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秦岭余脉的山脚下,卧着个巴掌大的石头村。《狼瞳恋歌》中有很多细节处的设计都非常的出彩,通过此我们也可以看出“梦起飞”的创作能力,可以将招娣金宝等人描绘的如此鲜活,以下是《狼瞳恋歌》内容介绍:秦岭余脉的山脚下,卧着个巴掌大的石头村。村西头老洛家的土坯房里,正飘着呛人的旱烟味。“赔钱货!还愣着干啥?猪食没剁完,柴火没劈够,等着天上掉馅饼?”洛招娣缩着脖子,手里的菜刀在木盆里叮咣乱响。十三岁的姑娘,瘦得像根晒蔫的豆角,洗得发白的粗布褂子套在身上,晃荡得像面小旗子。她不敢抬头,怕撞上爹那双淬了火似的眼睛。这村子里,丫头片子是不值钱的。弟弟洛金宝刚满五岁,摔一跤都能让娘抱着哭半天,可她呢?烧饭...
村西头老洛家的土坯房里,正飘着呛人的旱烟味。
“赔钱货!
还愣着干啥?
猪食没剁完,柴火没劈够,等着天上掉馅饼?”
洛招娣缩着脖子,手里的菜刀在木盆里叮咣乱响。
十三岁的姑娘,瘦得像根晒蔫的豆角,洗得发白的粗布褂子套在身上,晃荡得像面小旗子。
她不敢抬头,怕撞上爹那双淬了火似的眼睛。
这村子里,丫头片子是不值钱的。
弟弟洛金宝刚满五岁,摔一跤都能让娘抱着哭半天,可她呢?
烧饭烫了手,换来的是爹的鞋底;割猪草慢了点,迎接她的是娘的笤帚。
“爹,俺想去山上采点野枣。”
招娣的声音细若蚊蚋,“金宝说想吃……吃吃吃!
就知道吃!”
洛老汉把烟锅往炕沿上磕得邦邦响,“山上有狼!
把你叼去才好,省得在家浪费粮食!”
娘在一旁纳鞋底,眼皮都没抬:“让她去。
采不回一篮子野枣,今晚别吃饭。”
招娣攥紧了衣角,心里那点委屈像泡了水的棉花,沉甸甸的。
她知道,爹娘不是真的盼着她被狼叼走,只是在他们眼里,她远不如弟弟金贵。
挎着竹篮走出家门,山路崎岖,碎石硌得脚底板生疼。
秋老虎还没过去,日头晒得人头晕眼花。
招娣咬着牙往上爬,野枣长在半山腰的灌木丛里,得穿过一片密松林。
林子里阴沉沉的,风一吹,树叶沙沙响,像有人在背后喘气。
招娣心里发毛,攥着篮子的手指泛白。
她听说过,这林子里真有狼,前几年隔壁村的王二柱,就在这附近被狼掏了肠子。
正走着,忽然听见“呜呜”的低吟,像小猫,又比小猫的声音粗哑。
招娣吓了一跳,躲在树后往外看。
只见不远处的乱石堆旁,卧着一团白乎乎的东西。
那是只小狗崽?
浑身雪白,毛被血黏成一绺一绺的,右后腿不自然地扭曲着,伤口还在渗血。
它闭着眼睛,鼻子一抽一抽的,发出可怜兮兮的呜咽。
招娣犹豫了。
山里的野狗凶得很,万一被咬了怎么办?
可看着那团雪白缩在石头缝里,像片被雨打落的云,她的心又软了。
她慢慢走过去,那小东西似乎察觉到了动静,猛地睁开眼。
招娣倒吸一口凉气。
那不是普通狗崽的眼睛。
一只眼是琥珀色的,像浸在水里的蜜蜡;另一只眼却是冰蓝色的,像寒冬里冻住的湖面。
此刻,那双异色的眸子正警惕地盯着她,带着点野性的凶狠,却又藏不住深处的虚弱。
“你……你受伤了?”
招娣放轻了声音,像哄弟弟那样温柔。
白团子没动,只是喉咙里发出更低的呜咽,像是在警告,又像是在求救。
招娣蹲下来,小心翼翼地伸出手:“我不伤害你,我给你找点草药好不好?”
她的手刚要碰到那团白毛,白团子忽然哆嗦了一下,挣扎着想往后缩,却牵动了伤口,疼得“嗷”地叫了一声。
“别动别动。”
招娣赶紧收回手,看着那道深可见骨的伤口,心里揪得慌,“肯定是被大野兽咬了,疼吧?”
她想起奶奶以前教的,山里的马齿苋能止血。
赶紧在附近找了些,放在石头上用石头砸烂,又撕下自己的衣角,蘸了点山涧水。
“别怕哦,有点疼,忍一忍就好了。”
她轻声细语地哄着,小心翼翼地把药敷在白团子的伤口上,再用布巾缠好。
白团子这次没挣扎,只是那双异色的眼睛一首盯着她,琥珀色的眼仁里好像映出了她的影子。
处理好伤口,招娣才发现,这小家伙瘦得只剩一把骨头,肚子瘪瘪的,肯定饿坏了。
她从篮子里掏出早上偷偷藏的半个窝头,掰了一小块递过去。
白团子嗅了嗅,迟疑了片刻,终于低下头,小口小口地啃起来。
它的动作很轻,不像村里的土狗那样狼吞虎咽。
招娣看着它吃东西的样子,心里忽然涌上一股暖流。
在这个没人疼的世界里,她好像找到了一个比自己更可怜的小生命。
“你跟我回家吧?”
招娣摸着它的头,雪白的毛虽然沾了血污,却很柔软,“我给你找吃的,给你治伤。
我爹娘……我爹娘应该会同意的吧?”
她其实没底,爹娘连她都嫌多余,怎么会容下一只来路不明的野狗?
可看着那双湿漉漉的异色眼睛,她实在狠不下心把它丢在这里。
白团子吃完窝头,用脑袋蹭了蹭她的手心,像是在回应。
招娣的心都化了。
她小心翼翼地把白团子抱起来,小家伙很轻,轻得像团棉花。
她把它放进竹篮里,上面用野菜盖着,怕被人看见。
“咱们得偷偷回家,不能让我爹娘发现。”
招娣对着篮子里的小家伙说,“等你伤好了,我就带你去后山玩,那里有好多兔子……”夕阳西下,招娣挎着半篮子野枣,还有藏在底下的秘密,快步往家赶。
竹篮里的白团子很乖,一动不动,只是那双异色的眼睛,在野菜的缝隙里,静静地望着她的背影。
它叫墨风,不是什么狗崽,是狼人族里被视为异类的存在。
因为这双异瞳,它从小就被同类排挤,这次更是被几个年长的狼人追打,掉进了猎人的陷阱,又挣扎着爬出来,才晕在了这乱石堆旁。
它能感觉到,抱着它的这个人类小姑娘,身上有种很温暖的气息,像冬日里的阳光,是它从未感受过的东西。
招娣不知道,她捡回家的不仅是一只受伤的“小狗”,更是一个注定要和她纠缠一生的狼族异类。
她更不知道,很多年后,这个被她藏在柴房里偷偷喂养的小家伙,会以一种她完全想象不到的姿态,重新闯入她的生命,将她牢牢地刻上属于他的印记。
此刻,她满心只有一个念头:一定要把它藏好,不能让爹娘把它扔了。
土坯房的烟囱里升起了炊烟,招娣深吸一口气,推开了那扇吱呀作响的木门。
等待她的,将是一场未知的风暴,但她怀里的温暖,让她有了一丝对抗风雨的勇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