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我现在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会本能地浑身发抖。金牌作家“可爱椰子冰激凌”的现代言情,《外婆说,黄大仙不讨封,它讨皮》作品已完结,主人公:抖音热门,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我现在看到红色的东西,就会本能地浑身发抖。这毛病不是天生的,是二十年前在外婆家那个夏天落下的。那时候我七八岁,暑假被爸妈送到大别山外婆家。银河乡的孩子没有不贪玩的,白天满山跑,晚上听外婆摇着蒲扇讲古。那天晚上,外婆讲了一件我至今没敢跟任何人说的事。1 黄大仙不讨封,它讨皮大别山里的老人,没有不知道"黄大仙"的。东北那边叫黄皮子,讲它讨封——拦在路边学人说话,问"你看我像人还是像神",答对了它就修成...
这毛病不是天生的,是二十年前在外婆家那个夏天落下的。
那时候我七八岁,暑假被爸妈送到大别山外婆家。银河乡的孩子没有不贪玩的,白天满山跑,晚上听外婆摇着蒲扇讲古。
那天晚上,外婆讲了一件我至今没敢跟任何人说的事。
1 黄大仙不讨封,它讨皮
大别山里的老人,没有不知道"黄大仙"的。
东北那边叫黄皮子,讲它讨封——拦在路边学人说话,问"你看我像人还是像神",答对了它就修成正果,答错了它就报复你。
但外婆说,大别山的黄鼠狼不搞这一套。
"东北那边的黄皮子是讨封,咱们这边的红皮子是讨皮。"
我问什么区别。
外婆的蒲扇停了一下。
"讨封是要名分,成了它就走了,不害人。讨皮是要身子——它看上你这张皮了,它要换。"
堂屋里那半截蜡烛跳了一下,墙上外婆的影子晃了晃,像在点头。
"大别山的黄鼠狼跟别处的不一样。别处的黄鼠狼灰不溜秋的,跟耗子差不多大。咱们后山深处的,有红毛的。不是橘红,是暗红,红得发黑,像在血水里泡过。"
"老辈人说,黄鼠狼活过五十年,毛就会变红。活过一百年,红毛里就能养出蛊。那时候它就不怕人了,也不躲人了。它开始挑人。"
"挑中了谁,就故意让人夹住。"
我缩在被窝里,问:"故意让人夹住?它傻啊?"
"不傻。"外婆说,"它是去量尺寸的。"
2 野人尖上最好的猎手,叫周德顺
外婆讲的这个人,不是银河乡村子里的,是银河乡往北翻一座山,快到徐良乡地界上,有个地方叫野人尖。
野人尖不是一座山的名字,是一道山脊。
那道山脊从后山的主梁上甩出来,像一条蛇的尾巴,又细又长,最尖的那头直直地插进一道深沟里。远远看过去,整个山脊的轮廓像一个人弯着腰往前探身子,所以叫野人尖。
那地方正好卡在银河乡和徐良乡中间,说是银河乡的地界也行,说是徐良乡的也行,两边都不怎么管,反正也没人争——太偏了,偏到连两边的猎户都不愿意去。
老辈人说那地方以前真出过野人,解放前还有猎户在山脊上捡到过巨大的脚印,比脸盆还大,五个脚趾深陷进泥里,不知道是什么东西留下的。
但没人敢深究。野人尖太偏了,从银河乡过去还要翻一座山,走了山路再走不到半个时辰的乱石坡,到了地方连条像样的路都没有。山脊两边的坡陡得能滚死人,脚下全是碎石和烂树根,踩错一步就能滑下深沟。
那地方不适合住人,但偏偏就有人住。
不知哪朝哪代,有人在野人尖最宽的那截山脊上搭了几间石头房子,后来慢慢变成了一个小村子。最多的时候也就七八户人家,再后来嫌苦嫌偏,陆续搬走了,到最后只剩三户。
周德顺家就是剩下的一户。
野人尖上的三户人家,日子都过得苦。种不了什么庄稼,山脊上风大土薄,玉米种下去长不到半人高就歪了。男人全靠打猎,女人在家养几只鸡,勉强糊口。偶尔需要盐巴、火柴这些物件,得翻山去徐良乡那边买,来回大半天。
周德顺是野人尖上最好的猎手。
不是最好的之一,就是最好的。
别人下套子,十天有三天空。他下套子,回回收,夹子从没空过。刺猬、獾子、野兔、山鸡,什么都夹得到。运气好的时候,还能夹到麂子。
方圆几十里的猎户都服他,说他这双手有"阴劲儿"。
什么叫阴劲儿?就是别人看不见的兽道他看得见,别人闻不到的兽味他闻得到。他不用像别的猎户那样趴在草丛里等半天,往林子里走一圈,就知道该在哪下夹子。
野人尖周围的山林子比银河乡这边还密还深,野兽多,但也邪门。别的猎户不敢往深处走,周德顺敢。他说过一句话,在猎户圈子里传了很久——
"野兽就是野兽,管它什么精怪邪祟,到了我夹子底下都一样,咔嚓一声,骨头碎两截。"
他爹在世的时候劝过他,说野人尖这地方本来就邪,打猎打多了伤阴德,让他少夹几只,留条活路。
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