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到大明
第1章
一觉醒来,地狱开局------------------------------------------,地狱开局,秋。应天府郊外,牛首山下。。。——虽然昨晚他确实喝了不少——而是从骨头缝里往外渗的酸疼,像被人拆散了架又重新拼起来似的。他下意识想翻个身,结果后背硌在什么硬邦邦的东西上,疼得他龇牙咧嘴。“妈的,谁把老子的席梦思给换了……”。。,表面粗糙得能看见斧凿的痕迹,上头还挂着几缕灰扑扑的蛛网。蛛网在晨风里轻轻晃动,像某种不祥的旗帜。。,层高两米八,天花板是雪白的乳胶漆,吊灯是宜家买的简约款。那根房梁不应该出现在他的生活里。它看上去像是从某个古装剧的片场里直接拆过来的。“这什么情况……”,手按到的不是记忆里柔软的乳胶床垫,而是一层薄得可怜的被褥,被褥底下是硬木板,木板上还有几根稻草从破洞里戳出来,扎得他手心发痒。。
破旧的木板床、缺了腿用砖头垫着的桌子、泥糊的墙壁上裂着几道巴掌宽的缝、一扇歪歪斜斜的窗户糊着泛黄的纸。角落里立着一只旧木箱,箱盖半开,露出里面叠得整整齐齐的几件粗布衣裳。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还夹杂着淡淡的药味。
这不是他家。
他家再小再破,也不至于破成这样。
王子豪的第一个反应是:绑架?整蛊节目?哪个损友趁他喝醉把他扔到影视城来了?
他正准备骂出声,脑子里突然像被人塞进了一颗炸弹,轰地一下炸开——无数陌生的画面和声音,山呼海啸般涌进他的意识。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短褐,跪在一间更破的屋子里,对着一块牌位磕头。牌位上写着“先考王公讳德成之位”。少年磕完头站起来,抹了一把眼泪,转身走进另一间屋子,床上躺着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女子,女子咳嗽着,声音小得像快要熄灭的烛火。
少年叫王子豪。
爹娘早亡,家徒四壁,欠了一屁股印子钱,老婆是个病秧子。昨夜被讨债的逼上门,喝了半坛劣酒,醉死在院子里。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王子豪捂着脑袋,把眼睛闭上又睁开,睁开又闭上。他反复确认了三遍:自己不是在梦里。空气是真的,身上的酸疼是真的,脑子里多出来的那段记忆也是真的。
穿越了。
二十一世纪的银行小职员王子豪,一夜之间变成了大明永乐元年应天府江宁县牛首山下的一个破落户。
他用了一刻钟消化这个事实。又用了半个时辰消化了所有前身的记忆——包括那三十两银子的印子钱、那两亩半死不活的薄田、那座漏风漏雨的破院子,以及屋里那个病得只剩半条命的媳妇。
“好家伙。”王子豪坐在地上,望着头顶那根仿佛随时会塌下来的房梁,表情很复杂,“别人穿越都是王侯将相、锦衣玉食,我倒好,开了个地狱局。”
他还没来得及感慨完,院子里就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王子豪!王秀才!出来!”
秀才?王子豪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原身确实是读过几年书的,勉强算个童生,在村里被客客气气叫一声秀才,实际上连县试都没考过。
门被一脚踹开了。
三个膀大腰圆的汉子闯了进来,为首那个尖嘴猴腮,穿一件灰扑扑的短褐,腰里别着一根枣木短棍。王子豪在原身的记忆里认出了这张脸——李二狗,镇上赵记钱庄的狗腿子,专管催债的。
“哟,醒了?”李二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昨儿个不是挺横的吗?喝了半坛马尿就敢往地上一躺?欠我家老爷的三十两银子,今儿个要是再不还——”
他从腰间拔出那根枣木短棍,在手心里一下一下地拍着。
“——就拿你家那两亩水田抵债。”
王子豪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他比李二狗高了半个头,站直了之后能俯视对方。这个视角让他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在现代,他一米七八,不算高但够用。这具身体虽然瘦,骨架倒是大的,看来原主的爹娘虽然穷,倒没在吃食上把他亏着。
“三十两银子是吧?”王子豪说。
“怎么?没钱?”李二狗把棍子往桌上一敲,“没钱就拿田契——”
“三天。”
王子豪竖起三根手指,语气平静得连他自己都有点意外:“再给我三天,三十两银子,一分不少。”
李二狗愣了一下。
他认识王子豪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小子见了自己从来都是缩着脖子、说话结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怂样。昨晚上还哭着喊着求自己宽限几天,怎么一晚上过去,整个人都变了?
“三天?”李二狗上下打量着王子豪,试图从对方脸上找出虚张声势的痕迹,“你小子不会是想跑吧?”
“我家在这儿,媳妇在这儿,两亩地在这儿。”王子豪指了指脚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语速不快不慢,每个字都清清楚楚。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闪躲,只有一种让李二狗说不清楚的笃定。
李二狗混了这么多年,见过欠债不还的、耍无赖的、跪地求饶的,但从来没见过一个欠了三十两银子的穷光蛋用这种眼神看自己。那感觉像是——像是对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李二狗忍不住有点发毛。
“行。”他收起棍子,冷笑一声,“三天就三天。不过姓王的,话我先放在这儿——三天要是还不出银子,可就别怪我们不讲情面了。到时候别说你这破院子,连你屋里那个病秧子,也得拉出去抵债。”
王子豪的眉毛动了一下。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变化——他的表情没有变,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笑,但眼神突然沉了下来,像是一潭静水底下有什么东西翻了个身。
“你说什么?”
李二狗本能地往后退了半步,然后意识到自己居然被一个穷光蛋吓住了,顿时恼羞成怒:“我说,到时候把你屋里那个——”
“我说了,三天。”王子豪打断他,声音比刚才轻了一点,却冷了一点,“银子,一分不少。现在,出去。”
李二狗张了张嘴,想放句狠话,但对上王子豪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转身带着两个手下走了。
脚步声消失在院门外。
王子豪站在堂屋里,听着三个人的脚步越来越远,直到彻底听不见了,才慢慢松开握紧的拳头。
他承认,刚才那一瞬间他是真的有点恼了。
不是因为被催债——三十两银子的事他已经有了一点头绪。而是因为李二狗那句“把你屋里那个拉出去抵债”。在原身的记忆里,那是个连话都不怎么跟媳妇说的闷葫芦,但王子豪不是那个闷葫芦。他从小受的教育里,有一条底线刻得很深:动我的东西还能商量,动我的人,不行。
他深吸一口气,把情绪压下去,转身推开卧房的门。
屋里很暗。
窗纸是破的,透进来几缕灰蒙蒙的天光,照在床前的一小块地上。空气里那股药味更浓了,苦涩涩的,像是熬了很久很久的药渣子散发出来的。
木板床上,蜷着一个人。
很瘦。
这是王子豪的第一印象。瘦得不太正常,被褥底下几乎看不出身体的起伏,只有一个小小的轮廓。走近了才看清,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子,头发散乱地铺在枕头上,黑发衬得那张脸更白了——白得没有血色,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下去,嘴唇干得裂了几道小口子。
但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即便是病成这样,那双眼睛依然清亮清亮的,像山涧里两汪没有被搅过的清水。此刻它们正怯怯地望着自己,带着一点不安,一点小心翼翼,还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期待。
王子豪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她的名字——苏婉。
邻村苏家的小女儿。苏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前些年遭了灾,爹娘先后病故,族里欺负她一个孤女,把家里的产业分了个干净,最后只剩她一个人被硬塞过来完婚。原身娶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咳了,只是那时候还没这么严重。
“夫君……”
苏婉轻轻叫了一声,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他们……走了?”
“走了。”王子豪在床边坐下。
他伸手去探她的额头,动作自然而然,像是做过很多次一样。
苏婉明显地僵了一下。
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甚至连咳嗽都停了一瞬。在她的记忆里,这个夫君虽然不坏——从来没打过她、没骂过她,但也说不上温柔。他看她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像是看一个沉重的负担。成亲之后,两人连正经话都没说过几句,更别提这样的肢体接触了。
“你发烧了。”王子豪说。
他收回手,眉头皱了起来。额头很烫,少说也有三十八九度的样子。这种烧法,别说是明朝,就是放在现代也得赶紧吃退烧药。而在这个还没有抗生素的朝代,一场高烧就能要了一个体弱女子的命。
“妾身没事……”苏婉挣扎着想坐起来,手撑着床板,细得像麻秆似的胳膊直发颤,“只是昨天吹了点风——”
“躺着。”
王子豪把她按回去,语气不容商量。他起身走到桌边,桌上有一只粗瓷碗,碗底剩着半碗凉透的稀粥,粥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米汤。他用勺子搅了搅,粥里只有几粒碎米,剩下的全是水。
这就是昨晚的晚饭。
他自己的那碗比这个还稀,原身喝完还去喝了半坛劣酒,想把自己灌醉了好忘了欠债的事。
王子豪端着那半碗稀粥,回头看床上的女人。苏婉正侧着头望他,眼神里有疑惑,有不解,还有一丝小心翼翼的期盼。她在看他做什么——也许是觉得今天的夫君跟往常不一样,也许是在等他放下碗,然后叹一口气,跟往常一样出门去不知道哪里混一天。
王子豪没有放下碗。
他把那碗凉粥端到嘴边,吹了吹根本不存在的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凑到苏婉嘴边。
“先将就喝一口垫垫肚子。等会儿我想办法弄点吃的回来。”
苏婉愣住了。
那双清亮的眼睛眨了眨,像是没听明白。然后,慢慢地,慢慢地,眼眶就红了。
“夫君……”
“别哭别哭。”王子豪连忙放下碗,“怎么哭了?我语气太凶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手忙脚乱地找东西给她擦眼泪,找了半天只有自己袖子上那块还算干净的布料,赶紧递过去。
苏婉没接他的袖子。她低下头,自己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然后抬起头,对他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轻很浅,像秋末的最后一片叶子,风一吹就会碎掉。
“妾身没有夫君想的那么娇气。”她说,声音还是哑哑的,但语气里有了一点温度,“倒是夫君……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
“眼睛。”苏婉想了想,说了两个字。
王子豪没追问。他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一个人走路带不带风、说话有没有底气、眼睛里有没有光,这些是藏不住的。原身眼睛里没有光,他有。因为原身只看见了一屁股债和一个病老婆,而王子豪看见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他看见的是这座山脚下的两亩田。田埂上长满了一种草——薄荷。野薄荷。在现代,随便一小瓶薄荷精油能卖到一两百块钱。他刚才在院子里发呆的那一小会儿,就看见了至少七八种有用的植物:薄荷、紫苏、艾草、野菊花……这些东西在大明永乐元年的人们眼里,是喂牲口都嫌味道大的野草。
他看见的是信息差。
他看见的是银子。
所以李二狗踹门的时候,他敢说要还三十两。不是因为逞能,而是因为他心里有一个大概的计算:如果用现代最简单的冷制皂工艺,把薄荷做成驱蚊膏和止痒膏,再找一个靠谱的铺子代卖,三天之内赚三十两未必不可能。
当然,前提是他今天之内必须做出来一批样品,还得跑一趟应天府城,还得找到一个识货的买家。
事情很多,时间很紧。
但最难的那一关——心态——他已经过了。在银行干了五年,每天都在帮别人算账、算风险、算收益,他的脑子就是一台计算器。三十两银子的生意,有技术、有原料、有市场,能做。
王子豪蹲下来,打开墙角那只旧木箱。箱子里有几件洗得发白的衣裳,压在最底下的,是一个巴掌大的旧布袋。他解开布袋,里面是几枚铜钱——这是他翻遍整座屋子的全部流动资产,数了数,一共二十文。
二十文。
明朝永乐年间,一文钱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两三块钱,一两银子折合一千文,三十两银子就是三万文。
他手里只有二十文。
王子豪看着掌心里那几枚磨得发亮的铜钱,深吸一口气,站起来。
“夫君要出门?”苏婉靠在床头,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出去转转。”王子豪把钱袋揣好,冲她笑了笑,“顺便看看能不能捡个金元宝什么的。”
苏婉没说话。她不是那种会拦着丈夫不让出门的女人,但她也不是傻子。她知道家里欠了多少银子,也知道三天之后如果拿不出钱来,会有什么后果。她只是不说。
有些话,说出来只会让男人更难受。
王子豪走到门口,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苏婉靠在床头,被子拉到胸口,瘦得像一张纸片。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但脊背挺得很直。
“苏婉。”
“嗯?”
王子豪想了想,觉得说什么豪言壮语都不太合适。两个人认识才一个时辰,他还没资格说什么“相信我别担心”之类的话。
所以他说的是:“等我回来。今晚吃好的。”
然后他推开门,走进了永乐元年的秋日晨光里。
院子里的老槐树落了一地的黄叶。
树下是两亩刚收完稻子的薄田,稻茬枯黄,田埂上野草疯长。
王子豪蹲下身子,薅了一把田埂边的野草。紫苏,叶子一面青一面紫,捏碎了有馥郁的香气。薄荷,叶片肥厚,清凉冲鼻,比他预想的品相还要好。野菊花开得正盛,金黄的小花挤挤挨挨。艾草成片成片地长在沟渠边,又高又壮,显然这片土地很适合它生长。
他把每一种草都拔了一把,兜在衣襟里,像个捡到宝贝的傻子。
远处,牛首山在薄雾中若隐若现。更远处,应天府的高大城墙像一条灰色的巨龙,横亘在天地之间。
永乐元年。
朱棣刚刚登基,大明朝迁都北京的事情还只在皇帝的脑子里打转。郑和的宝船还没有出海,《永乐大典》还没有开始编纂。这个庞大帝国的新时代才刚刚拉开序幕,所有人都在摸索着前行的路。
而在这座庞大帝国不起眼的小山村里,一个来自六百年后的灵魂,正蹲在田埂上,往衣襟里拼命塞野草。
王子豪抬起头,看了一眼远方的城墙。
那座城里,住着几十万人口,有秦淮河畔的六朝金粉,有紫禁城里的九五至尊,有无数达官贵人、富商巨贾。
他们还没有人知道:一个叫王子豪的破落户,马上就要带着一堆野草,敲开这座城的大门了。
破旧的木板床、缺了腿用砖头垫着的桌子、泥糊的墙壁上裂着几道巴掌宽的缝、一扇歪歪斜斜的窗户糊着泛黄的纸。角落里立着一只旧木箱,箱盖半开,露出里面叠得整整齐齐的几件粗布衣裳。空气里有一股潮湿的霉味,还夹杂着淡淡的药味。
这不是他家。
他家再小再破,也不至于破成这样。
王子豪的第一个反应是:绑架?整蛊节目?哪个损友趁他喝醉把他扔到影视城来了?
他正准备骂出声,脑子里突然像被人塞进了一颗炸弹,轰地一下炸开——无数陌生的画面和声音,山呼海啸般涌进他的意识。
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年,穿着打着补丁的粗布短褐,跪在一间更破的屋子里,对着一块牌位磕头。牌位上写着“先考王公讳德成之位”。少年磕完头站起来,抹了一把眼泪,转身走进另一间屋子,床上躺着一个瘦得皮包骨头的女子,女子咳嗽着,声音小得像快要熄灭的烛火。
少年叫王子豪。
爹娘早亡,家徒四壁,欠了一屁股印子钱,老婆是个病秧子。昨夜被讨债的逼上门,喝了半坛劣酒,醉死在院子里。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王子豪捂着脑袋,把眼睛闭上又睁开,睁开又闭上。他反复确认了三遍:自己不是在梦里。空气是真的,身上的酸疼是真的,脑子里多出来的那段记忆也是真的。
穿越了。
二十一世纪的银行小职员王子豪,一夜之间变成了大明永乐元年应天府江宁县牛首山下的一个破落户。
他用了一刻钟消化这个事实。又用了半个时辰消化了所有前身的记忆——包括那三十两银子的印子钱、那两亩半死不活的薄田、那座漏风漏雨的破院子,以及屋里那个病得只剩半条命的媳妇。
“好家伙。”王子豪坐在地上,望着头顶那根仿佛随时会塌下来的房梁,表情很复杂,“别人穿越都是王侯将相、锦衣玉食,我倒好,开了个地狱局。”
他还没来得及感慨完,院子里就传来了一阵嘈杂的脚步声。
“王子豪!王秀才!出来!”
秀才?王子豪愣了愣才反应过来——原身确实是读过几年书的,勉强算个童生,在村里被客客气气叫一声秀才,实际上连县试都没考过。
门被一脚踹开了。
三个膀大腰圆的汉子闯了进来,为首那个尖嘴猴腮,穿一件灰扑扑的短褐,腰里别着一根枣木短棍。王子豪在原身的记忆里认出了这张脸——李二狗,镇上赵记钱庄的狗腿子,专管催债的。
“哟,醒了?”李二狗咧嘴一笑,露出一口黄牙,“昨儿个不是挺横的吗?喝了半坛马尿就敢往地上一躺?欠我家老爷的三十两银子,今儿个要是再不还——”
他从腰间拔出那根枣木短棍,在手心里一下一下地拍着。
“——就拿你家那两亩水田抵债。”
王子豪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土。
他比李二狗高了半个头,站直了之后能俯视对方。这个视角让他心里稍微舒服了一点。在现代,他一米七八,不算高但够用。这具身体虽然瘦,骨架倒是大的,看来原主的爹娘虽然穷,倒没在吃食上把他亏着。
“三十两银子是吧?”王子豪说。
“怎么?没钱?”李二狗把棍子往桌上一敲,“没钱就拿田契——”
“三天。”
王子豪竖起三根手指,语气平静得连他自己都有点意外:“再给我三天,三十两银子,一分不少。”
李二狗愣了一下。
他认识王子豪不是一天两天了。这小子见了自己从来都是缩着脖子、说话结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怂样。昨晚上还哭着喊着求自己宽限几天,怎么一晚上过去,整个人都变了?
“三天?”李二狗上下打量着王子豪,试图从对方脸上找出虚张声势的痕迹,“你小子不会是想跑吧?”
“我家在这儿,媳妇在这儿,两亩地在这儿。”王子豪指了指脚下,“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
他说这话的时候,声音不大,但语速不快不慢,每个字都清清楚楚。那双眼睛里没有恐惧,没有闪躲,只有一种让李二狗说不清楚的笃定。
李二狗混了这么多年,见过欠债不还的、耍无赖的、跪地求饶的,但从来没见过一个欠了三十两银子的穷光蛋用这种眼神看自己。那感觉像是——像是对方根本没把自己放在眼里。
李二狗忍不住有点发毛。
“行。”他收起棍子,冷笑一声,“三天就三天。不过姓王的,话我先放在这儿——三天要是还不出银子,可就别怪我们不讲情面了。到时候别说你这破院子,连你屋里那个病秧子,也得拉出去抵债。”
王子豪的眉毛动了一下。
那是一种很难形容的变化——他的表情没有变,嘴角甚至还挂着一丝笑,但眼神突然沉了下来,像是一潭静水底下有什么东西翻了个身。
“你说什么?”
李二狗本能地往后退了半步,然后意识到自己居然被一个穷光蛋吓住了,顿时恼羞成怒:“我说,到时候把你屋里那个——”
“我说了,三天。”王子豪打断他,声音比刚才轻了一点,却冷了一点,“银子,一分不少。现在,出去。”
李二狗张了张嘴,想放句狠话,但对上王子豪的眼神,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他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转身带着两个手下走了。
脚步声消失在院门外。
王子豪站在堂屋里,听着三个人的脚步越来越远,直到彻底听不见了,才慢慢松开握紧的拳头。
他承认,刚才那一瞬间他是真的有点恼了。
不是因为被催债——三十两银子的事他已经有了一点头绪。而是因为李二狗那句“把你屋里那个拉出去抵债”。在原身的记忆里,那是个连话都不怎么跟媳妇说的闷葫芦,但王子豪不是那个闷葫芦。他从小受的教育里,有一条底线刻得很深:动我的东西还能商量,动我的人,不行。
他深吸一口气,把情绪压下去,转身推开卧房的门。
屋里很暗。
窗纸是破的,透进来几缕灰蒙蒙的天光,照在床前的一小块地上。空气里那股药味更浓了,苦涩涩的,像是熬了很久很久的药渣子散发出来的。
木板床上,蜷着一个人。
很瘦。
这是王子豪的第一印象。瘦得不太正常,被褥底下几乎看不出身体的起伏,只有一个小小的轮廓。走近了才看清,那是个十七八岁的女子,头发散乱地铺在枕头上,黑发衬得那张脸更白了——白得没有血色,颧骨高高凸起,眼窝深陷下去,嘴唇干得裂了几道小口子。
但她有一双很好看的眼睛。
即便是病成这样,那双眼睛依然清亮清亮的,像山涧里两汪没有被搅过的清水。此刻它们正怯怯地望着自己,带着一点不安,一点小心翼翼,还有一点说不清道不明的期待。
王子豪在原主的记忆里找到了她的名字——苏婉。
邻村苏家的小女儿。苏家原本也是殷实人家,前些年遭了灾,爹娘先后病故,族里欺负她一个孤女,把家里的产业分了个干净,最后只剩她一个人被硬塞过来完婚。原身娶她的时候,她就已经在咳了,只是那时候还没这么严重。
“夫君……”
苏婉轻轻叫了一声,声音沙哑得像砂纸磨过木头,“他们……走了?”
“走了。”王子豪在床边坐下。
他伸手去探她的额头,动作自然而然,像是做过很多次一样。
苏婉明显地僵了一下。
她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惊讶,甚至连咳嗽都停了一瞬。在她的记忆里,这个夫君虽然不坏——从来没打过她、没骂过她,但也说不上温柔。他看她的时候总是皱着眉头,像是看一个沉重的负担。成亲之后,两人连正经话都没说过几句,更别提这样的肢体接触了。
“你发烧了。”王子豪说。
他收回手,眉头皱了起来。额头很烫,少说也有三十八九度的样子。这种烧法,别说是明朝,就是放在现代也得赶紧吃退烧药。而在这个还没有抗生素的朝代,一场高烧就能要了一个体弱女子的命。
“妾身没事……”苏婉挣扎着想坐起来,手撑着床板,细得像麻秆似的胳膊直发颤,“只是昨天吹了点风——”
“躺着。”
王子豪把她按回去,语气不容商量。他起身走到桌边,桌上有一只粗瓷碗,碗底剩着半碗凉透的稀粥,粥面上浮着一层薄薄的米汤。他用勺子搅了搅,粥里只有几粒碎米,剩下的全是水。
这就是昨晚的晚饭。
他自己的那碗比这个还稀,原身喝完还去喝了半坛劣酒,想把自己灌醉了好忘了欠债的事。
王子豪端着那半碗稀粥,回头看床上的女人。苏婉正侧着头望他,眼神里有疑惑,有不解,还有一丝小心翼翼的期盼。她在看他做什么——也许是觉得今天的夫君跟往常不一样,也许是在等他放下碗,然后叹一口气,跟往常一样出门去不知道哪里混一天。
王子豪没有放下碗。
他把那碗凉粥端到嘴边,吹了吹根本不存在的热气,然后小心翼翼地凑到苏婉嘴边。
“先将就喝一口垫垫肚子。等会儿我想办法弄点吃的回来。”
苏婉愣住了。
那双清亮的眼睛眨了眨,像是没听明白。然后,慢慢地,慢慢地,眼眶就红了。
“夫君……”
“别哭别哭。”王子豪连忙放下碗,“怎么哭了?我语气太凶了?不好意思不好意思,我不是那个意思——”
他手忙脚乱地找东西给她擦眼泪,找了半天只有自己袖子上那块还算干净的布料,赶紧递过去。
苏婉没接他的袖子。她低下头,自己用手背擦了擦眼睛,然后抬起头,对他笑了一下。
那个笑容很轻很浅,像秋末的最后一片叶子,风一吹就会碎掉。
“妾身没有夫君想的那么娇气。”她说,声音还是哑哑的,但语气里有了一点温度,“倒是夫君……今天看起来不太一样。”
“哪里不一样?”
“眼睛。”苏婉想了想,说了两个字。
王子豪没追问。他知道她是什么意思——一个人走路带不带风、说话有没有底气、眼睛里有没有光,这些是藏不住的。原身眼睛里没有光,他有。因为原身只看见了一屁股债和一个病老婆,而王子豪看见的,是另外一些东西。
他看见的是这座山脚下的两亩田。田埂上长满了一种草——薄荷。野薄荷。在现代,随便一小瓶薄荷精油能卖到一两百块钱。他刚才在院子里发呆的那一小会儿,就看见了至少七八种有用的植物:薄荷、紫苏、艾草、野菊花……这些东西在大明永乐元年的人们眼里,是喂牲口都嫌味道大的野草。
他看见的是信息差。
他看见的是银子。
所以李二狗踹门的时候,他敢说要还三十两。不是因为逞能,而是因为他心里有一个大概的计算:如果用现代最简单的冷制皂工艺,把薄荷做成驱蚊膏和止痒膏,再找一个靠谱的铺子代卖,三天之内赚三十两未必不可能。
当然,前提是他今天之内必须做出来一批样品,还得跑一趟应天府城,还得找到一个识货的买家。
事情很多,时间很紧。
但最难的那一关——心态——他已经过了。在银行干了五年,每天都在帮别人算账、算风险、算收益,他的脑子就是一台计算器。三十两银子的生意,有技术、有原料、有市场,能做。
王子豪蹲下来,打开墙角那只旧木箱。箱子里有几件洗得发白的衣裳,压在最底下的,是一个巴掌大的旧布袋。他解开布袋,里面是几枚铜钱——这是他翻遍整座屋子的全部流动资产,数了数,一共二十文。
二十文。
明朝永乐年间,一文钱大概相当于现代的两三块钱,一两银子折合一千文,三十两银子就是三万文。
他手里只有二十文。
王子豪看着掌心里那几枚磨得发亮的铜钱,深吸一口气,站起来。
“夫君要出门?”苏婉靠在床头,声音里有掩饰不住的紧张。
“出去转转。”王子豪把钱袋揣好,冲她笑了笑,“顺便看看能不能捡个金元宝什么的。”
苏婉没说话。她不是那种会拦着丈夫不让出门的女人,但她也不是傻子。她知道家里欠了多少银子,也知道三天之后如果拿不出钱来,会有什么后果。她只是不说。
有些话,说出来只会让男人更难受。
王子豪走到门口,忽然回头,看了她一眼。苏婉靠在床头,被子拉到胸口,瘦得像一张纸片。她脸上没有一丝血色,但脊背挺得很直。
“苏婉。”
“嗯?”
王子豪想了想,觉得说什么豪言壮语都不太合适。两个人认识才一个时辰,他还没资格说什么“相信我别担心”之类的话。
所以他说的是:“等我回来。今晚吃好的。”
然后他推开门,走进了永乐元年的秋日晨光里。
院子里的老槐树落了一地的黄叶。
树下是两亩刚收完稻子的薄田,稻茬枯黄,田埂上野草疯长。
王子豪蹲下身子,薅了一把田埂边的野草。紫苏,叶子一面青一面紫,捏碎了有馥郁的香气。薄荷,叶片肥厚,清凉冲鼻,比他预想的品相还要好。野菊花开得正盛,金黄的小花挤挤挨挨。艾草成片成片地长在沟渠边,又高又壮,显然这片土地很适合它生长。
他把每一种草都拔了一把,兜在衣襟里,像个捡到宝贝的傻子。
远处,牛首山在薄雾中若隐若现。更远处,应天府的高大城墙像一条灰色的巨龙,横亘在天地之间。
永乐元年。
朱棣刚刚登基,大明朝迁都北京的事情还只在皇帝的脑子里打转。郑和的宝船还没有出海,《永乐大典》还没有开始编纂。这个庞大帝国的新时代才刚刚拉开序幕,所有人都在摸索着前行的路。
而在这座庞大帝国不起眼的小山村里,一个来自六百年后的灵魂,正蹲在田埂上,往衣襟里拼命塞野草。
王子豪抬起头,看了一眼远方的城墙。
那座城里,住着几十万人口,有秦淮河畔的六朝金粉,有紫禁城里的九五至尊,有无数达官贵人、富商巨贾。
他们还没有人知道:一个叫王子豪的破落户,马上就要带着一堆野草,敲开这座城的大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