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觉醒后,白月光他进局子了
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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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当了她三年替身男友,她的白月光回国了。
那男人当着我的面搂住她的腰,笑着挑衅:“就这?找了个我的低仿?”
我没说话,一拳打歪了他的鼻子。
她尖叫着推开我,护着白月光骂我野蛮。
我点点头,转身就走。
后来,她深夜喝醉哭着打电话:“他根本不爱我,他回来只是为了骗我的投资……”
电话这头,我搂着新女友轻笑:“哦,关我屁事?”
1
七月傍晚,天闷得像个不透气的罐子,云层低压压地堆在城市头顶,憋着一场没下来的雨。陈默把最后一份校对完的设计图发回公司,合上笔记本,屏幕暗下去的瞬间,映出他没什么表情的脸。厨房飘来焦糖的甜腻味儿,混着空气里粘稠的热,有点让人反胃。
林薇在折腾她那永远差一点火候的舒芙蕾。烤箱“叮”一声,她戴着粉色隔热手套小心翼翼端出来,蓬松的金黄色表面颤巍巍的,凑近了,能闻见鸡蛋和牛奶的香。她抿着嘴,眼睛盯着蛋糕体,用指尖极轻地碰了碰边缘,随即泄气地垮下肩膀。
“又塌了。”她把失败品往流理台一放,声音带着惯有的、对着他时那点不自知的娇气和烦躁,“还是不行。他以前最爱吃这个,说比市中心那家法式甜品店的还好……”
话没说完,她自己顿住了,眼神飘开,拿起手机心不在焉地划拉着。
陈默没看她,起身走到水池边,拧开水龙头。冰凉的水冲过手腕,带走一丝黏腻。他关了水,抽了张厨房纸慢吞吞地擦手,纸团捏在掌心,有点潮。“嗯。”他应了一声,听不出情绪。
这公寓他住了快三年,处处是林薇的痕迹。沙发上随手扔着的缎面抱枕,茶几上价格不菲但永远插着蔫头耷脑鲜花的水晶花瓶,电视墙边摆着的那幅抽象画——据说是她某次心血来潮拍的,画面上大团混沌的蓝灰色。她总说那颜色像某个人的眼睛。以前陈默会问,像谁?她就笑着打岔,糊弄过去。后来他就不问了。
像谁,他早就知道了。从住进来的第一天,或许更早,从他第一次在酒吧后台,看见林薇隔着摇晃的灯光和喧闹的人群,失神地望着他弹吉他那一刻起。她走过来,身上有淡淡的酒气和昂贵的香水味,眼睛很亮,又好像透过他在看别的什么。“你弹琴的样子,”她说,“特别像一个人。”
像她心里那个完美无缺、远在天边的白月光,周屿。
陈默当时只是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没接话,继续拨手里的弦。他是个在酒吧串场子的乐手,偶尔接点零散的平面模特活儿,穷,但骨头硬。林薇是常客,有钱,漂亮,带着被宠坏的任性。她追他,方式直白又笨拙,送昂贵的吉他,等他下班,在他简陋的出租屋楼下捧着热奶茶。陈默一开始懒得搭理,后来某次他母亲旧病复发,急需一笔钱,林薇一声不吭把钱打了过来。他去找她,她正被几个纨绔纠缠,他上前把人拉开,手背擦破了皮。她抓着他的手,眼泪吧嗒吧嗒掉,说陈默,我们在一起吧,我会对你好的。
他看着她哭红的眼睛,里面是真切的恐慌和依赖,那一刻,他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三年。他辞了酒吧的活儿,凭着一点美术底子和她的关系,进了个设计公司,从最底层慢慢熬。他学着她的圈子说话做事,穿她买的衣服,陪她出席那些让他浑身不自在的场合,听她朋友们半真半假地调侃“薇薇找了个翻版周屿”。他学会了沉默,也学会了在她又一次看着某样东西、某处风景出神时,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
手机震了一下,是林薇的,屏幕亮起,微信预览弹出来,没有内容,只有一个名字:Zhou。
林薇几乎是抢一样抓过手机,指尖飞快地解锁,侧过身,背对着他。陈默看见她肩膀微微绷紧,然后一点点松弛下去,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弯起,耳根泛起一点红。那是一种他很久没在她身上见过的、鲜活的、带着羞怯的喜悦。
她没说话,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敲打,删删改改。
陈默把擦手的纸团扔进垃圾桶,塑料桶壁发出轻微的“咚”一声。他走到玄关,换了鞋。“我出去抽根烟。”
林薇含糊地“
我当了她三年替身男友,她的白月光回国了。
那男人当着我的面搂住她的腰,笑着挑衅:“就这?找了个我的低仿?”
我没说话,一拳打歪了他的鼻子。
她尖叫着推开我,护着白月光骂我野蛮。
我点点头,转身就走。
后来,她深夜喝醉哭着打电话:“他根本不爱我,他回来只是为了骗我的投资……”
电话这头,我搂着新女友轻笑:“哦,关我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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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傍晚,天闷得像个不透气的罐子,云层低压压地堆在城市头顶,憋着一场没下来的雨。陈默把最后一份校对完的设计图发回公司,合上笔记本,屏幕暗下去的瞬间,映出他没什么表情的脸。厨房飘来焦糖的甜腻味儿,混着空气里粘稠的热,有点让人反胃。
林薇在折腾她那永远差一点火候的舒芙蕾。烤箱“叮”一声,她戴着粉色隔热手套小心翼翼端出来,蓬松的金黄色表面颤巍巍的,凑近了,能闻见鸡蛋和牛奶的香。她抿着嘴,眼睛盯着蛋糕体,用指尖极轻地碰了碰边缘,随即泄气地垮下肩膀。
“又塌了。”她把失败品往流理台一放,声音带着惯有的、对着他时那点不自知的娇气和烦躁,“还是不行。他以前最爱吃这个,说比市中心那家法式甜品店的还好……”
话没说完,她自己顿住了,眼神飘开,拿起手机心不在焉地划拉着。
陈默没看她,起身走到水池边,拧开水龙头。冰凉的水冲过手腕,带走一丝黏腻。他关了水,抽了张厨房纸慢吞吞地擦手,纸团捏在掌心,有点潮。“嗯。”他应了一声,听不出情绪。
这公寓他住了快三年,处处是林薇的痕迹。沙发上随手扔着的缎面抱枕,茶几上价格不菲但永远插着蔫头耷脑鲜花的水晶花瓶,电视墙边摆着的那幅抽象画——据说是她某次心血来潮拍的,画面上大团混沌的蓝灰色。她总说那颜色像某个人的眼睛。以前陈默会问,像谁?她就笑着打岔,糊弄过去。后来他就不问了。
像谁,他早就知道了。从住进来的第一天,或许更早,从他第一次在酒吧后台,看见林薇隔着摇晃的灯光和喧闹的人群,失神地望着他弹吉他那一刻起。她走过来,身上有淡淡的酒气和昂贵的香水味,眼睛很亮,又好像透过他在看别的什么。“你弹琴的样子,”她说,“特别像一个人。”
像她心里那个完美无缺、远在天边的白月光,周屿。
陈默当时只是撩起眼皮看了她一眼,没接话,继续拨手里的弦。他是个在酒吧串场子的乐手,偶尔接点零散的平面模特活儿,穷,但骨头硬。林薇是常客,有钱,漂亮,带着被宠坏的任性。她追他,方式直白又笨拙,送昂贵的吉他,等他下班,在他简陋的出租屋楼下捧着热奶茶。陈默一开始懒得搭理,后来某次他母亲旧病复发,急需一笔钱,林薇一声不吭把钱打了过来。他去找她,她正被几个纨绔纠缠,他上前把人拉开,手背擦破了皮。她抓着他的手,眼泪吧嗒吧嗒掉,说陈默,我们在一起吧,我会对你好的。
他看着她哭红的眼睛,里面是真切的恐慌和依赖,那一刻,他鬼使神差地点了头。
三年。他辞了酒吧的活儿,凭着一点美术底子和她的关系,进了个设计公司,从最底层慢慢熬。他学着她的圈子说话做事,穿她买的衣服,陪她出席那些让他浑身不自在的场合,听她朋友们半真半假地调侃“薇薇找了个翻版周屿”。他学会了沉默,也学会了在她又一次看着某样东西、某处风景出神时,不动声色地移开目光。
手机震了一下,是林薇的,屏幕亮起,微信预览弹出来,没有内容,只有一个名字:Zhou。
林薇几乎是抢一样抓过手机,指尖飞快地解锁,侧过身,背对着他。陈默看见她肩膀微微绷紧,然后一点点松弛下去,嘴角不受控制地向上弯起,耳根泛起一点红。那是一种他很久没在她身上见过的、鲜活的、带着羞怯的喜悦。
她没说话,手指在屏幕上快速敲打,删删改改。
陈默把擦手的纸团扔进垃圾桶,塑料桶壁发出轻微的“咚”一声。他走到玄关,换了鞋。“我出去抽根烟。”
林薇含糊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