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凌晨三点的露水凝在三叶草的叶尖,像没睡醒的星星。都市小说《成人童话集》,讲述主角爱德华阿满的爱恨纠葛,作者“徐家大少吃天蚕西红柿”倾心编著中,本站纯净无广告,阅读体验极佳,剧情简介:凌晨三点的露水凝在三叶草的叶尖,像没睡醒的星星。爱德华蹲在蒲公英丛里,看着那只蜗牛的壳在月光下流转出彩虹色的光晕——赤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像被谁揉碎了的晚霞,又像浆果酒在玻璃杯壁晕开的分层。他的前爪攥着一片刚摘的苜蓿叶,叶梗被捏得发皱,汁水顺着绒毛滴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深绿。这是他走出森林的第七天。在此之前,他以为世界就是榛子树围成的圆圈,最高的风景是站在獾先生的屋顶看日出,最甜的东西是雨后沾着水...
爱德华蹲在蒲公英丛里,看着那只蜗牛的壳在月光下流转出彩虹色的光晕——赤橙黄绿蓝靛紫,七种颜色像被谁揉碎了的晚霞,又像浆果酒在玻璃杯壁晕开的分层。
他的前爪攥着一片刚摘的苜蓿叶,叶梗被捏得发皱,汁水顺着绒毛滴在地上,洇出一小片深绿。
这是他走出森林的第七天。
在此之前,他以为世界就是榛子树围成的圆圈,最高的风景是站在獾先生的屋顶看日出,最甜的东西是雨后沾着水珠的黑莓。
首到那天他追着一只迷路的萤火虫跑出了那片熟悉的榛子林,才发现原来天空可以这么低,低得好像伸手就能摸到云朵的绒毛;原来土地可以这么平,平得让远处的风车看起来像颗旋转的纽扣。
然后他就遇见了她。
当时她正趴在一块被太阳晒得暖暖的鹅卵石上,彩虹壳反射的光在草叶上跳着细碎的舞。
爱德华的心跳得像被狐狸追赶时那样快,他躲在蕨类植物后面,看着她伸出半透明的触角,轻轻碰了碰一朵蒲公英的绒球。
风一吹,白色的小伞飘起来,有一朵恰好落在她的壳上,像给彩虹戴了顶小帽子。
“她叫什么名字呢?”
爱德华在心里问自己。
他见过森林里最漂亮的母兔子,她们的耳朵尖带着粉色的绒毛,奔跑时像两片飘动的花瓣,但没有谁能比得上眼前这只蜗牛的万分之一。
她的壳不是单调的棕色或灰色,而是会随着角度变化颜色的——就像浆果酿的酒在阳光下会变幻光泽,就像蜂巢里的蜜在不同光线下会呈现出琥珀色或金色。
他想走上前,把那片苜蓿叶递过去。
他听说蜗牛喜欢吃苜蓿,森林边缘的蜗牛总是在苜蓿丛里聚餐。
可他的后腿像被钉在了地上,爪子里的苜蓿叶都快被体温捂蔫了。
他低头看了看自己:灰色的绒毛沾着草屑,耳朵因为紧张微微耷拉着,尾巴短小得几乎看不见。
森林里的同伴总说他是最普通的兔子,扔在兔群里三秒钟就找不着的那种。
而她呢?
她是带着彩虹的蜗牛,是会让月光都忍不住多停留一会儿的存在。
“还是算了吧。”
爱德华往后缩了缩,藏得更深了些。
他决定就这么看着她,像守护森林里的秘密蘑菇圈一样守护这个秘密。
他跟着她穿过三叶草田,看着她爬上一棵蒲公英的花茎,用触角丈量着花朵的大小;他跟着她绕过一条小溪,溪水倒映着她的彩虹壳,像水里也藏着另一个彩虹世界;他甚至跟着她躲过了一场突如其来的阵雨,看着她把自己缩进壳里,只留一点点触角在外面试探,像个谨慎的小公主。
天快亮的时候,他们来到一片爬满常春藤的篱笆下。
蜗牛停在一扇小小的、用橡果壳做的门前,轻轻敲了敲。
爱德华的心突然跳得更快了,他躲在篱笆的缝隙后面,看见门“吱呀”一声开了,另一只蜗牛探出头来。
那只蜗牛的壳是沉稳的深蓝色,像夜晚的天空,他的触角比彩虹蜗牛的更长些,动作也更敏捷。
“回来啦,莉莉安。”
深蓝色蜗牛的声音很温柔,像溪水流过鹅卵石。
“嗯,今天发现了一片超甜的三叶草田。”
彩虹蜗牛——原来她叫莉莉安——的声音像沾了露水的银铃,“路上还看到一朵会跳舞的蒲公英呢。”
深蓝色蜗牛笑了,用触角轻轻碰了碰莉莉安的壳:“快进来吧,我煮了你喜欢的露珠茶,加了蜂蜜的。”
莉莉安“嗯”了一声,轻快地爬进了门。
深蓝色蜗牛转身关上橡果壳门,门把手上挂着的两串小浆果轻轻晃了晃,像是在说晚安。
爱德华站在篱笆外,刚才攥着苜蓿叶的爪子空了。
他不知道那片叶子什么时候掉在了地上,只觉得眼睛里像是进了蒲公英的绒毛,涩涩的,想流泪。
他看着那扇紧闭的小门,看着门上挂着的、明显是一对的浆果串,突然明白过来——有些彩虹,从一开始就不属于灰色的兔子。
他转身往森林的方向走。
太阳升起来了,金色的光洒在草地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没有回头,也没有跑,就那么一步一步地走着。
露水打湿了他的绒毛,有点冷,但他好像感觉不到。
回到森林时,正是黄昏。
同伴们围上来问他外面的世界是什么样的,他张了张嘴,却没能说出一个字。
他默默地走到自己的小窝,蜷缩在干草堆里。
然后,他开始哭。
一开始只是小声地抽噎,像被雨水打湿的树叶在发抖。
后来眼泪越来越多,像森林深处永不干涸的泉眼。
他想起莉莉安彩虹色的壳,想起她碰蒲公英时认真的样子,想起深蓝色蜗牛温柔的声音,想起那杯加了蜂蜜的露珠茶。
他哭了很久,久到榛子树的叶子落了又长,久到小溪里的冰块化了又冻。
三天三夜后,当他终于抬起头时,同伴们发出了惊讶的叫声。
他的眼睛不再是以前那种普通的黑色,而是变得通红通红,像熟透的樱桃,像傍晚天边最亮的晚霞。
“你的眼睛怎么了?”
母兔子们围过来,担忧地看着他。
爱德华摸了摸自己的眼睛,有点肿,还有点酸,但好像不那么疼了。
他看着溪水倒映出的自己——红色的眼睛在灰色的绒毛衬托下,显得有点奇怪,又有点……特别。
后来,爱德华娶了森林里一只耳朵尖有粉色绒毛的母兔子。
她很温柔,会在他晚归时留着一盏萤火虫灯,会把榛子磨成粉做成甜饼。
他们有了很多孩子,那些小兔子刚出生时眼睛是闭着的,等睁开眼的那一刻,所有的兔子都愣住了——它们的眼睛,和爱德华一样,是红色的。
再后来,小兔子们又有了自己的孩子,子子孙孙,生生不息。
所以现在你看到的每一只兔子,眼睛都是红色的。
它们跳跃在草地上,啃食着苜蓿叶,看起来和其他动物没什么不同。
但如果你在月光下仔细看,或许能从某只兔子的红眼睛里,看到一点点彩虹的影子,看到一片永远留在记忆里的、有露珠茶和蒲公英的草地。
只是不知道,当它们低头啃食苜蓿叶的时候,会不会偶尔想起,很久很久以前,有一只叫爱德华的兔子,曾为一朵不属于自己的彩虹,哭红了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