肺动脉,捧在手里的时候还带着体温。
人类的成年心脏大约和本人的拳头一样大,沈国栋的拳头不小,但心脏拿在手里,看起来比他的拳头大一些。
福尔马林是提前准备好的。
一个两升的玻璃罐子,标签已经贴好了,空着“姓名”那一栏没写。
我把心脏放进去的时候,它慢慢地沉到底部,像一颗终于落定的石子。
门虚掩着。
血腥味从门缝里钻出去,和走廊里的空气消毒水味道搅在一起。
这栋楼的物业每天早晨八点准时喷洒消毒水,现在是晚上七点,味道已经很淡了,但仔细闻还是能分辨出来。
第一个发现的是隔壁的保姆。
她来借酱油,敲了三下门,没人应。
门自己开了。
她后来说,先是闻到一股铁锈味,然后看到地上有脚印。
我杀完人之后去洗了手,拖鞋上沾了血,从客厅到卫生间再到客厅,踩出一条歪歪扭扭的红线。
她尖叫了大约三十秒,然后开始砸对面的门。
警察来的时候,我已经洗好手,换了一身干净衣服。
沙发上铺着一次性床单,这也是提前准备好的,我不想把血渍弄到沙发上。
那是沈国栋自己买的意大利真皮沙发,据说花了好几十万。
我坐在床单没铺到的那一头,手里翻着一本《人体解剖学图谱》,翻到心脏那一章。
胸腔里的器官,我闭着眼睛都能画出来。
但这本书是我大学时用的,封面已经被翻烂了,书脊用透明胶带缠了三道。
我妈以前说,书烂成这样还舍不得扔,是个念旧的人。
她不知道,念旧的人最容易杀人。
领头的警官姓林,四十出头,国字脸,眉心一道竖纹,像是常年皱眉刻出来的。
他进来的时候先看了我一眼,再看了一眼沙发上的人,脸色变了三变,像一台信号不好的电视机。
秦牧。”他的声音从嗓子眼里挤出来,带着一种难以置信的颤抖,“你他妈疯了?”
我没说话,把书合上,放在膝盖上。
封面上那个心脏的彩图对着他,冠状动脉的走行清晰可见,红的动脉,蓝的静脉,像一棵倒着长的树。
他身后跟着一个年轻警察,看起来不到二十五,脸还带着婴儿肥。
他举着枪,枪口对着我的方向,手指搭在扳机护圈外面,训练还算规范。
但他的手在抖,枪口晃出一个微小的圆圈。
“把枪放下。”林警官的声音沉下来,带着一种常年办案的人才有的镇定。
他蹲下来检查沈国栋的生命体征,手指搭在颈动脉上,停了大概五秒,然后闭上眼睛。
再睁开的时候,眼白里有血丝。
“死了,心脏被摘除了。”
他站起来,看着我膝盖上的书,看着我手腕上还没干的水渍,看着我脚边那把已经擦干净的手术刀。
刀是我自己的,从医院带出来的,做了三百多台手术的那一把。
刀刃磨过无数次,比出厂时窄了一圈,但锋利程度一点没减。
“带走。”
手铐是凉的。
金属贴着腕骨,稍微有点紧,大概是按

章节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