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我们都学会了如何去爱
第1章
深秋的雨打在玻璃上,噼噼啪啪像极了三年前那个夜晚。
林薇站在CBD超甲级写字楼四十七层的落地窗前,握着一杯已经凉透的美式咖啡,眼神有些发直地望着楼下蚂蚁般的人流车流。她穿的是MaxMara的驼色大衣,手腕上是卡地亚的蓝气球,脚踩JimmyChoo的限量款,整个人从上到下写满了“昂贵”两个字。
可她此刻的表情,像个输光了一切的赌徒。
桌上的手机震了一下,她拿起来看,是助理发来的消息:“薇姐,陆总那边回绝了我们的合作提案,说……说他们公司的战略方向有调整,暂不考虑任何形式的品牌联名。”
林薇咬住下唇,指甲深深陷进掌心里。
陆总。陆景琛。
这个名字像一根刺,三年前被她亲手插进去的,如今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树荫遮天蔽日,而她就站在那片阴影里,抬头都看不到天。
她放下手机,目光落在办公桌最底层的抽屉上。那里面锁着一本旧存折,是她和陆景琛结婚时用的。那时候两个人挤在城中村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出租屋里,存折上的数字从来没有超过四位数,每个月都要精打细算才能把日子过下去。
她嫁给陆景琛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疯了。
那一年她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刚一年,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陆景琛是她大学学长,学的是计算机,比她高一届,毕业去了一个创业公司做程序员,月薪八千。
八千块,在临城这座准一线城市,除去两千的房租和必要的生活开销,每个月能剩下来的不过两三千。那时候林薇的大学同学,嫁人的嫁人,单身的也有开奥迪接送的追求者。她那群闺蜜聚在一起,聊的是哪个商场新开了专柜,哪个男朋友送了限量款的包,而她连一杯三十块的奶茶都要犹豫半天。
她不是没爱过陆景琛的。
大一那年迎新晚会上,那个站在台上抱着吉他唱《米店》的男生,干净的白衬衫,微微卷起的袖口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小臂,声音低醇得像陈年的酒。台下几百个女生,他偏偏在人海里对上了她的眼睛。
那三年恋爱谈得轰轰烈烈,谁看了不说一句郎才女貌。陆景琛长得好看,成绩也好,年年拿奖学金,导师说他是实验室里最聪明的学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林薇也不差,中文系系花,文笔好,人漂亮,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结婚,然后过上小说里才有的幸福生活。
他们也确实结了婚。只是婚后的生活,和小说里写的完全不一样。
陆景琛确实聪明,也确实努力,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写代码写到凌晨是常态。可在那个创业公司干了两年,公司始终没有起色,老板画的大饼一个都没兑现,每月工资按时到账已是万幸。后来公司倒闭,陆景琛失业了一个多月才找到新工作,薪水涨了一点,但也只是从八千涨到了一万。
一万块。在这个城市,连个厕所都买不起。
林薇的闺蜜宋瑶嫁了个做建材生意的,老公比她大八岁,出手阔绰,结婚时直接在临城最贵的楼盘全款买了一套大三居当婚房。宋瑶当着林薇的面说:“薇薇啊,你说你当年怎么就看上陆景琛了?长得好有什么用?脸能当饭吃吗?你那个脾气我还不知道吗,能忍三年,我都佩服我自己。”
这话说得难听,但林薇听完之后,一晚上没睡着。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身边陆景琛睡得很沉,加班到凌晨一点才回来的人,沾枕头就着。林薇借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光,端详了那张脸很久——还是好看的,眉骨高,鼻梁挺,下颌线像是被上帝拿尺子量过。可是这张脸,真的不能当饭吃。
隔壁那对租户又在吵架,女人尖利的声音透过薄薄的水泥墙扎进耳朵:“你一个月挣那点钱够干什么的!我跟你过了五年了,我买过一件超过五百块的衣服吗!你知不知道我同学现在都过的是什么日子!”
林薇闭上眼睛,觉得那个女人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她心坎里。
转折发生在那年冬天。
公司年底聚餐,总经理带了几个合作方过来
林薇站在CBD超甲级写字楼四十七层的落地窗前,握着一杯已经凉透的美式咖啡,眼神有些发直地望着楼下蚂蚁般的人流车流。她穿的是MaxMara的驼色大衣,手腕上是卡地亚的蓝气球,脚踩JimmyChoo的限量款,整个人从上到下写满了“昂贵”两个字。
可她此刻的表情,像个输光了一切的赌徒。
桌上的手机震了一下,她拿起来看,是助理发来的消息:“薇姐,陆总那边回绝了我们的合作提案,说……说他们公司的战略方向有调整,暂不考虑任何形式的品牌联名。”
林薇咬住下唇,指甲深深陷进掌心里。
陆总。陆景琛。
这个名字像一根刺,三年前被她亲手插进去的,如今已经长成了一棵参天大树,树荫遮天蔽日,而她就站在那片阴影里,抬头都看不到天。
她放下手机,目光落在办公桌最底层的抽屉上。那里面锁着一本旧存折,是她和陆景琛结婚时用的。那时候两个人挤在城中村一间不到二十平的出租屋里,存折上的数字从来没有超过四位数,每个月都要精打细算才能把日子过下去。
她嫁给陆景琛的时候,所有人都说她疯了。
那一年她二十三岁,大学毕业刚一年,在一家小广告公司做文案策划。陆景琛是她大学学长,学的是计算机,比她高一届,毕业去了一个创业公司做程序员,月薪八千。
八千块,在临城这座准一线城市,除去两千的房租和必要的生活开销,每个月能剩下来的不过两三千。那时候林薇的大学同学,嫁人的嫁人,单身的也有开奥迪接送的追求者。她那群闺蜜聚在一起,聊的是哪个商场新开了专柜,哪个男朋友送了限量款的包,而她连一杯三十块的奶茶都要犹豫半天。
她不是没爱过陆景琛的。
大一那年迎新晚会上,那个站在台上抱着吉他唱《米店》的男生,干净的白衬衫,微微卷起的袖口露出一截线条分明的小臂,声音低醇得像陈年的酒。台下几百个女生,他偏偏在人海里对上了她的眼睛。
那三年恋爱谈得轰轰烈烈,谁看了不说一句郎才女貌。陆景琛长得好看,成绩也好,年年拿奖学金,导师说他是实验室里最聪明的学生,将来前途不可限量。林薇也不差,中文系系花,文笔好,人漂亮,走到哪里都是焦点。
所有人都觉得他们会结婚,然后过上小说里才有的幸福生活。
他们也确实结了婚。只是婚后的生活,和小说里写的完全不一样。
陆景琛确实聪明,也确实努力,他每天工作十几个小时,写代码写到凌晨是常态。可在那个创业公司干了两年,公司始终没有起色,老板画的大饼一个都没兑现,每月工资按时到账已是万幸。后来公司倒闭,陆景琛失业了一个多月才找到新工作,薪水涨了一点,但也只是从八千涨到了一万。
一万块。在这个城市,连个厕所都买不起。
林薇的闺蜜宋瑶嫁了个做建材生意的,老公比她大八岁,出手阔绰,结婚时直接在临城最贵的楼盘全款买了一套大三居当婚房。宋瑶当着林薇的面说:“薇薇啊,你说你当年怎么就看上陆景琛了?长得好有什么用?脸能当饭吃吗?你那个脾气我还不知道吗,能忍三年,我都佩服我自己。”
这话说得难听,但林薇听完之后,一晚上没睡着。
她躺在床上翻来覆去,身边陆景琛睡得很沉,加班到凌晨一点才回来的人,沾枕头就着。林薇借着窗外透进来的路灯光,端详了那张脸很久——还是好看的,眉骨高,鼻梁挺,下颌线像是被上帝拿尺子量过。可是这张脸,真的不能当饭吃。
隔壁那对租户又在吵架,女人尖利的声音透过薄薄的水泥墙扎进耳朵:“你一个月挣那点钱够干什么的!我跟你过了五年了,我买过一件超过五百块的衣服吗!你知不知道我同学现在都过的是什么日子!”
林薇闭上眼睛,觉得那个女人的每一句话都说到了她心坎里。
转折发生在那年冬天。
公司年底聚餐,总经理带了几个合作方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