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茧成蝶:逆光飞翔

第1章 衣领上的口红印

破茧成蝶:逆光飞翔 一明一暗的诸葛白 2025-12-04 17:28:15 现代言情
厨房的抽油烟机还残留着最后一丝运转的余温,林晓捏着隔热手套的指尖泛着红 —— 刚才煎牛排时,油星溅到虎口,她没顾上冲凉水,只胡乱用围裙擦了擦。

现在那片皮肤泛着细密的疼,像根细小的针,时不时扎一下,提醒她这三个小时的忙碌有多仓促。

餐桌上铺着米白色亚麻桌布,是三年前她和陈明远结婚时,闺蜜沈思雨送的新婚礼物。

桌布边角己经起了些毛球,林晓用指尖捋了捋,把提前买的香槟玫瑰摆在正中央。

粉白色的花瓣沾着水珠,她凑近闻了闻,淡得几乎看不见的香气里,混着煎鹅肝的黄油香、黑胡椒汁的辛辣,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焦虑。

墙上的挂钟指向八点半,时针和分针形成的夹角像道冰冷的口子。

林晓第三次拿起手机,屏幕亮着,没有未接来电,没有微信消息。

她点开和陈明远的聊天框,输入 “路上堵车吗?”

,手指悬在发送键上顿了顿,又删掉了 —— 上次她问这句话,陈明远回 “你管这么多干嘛?

我在谈事”,语气里的不耐烦像冰碴子,硌得她好几天没敢主动发消息。

三年前不是这样的。

那时候她还是公司里的项目助理,陈明远会算着她下班的时间,提前在写字楼楼下等。

结婚纪念日那天,他捧着一大束红玫瑰,在公司大厅里就单膝跪地,引得同事们围着起哄。

林晓现在想起来,脸颊还会有点发烫,可那热度很快就被厨房的冷意浇下去 —— 自从她为了 “支持他事业” 辞职,家里的时钟好像就慢了下来,慢到只能跟着陈明远的作息转,慢到连纪念日都成了她一个人的事。

“咔嗒”,门锁转动的声音突然响起。

林晓像被烫到似的首起身,手忙脚乱地把桌上的烛台摆得更整齐些,又扯了扯身上的连衣裙 —— 这是她下午特意翻出来的,藏在衣柜最里面,还是去年生日陈明远带她买的。

她对着厨房的玻璃门照了照,眼角好像有了点细纹,她抬手按了按,又赶紧放下,快步走到玄关。

陈明远进来了,西装外套搭在臂弯里,领带歪歪斜斜挂在脖子上,酒气裹着烟味扑面而来。

他没看林晓,弯腰换鞋时,皮鞋蹭到了她下午刚擦干净的地板,留下一道灰印。

“回来了?”

林晓上前想接过他的外套,指尖刚碰到衣料,就被陈明远躲开了。

“嗯,” 他鼻音很重,像是累极了,又像是懒得应付,“跟张总他们谈项目,拖到现在。”

林晓的手僵在半空,又悄悄收回来,攥了攥衣角:“我做了你爱吃的煎牛排,还有鹅肝,都是按照你上次说的做法……放那儿吧,我先洗个澡。”

陈明远打断她,把西装随手扔在沙发上,外套的下摆扫过茶几,桌上的玻璃杯晃了晃,差点倒了。

林晓赶紧跑过去扶,抬头时,正好看见陈明远转身走向浴室,背影里满是不耐烦,连一句 “辛苦了” 都没有。

她站在原地,看着沙发上皱巴巴的西装,心里像被什么东西堵着。

其实她早该习惯的,这三年来,他回家的时间越来越晚,话越来越少,连夫妻间的拥抱都成了奢侈。

可今天是结婚三周年纪念日啊,她昨天特意在他手机备忘录里记了提醒,他怎么会忘了呢?

林晓深吸一口气,走到沙发边,想把西装挂起来 —— 明天还要穿,皱成这样,他又该说她不会打理家务了。

她伸手去拎西装领口,指尖刚碰到布料,突然顿住了。

在深灰色西装的翻领内侧,靠近锁骨的位置,印着一抹刺目的玫红色。

不是污渍,不是灰尘,是口红印。

那颜色很亮,是偏暖的玫红,带着点橘调,和林晓常用的豆沙色完全不一样。

她甚至能看清口红印的形状,边缘有点模糊,像是被人慌乱擦拭过,却没擦干净,留下半片残缺的印记,像个嘲讽的笑脸。

林晓的呼吸瞬间停了。

她盯着那抹红,指尖开始发抖,连带着整只手都控制不住地颤。

她想起刚才陈明远身上的酒气,想起他躲闪的眼神,想起他进门后连看都没看她一眼 —— 原来他不是忘了纪念日,是根本不在乎,甚至…… 甚至在外面有了别人。

浴室的水声停了。

林晓猛地回神,像被烫到似的缩回手,心脏 “砰砰” 地跳,快得要撞碎肋骨。

她下意识地想把西装藏起来,可又停住了 —— 为什么要藏?

她没做错什么,做错的是陈明远。

陈明远穿着浴袍出来,头发还滴着水,看见林晓站在沙发边,皱了皱眉:“杵那儿干嘛?

饭好了就端上来。”

林晓没动,目光落在他的领口 —— 浴袍的领口很松,能看见他锁骨处的皮肤,干干净净的,没有任何痕迹。

她的声音有点发紧,像被砂纸磨过:“陈明远,你过来一下。”

“怎么了?”

陈明远不耐烦地走过来,“我饿了,有话快说。”

林晓指着沙发上的西装,指尖因为用力而泛白:“你自己看,那是什么。”

陈明远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目光落在西装领上,脸色瞬间变了变 —— 不是惊慌,是恼怒,像被人戳穿了秘密的难堪。

他走过去,一把抓起西装,看了眼那抹口红印,又抬头看向林晓,语气硬邦邦的:“什么东西?

脏东西吧,可能是刚才吃饭时蹭到的。”

“蹭到的?”

林晓的声音提高了些,胸口的疼越来越明显,“蹭到的会在领口内侧?

会是玫红色的口红?

陈明远,你当我瞎吗?”

“你嚷嚷什么?”

陈明远把西装扔在沙发上,音量也跟着上来,“我跟客户吃饭,那么多人,难免蹭到点东西,你至于这么小题大做?”

“小题大做?”

林晓看着他,眼眶突然就红了,“今天是我们结婚三周年纪念日!

我从下午三点就开始准备晚饭,站在厨房三个小时,手被油烫了都没顾上处理,你回来连看都不看一眼,现在还跟我说是蹭到的?

陈明远,你摸着良心说,那到底是什么!”

她以为他会解释,会道歉,哪怕是编个蹩脚的理由也好。

可陈明远只是冷笑了一声,双手抱在胸前,眼神里的冷漠像冰一样:“林晓,你是不是整天在家待着,脑子都糊涂了?

我辛辛苦苦在外面赚钱养家,你倒好,就知道疑神疑鬼。

不就是个破纪念日吗?

有什么好庆祝的?

你吃的穿的用的,哪样不是我给你的?”

“我不是这个意思……” 林晓的声音软了下来,委屈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我只是想知道,那口红印是怎么回事……我说了是蹭到的!”

陈明远打断她,语气里满是厌恶,“你要是实在没事干,就把家里打扫干净,别整天想这些有的没的。

再这样下去,我看你真是越来越不可理喻了。”

他说完,转身就往餐厅走,留下林晓一个人站在原地。

客厅里的水晶灯亮着,光线落在她脸上,能看见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砸在地板上,晕开一小片湿痕。

她看着陈明远的背影,那个曾经在她生病时整夜守在床边、在她受委屈时把她护在身后的男人,现在怎么变成了这样?

餐厅里传来碗筷碰撞的声音,陈明远在催她:“饭怎么还不端来?

想饿死我?”

林晓抹了把眼泪,深吸一口气,走到厨房。

锅里的牛排己经冷透了,黄油凝结在表面,像一层厚厚的痂。

香槟玫瑰的香气也散了,只剩下淡淡的衰败味。

她端起盘子,脚步沉重地走向餐厅,每一步都像踩在棉花上,虚得发慌。

陈明远坐在餐桌前,拿起刀叉切了块牛排,嚼了两口就皱着眉吐在骨碟里:“怎么这么冷?

难吃死了。”

林晓没说话,坐在他对面,看着他把鹅肝也尝了尝,又放下,拿起手机开始刷消息,手指在屏幕上飞快地滑动,连一个眼神都没给她。

她突然觉得很累,从骨头缝里透出来的累。

这三年的全职主妇生活,像一个密不透风的茧,把她裹在里面,让她慢慢失去了自己的工作,自己的朋友,甚至自己的尊严。

她以为只要她足够贤惠,足够体贴,陈明远就会像以前一样爱她,可现在才发现,她不过是他家里的一个保姆,一个不用付工资的保姆。

夜深了,陈明远早就睡熟了,呼吸声很重。

林晓躺在他身边,睁着眼睛看着天花板。

客厅里的灯还没关,她能看见沙发上那件西装的影子,领口的玫红色像个幽灵,在她眼前晃来晃去。

她悄悄起身,走到客厅,拿起那件西装。

指尖再次碰到那抹口红印,还是那么刺目。

她把西装叠好,放进收纳箱的最底层,然后坐在沙发上,看着窗外的霓虹。

城市的灯光很亮,透过窗帘的缝隙照进来,在地板上投下长长的影子。

林晓抱着膝盖,下巴抵在膝盖上,眼泪又开始掉。

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还要过多久,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多久。

只是那一夜,她睁着眼睛到天亮,首到窗外泛起鱼肚白,才慢慢站起身,走进厨房,开始准备早餐。

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可只有她自己知道,有什么东西,己经在她心里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