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病美人咳血,糙汉红眼疯宠

七零:病美人咳血,糙汉红眼疯宠

分类: 都市小说
作者:雪梦花
主角:沈清,秦烈
来源:番茄小说
更新时间:2025-12-30 11:4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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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雪梦花的《七零:病美人咳血,糙汉红眼疯宠》小说内容丰富。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热。五脏六腑像被扔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沈清是被活活烫醒的。肺管子里全是绿皮火车特有的味道——汗臭、脚臭,混杂着劣质卷烟烧焦的呛人烟雾。还没睁眼,胸腔里就翻涌起一股腥甜。“咳……咳咳!”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在拥挤的车厢连接处炸响。周遭嘈杂的人声静了一瞬,随即便是嫌弃的骂咧。“晦气!这病秧子咳一路了,别是肺痨吧?”“离远点,别给传上了。”沈清费力地撑开眼皮。入目是昏黄摇晃的灯泡,漆皮斑驳的车厢壁,还有一...

小说简介
热。

五脏六腑像被扔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沈清是被活活烫醒的。

肺管子里全是绿皮火车特有的味道——汗臭、脚臭,混杂着劣质卷烟烧焦的呛人烟雾。

还没睁眼,胸腔里就翻涌起一股腥甜。

“咳……咳咳!”

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在拥挤的车厢连接处炸响。

周遭嘈杂的人声静了一瞬,随即便是嫌弃的骂咧。

“晦气!

这病秧子咳一路了,别是肺痨吧?”

“离远点,别给传上了。”

沈清费力地撑开眼皮。

入目是昏黄摇晃的灯泡,漆皮斑驳的车厢壁,还有一张张满是油污和疲惫的脸。

脑子像被凿子凿开一样剧痛,陌生的记忆蛮横地灌了进来。

穿书了。

1975年,通往西北边陲的下乡列车。

他也叫沈清,农科院刚拿了职称的博士,现在成了年代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同名路人甲。

原身是个不折不扣的“娇气包”,也是被人处心积虑养废的“捧杀品”。

就在上车前,继母那一房的好弟弟,偷光了他身上所有的钱票。

全身上下,除了这身不合时宜的呢子大衣,就只剩个军绿挎包,里面塞着一床发霉的破棉絮。

车窗缝隙里钻进来的冷风像刀子,刮在发烫的脸上生疼。

40度高烧,脱水,身无分文。

按照原书剧情,今晚他就会休克,然后被乘警像拖死狗一样抬下车,扔在半路的小诊所里自生自灭。

沈清伸手去摸贴身口袋。

指尖触到底,空荡荡的触感让人心底发寒。

没有退路。

这一刻,那种濒死的窒息感几乎要将他淹没。

突然,胸口传来一阵滚烫的灼烧。

不是发烧的热,是某种更具体的、烙铁般的温度。

沈清下意识低头,扯开领口。

一块只有拇指大小的翠绿玉佩紧贴着锁骨,正隐隐发着光。

这是沈家祖传的东西,竟然跟着穿过来了?

没有机械的“叮”声,也没有什么冰冷的电子音。

但他感觉到了一股奇异的吸力。

那是血脉相连的牵引。

沈清甚至来不及思考,意识就被猛地拽进了一片白茫茫的迷雾中。

脚下的触感变了。

不再是硬邦邦的火车铁皮,而是松软、湿润的泥土。

雾气散开。

眼前出现了一方小小的天地。

两亩黑土地,光秃秃的,油光锃亮,散发着肥沃的土腥味。

地头有一眼脸盆大小的泉眼,水面平静无波,清澈见底。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没有兑换商城,没有任务面板,没有在那絮絮叨叨发布任务的人工智能。

这就是个单纯的、安静的死物空间。

沈清蹲下身,手掌贴在黑土上。

作为农学博士,他太熟悉这种土壤了。

这是顶级的黑钙土,插根筷子都能发芽。

喉咙里火烧火燎的干渴让他顾不得许多,捧起一捧泉水送进嘴里。

甘冽。

冰凉。

泉水顺着喉管滑下,像是一场久旱后的甘霖,瞬间浇灭了五脏六腑的燥火。

高烧带来的眩晕感消退了不少,原本像是灌了铅的西肢也恢复了些许知觉。

这水救不了命,治不了病,但能让他活下去。

意识回归身体。

车厢里依旧吵闹,没人发现缩在角落里的病美人刚刚离开过这个世界。

沈清借着军绿挎包的遮挡,拿出一个缺了口的搪瓷缸子,假装是从包里拿水,实则引出一股灵泉水。

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缸。

力气回来了一点。

他必须得吃东西。

空间里只有土和水,他得弄到种子,还得弄到现成的粮食。

就在这时,一道阴影笼罩下来。

“喂。”

那声音里透着股不怀好意的粘腻。

沈清抬头。

面前站着个穿着蓝布工装的男知青,满脸横肉,眼珠子滴溜溜地在沈清那张即使病着也惊心动魄的脸上打转,最后落在他身旁靠窗的位置上。

王建社。

原书里的炮灰之一,最喜欢欺软怕硬。

“我看你这模样,怕是快不行了吧?”

王建社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身子故意往沈清这边挤,脏兮兮的胳膊肘眼看就要撞上沈清的胸口。

“这靠窗的位置给你也是浪费,让给我放行李,你去厕所门口蹲着去。”

这就是明抢。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车厢连接处虽然冷,但也比厕所门口强百倍。

一旦让了,今晚这种低温,沈清必死无疑。

沈清苍白的指尖死死扣住搪瓷缸的把手。

他现在虽然喝了灵泉水,但身体底子太差,跟这个一身横肉的流氓硬碰硬,胜算为零。

但让他让?

做梦。

沈清那双烧得泛红的瑞凤眼微微眯起,正准备把剩下半缸滚烫的水泼在那张令人作呕的脸上。

一只手突然横插进来。

那是一只布满老茧、骨节粗大的手。

手背上青筋暴起,像是盘踞的虬龙。

那只手越过沈清的头顶,精准地像捏小鸡崽子一样,扣住了王建社的后颈皮。

“啊——!”

王建社一声惨叫卡在喉咙里。

巨大的手劲捏得他颈骨咯吱作响。

“滚远点。”

低沉、沙哑,带着还没睡醒的暴躁。

这声音不高,却像是在油锅里泼了一瓢冷水,瞬间让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噤若寒蝉。

王建社被这股巨力甩得一个趔趄,差点脸着地栽进过道里。

他捂着脖子刚想骂娘,一抬头,对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一点温度,只有一种野兽般的凶戾。

王建社的脏话瞬间咽了回去,腿肚子有点转筋。

“秦……秦烈?”

秦烈。

听到这个名字,沈清握着杯子的手一顿。

原书中那个传闻因打架斗殴坐过牢,性格暴戾,下乡第一天就差点把大队长家儿子腿打断的狠人?

也是这本年代文里,最大的那个反派BOSS。

秦烈根本没搭理王建社,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

王建社屁都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抱着行李钻进了人群深处。

秦烈转过身。

高大的身躯像座小山一样压迫感十足。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大衣,领口敞开,露出里面紧实的肌肉线条。

那张脸轮廓硬朗得像刀劈斧凿,眉骨处有一道浅浅的疤,不仅没破相,反而平添了几分悍匪气。

他低下头,目光落在沈清身上。

沈清还没来得及收回眼底的防备。

西目相对。

秦烈眉头皱得死紧,盯着沈清那张红得不正常的脸,还有因为发烧而显得湿漉漉的眼睛。

“娇气。”

男人冷哼一声,长腿一迈,大马金刀地在沈清旁边坐了下来。

原本狭窄逼仄的角落,因为他的加入,瞬间变得更加拥挤。

那股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混合着外面带来的寒气,霸道地将沈清包裹。

沈清往墙角缩了缩。

秦烈瞥了他一眼,从那个打着补丁的巨大帆布包里摸索了一阵。

“啪。”

半块硬得像石头的黑面馍馍被扔进了沈清怀里。

“吃完闭嘴,别再让我听见你咳。”

沈清捧着那块还带着男人体温的黑面馍馍,愣住了。

这年头,粮食就是命。

这半块馍馍,够普通人吊一天的命。

他抬头看向秦烈

男人己经双手抱胸,把帽檐往下一拉,遮住了大半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阎王样。

沈清垂下眼睑,看着手里那块黑黢黢的干粮。

他没有拒绝。

现在的他,没有矫情的资本。

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而且……沈清的目光扫过秦烈那粗糙的大手,嘴角几不可见地勾了一下。

这个所谓的“恶霸”,似乎也没传闻中那么坏。

既然收了保护费,那这条金大腿,他不介意抱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