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族:如果有一个女孩
第1章 虫群的末日与穿羽绒服的女孩
南方小城的夏天总是这样,空气里像是能拧出水来,蝉鸣声在燥热的午后被无限拉长,听得人心里发慌。
但在“红蜘蛛”网吧里,这一切都被隔绝在了厚重的遮光窗帘之外。
这里只有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还有混合着红烧牛肉面、廉价烟草以及某种陈年脚气的浑浊空气。
屏幕上的幽灵战机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割,随着最后一只跳虫在机枪兵的扫射下爆成一团血浆,屏幕上弹出了硕大的“GG”。
“Nice!”
路明非狠狠地把耳机摔在键盘上,那张衰脸上容光焕发,像是刚刚在诺曼底登陆中指挥盟军获得了胜利,“看到没?
老夏,刚才那波操作,也就是我,换了赵孟华那孙子绝对手忙脚乱。”
夏朝坐在他旁边的机位上,没有在打游戏。
她只是盯着屏幕保护程序上不断变幻的三维管道发呆,首到路明非把脸凑过来,她才慢吞吞地转过头。
“看见了。”
夏朝的声音很轻,听不出太大的情绪起伏,“你的APM飙到了300,为了杀一只农民操作得像是在弹《野蜂飞舞》。
如果这是在考钢琴十级,你己经满分了。”
“切,不懂欣赏。
这叫微操!
微操懂不懂?
这是高手的寂寞。”
路明非抓起桌上的可乐灌了一口,随即又有些丧气地塌下肩膀,“不过赢了星际也没用,陈雯雯又不玩星际。”
夏朝微微垂下眼帘,看着路明非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T恤。
即使是在满是抠脚大汉的网吧里,路明非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如果非要形容,他就像是路边随处可见的杂草,只有在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时候,才会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你今天晚上要去Aspelia吃饭?”
夏朝明知故问。
她伸手把卫衣的拉链拉到了最顶端,遮住了精致却苍白的下巴。
“是啊,文学社聚餐嘛。
说是为了庆祝赵孟华那厮拿到什么竞赛奖,其实谁不知道他是想显摆。”
路明非虽然嘴上说着不屑,手却不自觉地去摸了摸口袋,那里塞着一张皱巴巴的邀请函,“哎,老夏,你说我穿那套租来的西装去,会不会显得太隆重了?
会不会像个卖保险的?”
夏朝看着他那副患得患失的模样,心里那股熟悉的、像是被柠檬汁浸泡过的酸涩感又涌了上来。
路明非总是这样,像条围着骨头转的哈巴狗,哪怕那根骨头是塑料做的,他也摇着尾巴满怀期待。
而她呢?
她是那条狗旁边的另一条流浪狗,区别在于,她不仅不摇尾巴,还清楚地知道那骨头上有毒。
“不会。”
夏朝从包里掏出一个暖手宝——在三十度的夏天,这显得极其诡异——抱在怀里,“你穿西装挺人模狗样的。
只要别在那西装上流口水就行。”
“靠!
能不能盼我点好?”
路明非翻了个白眼,看了一眼夏朝怀里的暖手宝,打了个哆嗦,“我说老夏,虽然这网吧空调是开得有点猛,但你也不至于吧?
这都六月了,你还随身带这玩意儿?
我看你下次是不是得穿羽绒服来了?”
夏朝的手指轻轻摩挲着暖手宝温热的表面。
路明非不知道,这并非是因为空调。
上周她在过马路时,为了救一只快被卡车撞死的小野猫,用了那个言灵。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死亡的寒意如此清晰地刻在骨髓里。
言灵·朝暾。
听起来是个充满希望的名字,像是初升的太阳。
但只有夏朝自己知道,制造太阳的人,注定要拥抱极夜。
现在的她,体感温度比常人低了整整0.3℃。
这0.3℃的差距,让她即使坐在盛夏的南方网吧里,也觉得自己像是赤身裸体站在深秋的风口。
“我体虚,不行吗?”
夏朝淡淡地回怼,“肾虚公子就别操心我了。”
“谁肾虚了!
我这是……这是韬光养晦!”
路明非涨红了脸,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去,西点半了!
我得回去换衣服了,还得去帮赵孟华布置会场……那什么,老夏你先走吧,别等我了。”
路明非火急火燎地结了账,抓起书包就往外冲。
跑到门口时,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冲夏朝喊道:“对了,晚上你也来吧?
虽然你不是文学社的,但那是自助餐,我去跟赵孟华说一声,把你带进去蹭饭绝对没问题!
有披萨和提拉米苏!”
夏朝看着逆光站在门口的路明非。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个即将消融的剪影。
这就是路明非。
他可以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去给赵孟华当苦力,去给陈雯雯当背景板,但他从来不会忘记在有好吃的时候叫上夏朝。
在他眼里,她是最好的哥们,是可以一起抢猪肘子、一起抄作业、一起在被婶婶骂完后坐在天台上喝过期汽水的死党。
唯独不是那个可以和他并肩站在聚光灯下的女孩。
“知道了。”
夏朝慢吞吞地站起身,收拾好东西,“我会去的。
不过我不吃披萨,我只负责看戏。”
“看戏?
看什么戏?
赵孟华那张大脸有什么好看的?”
路明非嘟囔着,推开门冲进了热浪滚滚的街道。
夏朝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
门外的阳光毒辣得惊人,路人都在抱怨这鬼天气热得要死,路明非更是没走两步就开始冒汗。
只有夏朝,在跨出冷气房的那一刻,并没有感到温暖。
她只是觉得那种深入骨髓的凉意稍微缓解了一点点,像是冰块稍微融化了一角。
她看着前面那个瘦削的背影。
路明非走得很快,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奔赴那个属于他的“战场”。
夏朝调整了一下步伐。
一步,两步。
她精准地将自己和路明非的距离控制在两步之遥。
这是她习惯的位置。
在这个距离,她可以看清路明非后脑勺上那撮倔强的呆毛,可以听见他嘴里碎碎念的烂话,可以在他摔倒的时候第一时间伸手拉住他。
但在这个距离,路明非永远不需要回头。
因为回头很累,而前方有陈雯雯,有文学社,有那个光芒万丈的世界。
“路明非。”
夏朝在心里轻声说,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与凉薄,“你跑得这么快,是赶着去当小丑吗?”
前面的路明非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老夏你在嘀咕啥呢?
快点啊,要是迟到了,连披萨边都吃不上了!”
夏朝没说话,只是紧了紧怀里的暖手宝,嘴角勾起一个微不可查的弧度。
今晚的Aspelia餐厅,注定会是一场精彩的演出。
主角是赵孟华,女主角是陈雯雯,路明非是那个负责被羞辱的小丑。
至于她?
她是那个坐在冷气最足的角落里,随时准备把灯光砸下来的灯光师。
“来了。”
夏朝迈开腿,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像是一道深不见底的裂痕,静静地跟在那个蹦蹦跳跳的男孩身后。
两步,不多不少。
但在“红蜘蛛”网吧里,这一切都被隔绝在了厚重的遮光窗帘之外。
这里只有噼里啪啦的键盘敲击声,还有混合着红烧牛肉面、廉价烟草以及某种陈年脚气的浑浊空气。
屏幕上的幽灵战机正在进行最后的收割,随着最后一只跳虫在机枪兵的扫射下爆成一团血浆,屏幕上弹出了硕大的“GG”。
“Nice!”
路明非狠狠地把耳机摔在键盘上,那张衰脸上容光焕发,像是刚刚在诺曼底登陆中指挥盟军获得了胜利,“看到没?
老夏,刚才那波操作,也就是我,换了赵孟华那孙子绝对手忙脚乱。”
夏朝坐在他旁边的机位上,没有在打游戏。
她只是盯着屏幕保护程序上不断变幻的三维管道发呆,首到路明非把脸凑过来,她才慢吞吞地转过头。
“看见了。”
夏朝的声音很轻,听不出太大的情绪起伏,“你的APM飙到了300,为了杀一只农民操作得像是在弹《野蜂飞舞》。
如果这是在考钢琴十级,你己经满分了。”
“切,不懂欣赏。
这叫微操!
微操懂不懂?
这是高手的寂寞。”
路明非抓起桌上的可乐灌了一口,随即又有些丧气地塌下肩膀,“不过赢了星际也没用,陈雯雯又不玩星际。”
夏朝微微垂下眼帘,看着路明非身上那件洗得发白的T恤。
即使是在满是抠脚大汉的网吧里,路明非也是最不起眼的那一个。
如果非要形容,他就像是路边随处可见的杂草,只有在被风吹得东倒西歪的时候,才会有人注意到他的存在。
“你今天晚上要去Aspelia吃饭?”
夏朝明知故问。
她伸手把卫衣的拉链拉到了最顶端,遮住了精致却苍白的下巴。
“是啊,文学社聚餐嘛。
说是为了庆祝赵孟华那厮拿到什么竞赛奖,其实谁不知道他是想显摆。”
路明非虽然嘴上说着不屑,手却不自觉地去摸了摸口袋,那里塞着一张皱巴巴的邀请函,“哎,老夏,你说我穿那套租来的西装去,会不会显得太隆重了?
会不会像个卖保险的?”
夏朝看着他那副患得患失的模样,心里那股熟悉的、像是被柠檬汁浸泡过的酸涩感又涌了上来。
路明非总是这样,像条围着骨头转的哈巴狗,哪怕那根骨头是塑料做的,他也摇着尾巴满怀期待。
而她呢?
她是那条狗旁边的另一条流浪狗,区别在于,她不仅不摇尾巴,还清楚地知道那骨头上有毒。
“不会。”
夏朝从包里掏出一个暖手宝——在三十度的夏天,这显得极其诡异——抱在怀里,“你穿西装挺人模狗样的。
只要别在那西装上流口水就行。”
“靠!
能不能盼我点好?”
路明非翻了个白眼,看了一眼夏朝怀里的暖手宝,打了个哆嗦,“我说老夏,虽然这网吧空调是开得有点猛,但你也不至于吧?
这都六月了,你还随身带这玩意儿?
我看你下次是不是得穿羽绒服来了?”
夏朝的手指轻轻摩挲着暖手宝温热的表面。
路明非不知道,这并非是因为空调。
上周她在过马路时,为了救一只快被卡车撞死的小野猫,用了那个言灵。
那是她第一次觉得死亡的寒意如此清晰地刻在骨髓里。
言灵·朝暾。
听起来是个充满希望的名字,像是初升的太阳。
但只有夏朝自己知道,制造太阳的人,注定要拥抱极夜。
现在的她,体感温度比常人低了整整0.3℃。
这0.3℃的差距,让她即使坐在盛夏的南方网吧里,也觉得自己像是赤身裸体站在深秋的风口。
“我体虚,不行吗?”
夏朝淡淡地回怼,“肾虚公子就别操心我了。”
“谁肾虚了!
我这是……这是韬光养晦!”
路明非涨红了脸,看了看墙上的挂钟,“我去,西点半了!
我得回去换衣服了,还得去帮赵孟华布置会场……那什么,老夏你先走吧,别等我了。”
路明非火急火燎地结了账,抓起书包就往外冲。
跑到门口时,他又像是想起了什么,回头冲夏朝喊道:“对了,晚上你也来吧?
虽然你不是文学社的,但那是自助餐,我去跟赵孟华说一声,把你带进去蹭饭绝对没问题!
有披萨和提拉米苏!”
夏朝看着逆光站在门口的路明非。
外面的阳光很刺眼,让他整个人看起来像是一个即将消融的剪影。
这就是路明非。
他可以把自己的姿态放得很低,去给赵孟华当苦力,去给陈雯雯当背景板,但他从来不会忘记在有好吃的时候叫上夏朝。
在他眼里,她是最好的哥们,是可以一起抢猪肘子、一起抄作业、一起在被婶婶骂完后坐在天台上喝过期汽水的死党。
唯独不是那个可以和他并肩站在聚光灯下的女孩。
“知道了。”
夏朝慢吞吞地站起身,收拾好东西,“我会去的。
不过我不吃披萨,我只负责看戏。”
“看戏?
看什么戏?
赵孟华那张大脸有什么好看的?”
路明非嘟囔着,推开门冲进了热浪滚滚的街道。
夏朝跟在他身后走了出去。
门外的阳光毒辣得惊人,路人都在抱怨这鬼天气热得要死,路明非更是没走两步就开始冒汗。
只有夏朝,在跨出冷气房的那一刻,并没有感到温暖。
她只是觉得那种深入骨髓的凉意稍微缓解了一点点,像是冰块稍微融化了一角。
她看着前面那个瘦削的背影。
路明非走得很快,似乎迫不及待地想要奔赴那个属于他的“战场”。
夏朝调整了一下步伐。
一步,两步。
她精准地将自己和路明非的距离控制在两步之遥。
这是她习惯的位置。
在这个距离,她可以看清路明非后脑勺上那撮倔强的呆毛,可以听见他嘴里碎碎念的烂话,可以在他摔倒的时候第一时间伸手拉住他。
但在这个距离,路明非永远不需要回头。
因为回头很累,而前方有陈雯雯,有文学社,有那个光芒万丈的世界。
“路明非。”
夏朝在心里轻声说,眼神里闪过一丝不易察觉的狡黠与凉薄,“你跑得这么快,是赶着去当小丑吗?”
前面的路明非似乎感觉到了什么,回头看了一眼:“老夏你在嘀咕啥呢?
快点啊,要是迟到了,连披萨边都吃不上了!”
夏朝没说话,只是紧了紧怀里的暖手宝,嘴角勾起一个微不可查的弧度。
今晚的Aspelia餐厅,注定会是一场精彩的演出。
主角是赵孟华,女主角是陈雯雯,路明非是那个负责被羞辱的小丑。
至于她?
她是那个坐在冷气最足的角落里,随时准备把灯光砸下来的灯光师。
“来了。”
夏朝迈开腿,影子被夕阳拉得很长,像是一道深不见底的裂痕,静静地跟在那个蹦蹦跳跳的男孩身后。
两步,不多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