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身三年,他带白月光回家了
第1章
陆聿修带白月光回家的那天,上海下了一场很大的雨。
我端着刚炖好的冰糖雪梨站在楼梯拐角,汤盅烫得指尖发红,却比不上眼前这一幕万分之一的灼心。他从玄关走进来,深灰色大衣上沾着雨水,怀里护着一个穿月白旗袍的女人。那女人生得极美,眉眼间带着病气的柔弱,靠在他肩头轻声咳嗽,像一朵被风雨打湿的白玉兰。
是沈知意。
我知道她,陆聿修的钱包里藏着她十八岁的照片,书房抽屉最深处锁着她写过的情书,每年四月十九他都会独自在露台喝一整夜的酒——那是她的生日。我嫁给陆聿修三年,这些事我一清二楚,就像我清楚自己这张脸,和她有七分相似。
“太太,冰糖雪梨……”张妈在身后小声提醒,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汤盅,陆聿修前几日着了风寒,咳了好几天都不肯吃药,我熬了整整一个下午。而现在他站在客厅中央,弯着腰替沈知意脱掉湿了的绣花鞋,动作轻得像在触碰一件易碎的瓷器,专注得甚至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把汤盅放在楼梯台阶上,转身回了卧室。
镜子里的女人穿着暗红色丝绒旗袍,耳垂上缀着两颗圆润的珍珠,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这副打扮是陆聿修喜欢的样式,三年前新婚夜他喝多了酒,捏着我的下巴说:“以后就按这样穿。”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沈知意惯常的模样。我把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穿成了自己身上脱不掉的壳。
卧室门被推开的时候,我正在拆耳环。陆聿修走进来,身上带着雨水和一股极淡的茉莉香,那是沈知意身上的味道。他靠在门框上看我,目光里有种我说不清的东西,像是审视,又像是透过我在看另一张脸。
“知意要在府里住一段时间。”他开口,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晚饭吃什么,“她身体不好,上海的医生好一些。”
我的手顿了一下,耳环针尖扎进指腹,一滴血珠渗出来。我把手背到身后,笑了笑:“好啊,东边那栋小楼空着,采光好也安静,适合养病。”
他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干脆地答应,沉默了一瞬,然后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腕,把我藏在背后的手拉到眼前。指腹上的血珠已经凝了,他盯着看了两秒,忽然低头含住了那根手指。
我整个人僵住了。
他的舌尖温热,轻轻舔过伤口,带着某种近乎残忍的温柔。这个动作放在任何一对夫妻身上都是缱绻的,可发生在我和陆聿修之间就显得诡异而心酸。我们做了三年夫妻,说好听是相敬如宾,说难听些是同床异梦。他从来不主动碰我,偶尔的亲近也带着一种完成任务般的敷衍,像在对一个不得不应付的差事交卷。
“疼吗?”他问。
我摇头,把手指抽回来,指尖还残留着他唇舌的温度,心里却一片冰凉。我知道他为什么反常。沈知意回来了,他心里那根紧绷了多年的弦突然松了,他高兴,高兴到愿意分一点余温给我这个替代品。
陆聿修看着我,忽然伸手拔掉了我另一只耳环,珍珠落在地毯上无声地滚远。他的手指插进我盘好的头发里,轻轻一扯,发簪滑落,长发散下来铺了满肩。他的目光暗了暗,拇指摩挲着我的颧骨,然后滑到下颌线,像在描摹一幅画的轮廓。
“太像了。”他低声说,语气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可终究不是。”
这句话他说过很多次。第一次是在新婚夜,他掀开盖头看了我很久,然后松开手,转身去书房睡了一夜。后来每次喝醉,他都会捏着我的脸反复端详,重复这句话,像是遗憾,又像是不甘。我从不反驳,因为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他娶的是舒云,还是舒云这张和沈知意相似的脸。
沈知意住进东边小楼后,陆公馆的空气就变了。
张妈她们开始悄悄议论,说沈小姐到底是陆少爷心尖上的人,太太再好也不过是个影子。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我没什么反应,只是在花园里修剪玫瑰的时候,不小心剪断了开得最好的那一枝。沈知意喜欢玫瑰,东边小楼前新种了一大片,是陆聿修连夜让人从苏州运过来的名贵品种。
我站在花丛里,透过二楼的窗户看见沈知意倚在美人靠上
我端着刚炖好的冰糖雪梨站在楼梯拐角,汤盅烫得指尖发红,却比不上眼前这一幕万分之一的灼心。他从玄关走进来,深灰色大衣上沾着雨水,怀里护着一个穿月白旗袍的女人。那女人生得极美,眉眼间带着病气的柔弱,靠在他肩头轻声咳嗽,像一朵被风雨打湿的白玉兰。
是沈知意。
我知道她,陆聿修的钱包里藏着她十八岁的照片,书房抽屉最深处锁着她写过的情书,每年四月十九他都会独自在露台喝一整夜的酒——那是她的生日。我嫁给陆聿修三年,这些事我一清二楚,就像我清楚自己这张脸,和她有七分相似。
“太太,冰糖雪梨……”张妈在身后小声提醒,我低头看了看手里的汤盅,陆聿修前几日着了风寒,咳了好几天都不肯吃药,我熬了整整一个下午。而现在他站在客厅中央,弯着腰替沈知意脱掉湿了的绣花鞋,动作轻得像在触碰一件易碎的瓷器,专注得甚至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
我把汤盅放在楼梯台阶上,转身回了卧室。
镜子里的女人穿着暗红色丝绒旗袍,耳垂上缀着两颗圆润的珍珠,头发盘得一丝不苟。这副打扮是陆聿修喜欢的样式,三年前新婚夜他喝多了酒,捏着我的下巴说:“以后就按这样穿。”后来我才知道,那是沈知意惯常的模样。我把她的一言一行、一颦一笑,穿成了自己身上脱不掉的壳。
卧室门被推开的时候,我正在拆耳环。陆聿修走进来,身上带着雨水和一股极淡的茉莉香,那是沈知意身上的味道。他靠在门框上看我,目光里有种我说不清的东西,像是审视,又像是透过我在看另一张脸。
“知意要在府里住一段时间。”他开口,声音平淡得像在说今天晚饭吃什么,“她身体不好,上海的医生好一些。”
我的手顿了一下,耳环针尖扎进指腹,一滴血珠渗出来。我把手背到身后,笑了笑:“好啊,东边那栋小楼空着,采光好也安静,适合养病。”
他似乎没料到我会这样干脆地答应,沉默了一瞬,然后走过来握住我的手腕,把我藏在背后的手拉到眼前。指腹上的血珠已经凝了,他盯着看了两秒,忽然低头含住了那根手指。
我整个人僵住了。
他的舌尖温热,轻轻舔过伤口,带着某种近乎残忍的温柔。这个动作放在任何一对夫妻身上都是缱绻的,可发生在我和陆聿修之间就显得诡异而心酸。我们做了三年夫妻,说好听是相敬如宾,说难听些是同床异梦。他从来不主动碰我,偶尔的亲近也带着一种完成任务般的敷衍,像在对一个不得不应付的差事交卷。
“疼吗?”他问。
我摇头,把手指抽回来,指尖还残留着他唇舌的温度,心里却一片冰凉。我知道他为什么反常。沈知意回来了,他心里那根紧绷了多年的弦突然松了,他高兴,高兴到愿意分一点余温给我这个替代品。
陆聿修看着我,忽然伸手拔掉了我另一只耳环,珍珠落在地毯上无声地滚远。他的手指插进我盘好的头发里,轻轻一扯,发簪滑落,长发散下来铺了满肩。他的目光暗了暗,拇指摩挲着我的颧骨,然后滑到下颌线,像在描摹一幅画的轮廓。
“太像了。”他低声说,语气里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复杂,“可终究不是。”
这句话他说过很多次。第一次是在新婚夜,他掀开盖头看了我很久,然后松开手,转身去书房睡了一夜。后来每次喝醉,他都会捏着我的脸反复端详,重复这句话,像是遗憾,又像是不甘。我从不反驳,因为连我自己都分不清,他娶的是舒云,还是舒云这张和沈知意相似的脸。
沈知意住进东边小楼后,陆公馆的空气就变了。
张妈她们开始悄悄议论,说沈小姐到底是陆少爷心尖上的人,太太再好也不过是个影子。这些话传到我耳朵里,我没什么反应,只是在花园里修剪玫瑰的时候,不小心剪断了开得最好的那一枝。沈知意喜欢玫瑰,东边小楼前新种了一大片,是陆聿修连夜让人从苏州运过来的名贵品种。
我站在花丛里,透过二楼的窗户看见沈知意倚在美人靠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