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恋十年,他结婚我跑了,三年后他带娃追来了
第1章
暗恋一个人十年是什么感觉? 我帮他追女朋友,帮他写情书,帮他挑戒指。 他结婚那天,我随了最大的份子钱,然后删掉了他所有联系方式。 三年后,他在我公司楼下堵住我,满眼红血丝: “苏晚,我离婚了。” “哦。” “你当年为什么走?” “因为我不想当小三。” 他愣住了:“什么小三?” 我笑了:“你老婆当年找到我,说你们从大学就在一起了。我当了三年的‘第三者’,竟然不知道。” 他的脸色煞白。 第二天,他拿着一份DNA鉴定报告来找我: “我女儿不是你当年以为的那个女人的。” “她是我妹妹。” “我找了你三年。” 我看着他手里的报告,又看了看他身后那个怯生生的小女孩。 小女孩拉住我的衣角:“阿姨,你就是爸爸说的那个‘等了很久的人’吗?” 他眼眶通红:“苏晚,我迟了十年。你还能不能再给我一次机会?”
第一章 初见
十八岁之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十八岁之后,我信了。
那是我大一入学的第三天,文学社招新。
我本来不想去的,是被室友林小冉硬拉去的。她说:“苏晚,你作文那么好,不去文学社可惜了。”
我去了。
社团招新的摊位在食堂门口,一长溜桌子,每个社团都挂着手绘海报,热闹得像赶集。
文学社的摊位在最角落,但排队的人最多。
我踮起脚尖看了一眼,看见一个男生坐在桌子后面,正在跟一个新生说话。
他穿着一件白T恤,袖子卷到手肘,头发有点长,刘海微微遮住眉毛。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侧头,听对方说完,然后笑一下。
那个笑容,像春天的风。
“那是谁?”我问林小冉。
“陆时寒啊!大二的,文学社社长,你居然不认识?”林小冉瞪大眼睛,“全校女生都想进文学社,就是因为他在!”
我“哦”了一声,排到了队伍最后面。
轮到我填表的时候,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你叫什么?”
“苏晚。”
“苏晚。”他念了一遍我的名字,然后笑了,“好名字。晚,是晚霞的晚?”
“是。”
“那你喜欢晚霞吗?”
“喜欢。”
“巧了,我也喜欢。”他把表格递给我,“欢迎加入文学社。”
就这么简单。
我成了文学社的一员,也成了陆时寒的——小跟班。
大一那年,我做了很多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
为了能在社团多待一会儿,我承包了每次活动的场地布置。别人不愿意干的累活,我都干。
为了能跟他多说几句话,我开始写稿子投给社刊,每期都投,每期都被录用。
为了能跟他有共同话题,我去看他喜欢的电影,听他喜欢的歌,读他喜欢的书。
他喜欢村上春树,我把《挪威的森林》读了三遍。
他喜欢看老电影,我周末泡在影视资料馆里,一部一部地补。
他喜欢打篮球,我每天傍晚去操场“散步”,其实只是为了看他投篮。
有一次,他投了一个三分球,空心入网,转身看见我,朝我挥了挥手。
“苏晚!你也来打球?”
“我不会。”
“我教你。”
他教我投篮。站在我身后,握着我的手,帮我调整姿势。
他的手很大,很暖,指节分明。
我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对,就这样,手腕发力——”他松开手,“你试试。”
我投了一个。
三不沾。
他笑了:“没关系,多练练。”
我练了整整一个学期。
后来我能投进三分球了,但再也没有跟他一起打过。
因为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
第二章 林知意
林知意是大二转专业过来的,外语系。
她长得漂亮,会打扮,说话温柔,笑起来甜甜的。走在校园里,回头率比陆时寒还高。
她第一次出现在文学社活动上,穿了一条碎花连衣裙,头发披着,发梢微微卷。
陆时寒看见她的时候,手里的笔掉了。
我捡起来递给他,他说了声“谢谢”,眼睛却没离开过林知意。
那一刻,我知道。
我完了。
不是他完了,是我完了。
我暗恋了一年的人,对别人一见钟情了。
那天活动结束后,陆时寒破天荒地主动找我说话。
“苏晚
第一章 初见
十八岁之前,我不相信一见钟情。
十八岁之后,我信了。
那是我大一入学的第三天,文学社招新。
我本来不想去的,是被室友林小冉硬拉去的。她说:“苏晚,你作文那么好,不去文学社可惜了。”
我去了。
社团招新的摊位在食堂门口,一长溜桌子,每个社团都挂着手绘海报,热闹得像赶集。
文学社的摊位在最角落,但排队的人最多。
我踮起脚尖看了一眼,看见一个男生坐在桌子后面,正在跟一个新生说话。
他穿着一件白T恤,袖子卷到手肘,头发有点长,刘海微微遮住眉毛。他说话的时候会微微侧头,听对方说完,然后笑一下。
那个笑容,像春天的风。
“那是谁?”我问林小冉。
“陆时寒啊!大二的,文学社社长,你居然不认识?”林小冉瞪大眼睛,“全校女生都想进文学社,就是因为他在!”
我“哦”了一声,排到了队伍最后面。
轮到我填表的时候,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
“你叫什么?”
“苏晚。”
“苏晚。”他念了一遍我的名字,然后笑了,“好名字。晚,是晚霞的晚?”
“是。”
“那你喜欢晚霞吗?”
“喜欢。”
“巧了,我也喜欢。”他把表格递给我,“欢迎加入文学社。”
就这么简单。
我成了文学社的一员,也成了陆时寒的——小跟班。
大一那年,我做了很多以前绝对不会做的事。
为了能在社团多待一会儿,我承包了每次活动的场地布置。别人不愿意干的累活,我都干。
为了能跟他多说几句话,我开始写稿子投给社刊,每期都投,每期都被录用。
为了能跟他有共同话题,我去看他喜欢的电影,听他喜欢的歌,读他喜欢的书。
他喜欢村上春树,我把《挪威的森林》读了三遍。
他喜欢看老电影,我周末泡在影视资料馆里,一部一部地补。
他喜欢打篮球,我每天傍晚去操场“散步”,其实只是为了看他投篮。
有一次,他投了一个三分球,空心入网,转身看见我,朝我挥了挥手。
“苏晚!你也来打球?”
“我不会。”
“我教你。”
他教我投篮。站在我身后,握着我的手,帮我调整姿势。
他的手很大,很暖,指节分明。
我的心跳快得像要从嗓子眼里蹦出来。
“对,就这样,手腕发力——”他松开手,“你试试。”
我投了一个。
三不沾。
他笑了:“没关系,多练练。”
我练了整整一个学期。
后来我能投进三分球了,但再也没有跟他一起打过。
因为他的身边,多了一个人。
第二章 林知意
林知意是大二转专业过来的,外语系。
她长得漂亮,会打扮,说话温柔,笑起来甜甜的。走在校园里,回头率比陆时寒还高。
她第一次出现在文学社活动上,穿了一条碎花连衣裙,头发披着,发梢微微卷。
陆时寒看见她的时候,手里的笔掉了。
我捡起来递给他,他说了声“谢谢”,眼睛却没离开过林知意。
那一刻,我知道。
我完了。
不是他完了,是我完了。
我暗恋了一年的人,对别人一见钟情了。
那天活动结束后,陆时寒破天荒地主动找我说话。
“苏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