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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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封上没写寄件人。拆开,里面掉出一张对折的纸,展开,只有一句话——
“物证B-7的刀刃角度有问题。你握刀的方式不对。”
我盯着这行字看了很久。
B-7。那把裁纸刀。法庭上检察官举着它走过陪审席的时候,刀刃反的光正好打在我脸上。他说这上面有我的指纹,有徐征的血,有皮肤组织残留。三样东西钉死了我。
现在有人说,我握刀的方式不对。
我把信翻过来。信纸右下角有一个古体字,很小,是一个“肃”字。
我不认识任何名字里带“肃”的人。
三天后,第二封信。
“当晚凌晨一点四十七分,徐征办公室还有第三个人。监控被删了,但附近停车场的道闸记录还在。查那辆黑色帕萨特。”
这次信纸背面多了一行小字:“你有权申请调取新证据。刑诉法第二百四十二条。”
我申请了。
狱警把申请单递给我的时候看了我一眼,那种眼神我见过——看一个不服判决的犯人,觉得他还在做无谓挣扎。我没解释。
第三封信是一个月后来的。
那天下雨,放风取消,所有人关在号子里。我靠在墙角,听见铁门上的小窗被掀开,一封信塞进来。
这次的内容更短:“刀上的血是涂抹的,不是喷射的。”
我攥着信纸的手开始发抖。
涂抹。不是喷射。
如果是正面捅人,血会喷出来,溅到衣服、手、袖子。但我的衣物上没有血迹,法庭上说是我洗掉了。现在这个“肃”说血是涂抹的——有人在徐征死后用那把刀蘸了地上的血,涂在刀刃上,然后再握进我的手里。
我翻过信纸,背面还是那行字:“你有权申请重新鉴定。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
这次我没有通过狱方提交申请。我找到了一个新来的书记员,把材料递到他手里。他看完材料,抬头看我。
“这个叫李肃的人,是你什么人?”
“谁?”
“李肃。这几封信的署名,你不是都看到了吗?”
我说信上只有一个古体字,没有署名。
他皱了皱眉,随即像是明白了什么:“那个古体‘肃’字,是东政法学院李肃教授的标记。上过新闻的。你不知道他,自然不觉得那是签名。知道他的人,一眼就认得出来。”
我没上过大学。我说不认识。
书记员把信翻来覆去看了看,说了句让我后背发凉的话:“这人用这种方法翻过三个案子了,三个全翻了。”
三个月后,刀刃角度鉴定结果出来。
刀子握在我手里,捅人的方向不对。如果是正面捅进去,刀口应该是向下倾斜十二度,但徐征的伤口是向上倾斜的。捅他的人比我矮。
我身高一米八三。徐征一米七八。
逻辑很简单。矮四厘米的人,捅人时刀口向上。比我高的人捅徐征,角度只会更向下。徐征是被一个比他矮的人杀死的。然后,那个人把刀放进了我的手里。
法庭上我的律师问过这个问题。检察官的回应是“被害人可能弯着腰”。陪审团信了。
但新的鉴定报告把这句话击碎得干干净净——根据现场血迹分布,徐征被杀时背靠墙壁,身体呈直立状态。他没有弯腰。
同一个月,停车场道闸记录被调出来。那辆黑色帕萨特当晚一点三十分进入,两点十五分离开。车主是徐征的投资人,叫费明。
案发当晚他作证说自己在公司加班,有门禁记录为证。但现在道闸记录和他的门禁记录差了七百米——停车场到公司大楼的距离,开车也要三分钟。
他用了别人的卡刷门禁,留下了一个不在场证明的洞。
第六封信送来的时候,天已经转凉了。
我听见小窗掀开的声音,走过去拿起那封信。
信封比前几封厚。我拆开,里面有两样东西——一张剪报,一片压干了的花瓣。
剪报是讣告。
“著名法学家李肃教授因实验事故于东政大学化学楼302室不幸逝世,享年六十一岁。”
日期是三年前。
花瓣是桂花。南方的桂花,在北方活不了。
我摩挲着那个古体“肃”字,把信翻过来。背面是新的那行字,我已经能背出来——“你有权申请再审。”
但这行字下面,多了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