错选之后,我被农民男友宠成公主
第1章
林晚星第一次真切体会到,长得漂亮既是资本,也能带来甩不掉的麻烦——那是她大学毕业,顺利入职本地顶尖设计公司的第三个星期。
她生得是那种一眼惊艳、再看沦陷的模样:肌肤白得似初雪覆霜,眉眼弯弯时藏着几分娇憨软意,眼尾微微上挑,又添了丝清冷疏离,高挺的鼻梁下,唇色是自然的粉嫩,不施粉黛,便足以碾压公司里大半精心打扮的女同事。一米六八的身段纤细匀称,哪怕裹着千篇一律的公司工装,也能穿出独一份的窈窕韵味,走到哪里,都能吸引满室目光。
入职不过半个月,她就成了公司上下的“焦点人物”。男同事的示好络绎不绝,部门主管也对她格外关照,直到后来她才摸清,这份“特殊待遇”,全拜两个人所赐——一个是公司老板的独子,江辰宇;另一个,是和她同期入职、做技术支持的陈默。
江辰宇是妥妥的天之骄子,标准富二代。父亲是公司的创始人,手握大半股份,家底殷实得令人咋舌。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没直接空降管理层,反倒以“实习生”的身份在市场部历练,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走个过场,早晚要接管整个公司。
他长得周正俊朗,常年穿定制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时带着几分与生俱来的居高临下,举手投足间,全是养尊处优的贵气。第一次注意到林晚星,是在公司的新人欢迎会上——林晚星作为新人代表发言,站在台上从容不迫,眉眼间的灵气撞进江辰宇眼里,让他瞬间眼前一亮,心底生出势在必得的念头。
从那以后,江辰宇的追求变得明目张胆,铺天盖地,生怕全公司的人不知道他在追林晚星。每天早上,林晚星的办公桌上总会准时出现一束新鲜的白玫瑰——那是她入职第一天随口提过一句喜欢的花;中午,他会提前订好市中心最顶级的西餐厅,开着宾利亲自来接她,席间不停给她夹菜,滔滔不绝地讲着国外的见闻,语气里的炫耀藏都藏不住;晚上,不管林晚星加班到几点,他都会守在公司楼下,递上一杯温热的少糖奶茶,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温柔:“我送你回家。”
公司里的人都看在眼里,私下里议论得热火朝天,个个都羡慕林晚星运气爆棚,被老板的儿子看上,以后就是妥妥的少奶奶,一辈子不用吃苦受累。就连林晚星的闺蜜苏冉,也天天在她耳边念叨:“晚星,你可别傻!江辰宇条件这么好,有钱有势,跟着他,你少奋斗二十年,这可是天大的福气,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
林晚星不是不心动。她出身普通工薪家庭,父母一辈子勤勤恳恳,省吃俭用,就盼着她能嫁个好人家,不用像他们一样,为了柴米油盐精打细算。江辰宇能给她的,是她拼尽全力奋斗十年、二十年,都未必能企及的生活——名牌包包、高档化妆品、宽敞的大别墅、豪华的代步车,还有旁人挤破头都得不到的羡慕眼光。
可每次面对江辰宇的热情追求,她心底总觉得空落落的,少了点什么。江辰宇的好,太刻意,太有目的性,像是在完成一项“必须成功”的追求任务。他记得她的喜好,却从来没有真正问过她,那些喜好是不是她发自内心喜欢的;他送她昂贵的礼物,却从来没有耐心听她吐槽工作上的烦恼,每次她提起加班的疲惫,江辰宇都会轻描淡写地挥挥手:“累就别做了,以后我养你。”
这句话,听着浪漫,落在林晚星耳里,却格外刺耳。她从来不是那种想依附男人、失去自我的女人,她努力考上名牌大学,拼命找工作,就是想靠自己的能力实现价值,而不是成为别人的附属品,被人养在温室里。
和江辰宇的张扬高调不同,陈默的喜欢,安静得像一阵清风,不声不响,却无处不在,渗透在林晚星的每一个狼狈瞬间。
陈默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着几亩薄田拉扯他长大,他能考上名牌大学,能挤入这家顶尖公司,全靠自己一路披荆斩棘,拼尽全力。他长得干净清爽,眉眼清秀,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常年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说话语速不快,语气温和,
她生得是那种一眼惊艳、再看沦陷的模样:肌肤白得似初雪覆霜,眉眼弯弯时藏着几分娇憨软意,眼尾微微上挑,又添了丝清冷疏离,高挺的鼻梁下,唇色是自然的粉嫩,不施粉黛,便足以碾压公司里大半精心打扮的女同事。一米六八的身段纤细匀称,哪怕裹着千篇一律的公司工装,也能穿出独一份的窈窕韵味,走到哪里,都能吸引满室目光。
入职不过半个月,她就成了公司上下的“焦点人物”。男同事的示好络绎不绝,部门主管也对她格外关照,直到后来她才摸清,这份“特殊待遇”,全拜两个人所赐——一个是公司老板的独子,江辰宇;另一个,是和她同期入职、做技术支持的陈默。
江辰宇是妥妥的天之骄子,标准富二代。父亲是公司的创始人,手握大半股份,家底殷实得令人咋舌。他刚从国外留学回来,没直接空降管理层,反倒以“实习生”的身份在市场部历练,明眼人都知道,这不过是走个过场,早晚要接管整个公司。
他长得周正俊朗,常年穿定制西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说话时带着几分与生俱来的居高临下,举手投足间,全是养尊处优的贵气。第一次注意到林晚星,是在公司的新人欢迎会上——林晚星作为新人代表发言,站在台上从容不迫,眉眼间的灵气撞进江辰宇眼里,让他瞬间眼前一亮,心底生出势在必得的念头。
从那以后,江辰宇的追求变得明目张胆,铺天盖地,生怕全公司的人不知道他在追林晚星。每天早上,林晚星的办公桌上总会准时出现一束新鲜的白玫瑰——那是她入职第一天随口提过一句喜欢的花;中午,他会提前订好市中心最顶级的西餐厅,开着宾利亲自来接她,席间不停给她夹菜,滔滔不绝地讲着国外的见闻,语气里的炫耀藏都藏不住;晚上,不管林晚星加班到几点,他都会守在公司楼下,递上一杯温热的少糖奶茶,语气带着不容拒绝的温柔:“我送你回家。”
公司里的人都看在眼里,私下里议论得热火朝天,个个都羡慕林晚星运气爆棚,被老板的儿子看上,以后就是妥妥的少奶奶,一辈子不用吃苦受累。就连林晚星的闺蜜苏冉,也天天在她耳边念叨:“晚星,你可别傻!江辰宇条件这么好,有钱有势,跟着他,你少奋斗二十年,这可是天大的福气,错过了就再也没有了!”
林晚星不是不心动。她出身普通工薪家庭,父母一辈子勤勤恳恳,省吃俭用,就盼着她能嫁个好人家,不用像他们一样,为了柴米油盐精打细算。江辰宇能给她的,是她拼尽全力奋斗十年、二十年,都未必能企及的生活——名牌包包、高档化妆品、宽敞的大别墅、豪华的代步车,还有旁人挤破头都得不到的羡慕眼光。
可每次面对江辰宇的热情追求,她心底总觉得空落落的,少了点什么。江辰宇的好,太刻意,太有目的性,像是在完成一项“必须成功”的追求任务。他记得她的喜好,却从来没有真正问过她,那些喜好是不是她发自内心喜欢的;他送她昂贵的礼物,却从来没有耐心听她吐槽工作上的烦恼,每次她提起加班的疲惫,江辰宇都会轻描淡写地挥挥手:“累就别做了,以后我养你。”
这句话,听着浪漫,落在林晚星耳里,却格外刺耳。她从来不是那种想依附男人、失去自我的女人,她努力考上名牌大学,拼命找工作,就是想靠自己的能力实现价值,而不是成为别人的附属品,被人养在温室里。
和江辰宇的张扬高调不同,陈默的喜欢,安静得像一阵清风,不声不响,却无处不在,渗透在林晚星的每一个狼狈瞬间。
陈默是从农村走出来的,父母都是地地道道的农民,靠着几亩薄田拉扯他长大,他能考上名牌大学,能挤入这家顶尖公司,全靠自己一路披荆斩棘,拼尽全力。他长得干净清爽,眉眼清秀,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常年穿着简单的T恤和牛仔裤,说话语速不快,语气温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