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热。雪梦花的《七零:病美人咳血,糙汉红眼疯宠》小说内容丰富。在这里提供精彩章节节选:热。五脏六腑像被扔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沈清是被活活烫醒的。肺管子里全是绿皮火车特有的味道——汗臭、脚臭,混杂着劣质卷烟烧焦的呛人烟雾。还没睁眼,胸腔里就翻涌起一股腥甜。“咳……咳咳!”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在拥挤的车厢连接处炸响。周遭嘈杂的人声静了一瞬,随即便是嫌弃的骂咧。“晦气!这病秧子咳一路了,别是肺痨吧?”“离远点,别给传上了。”沈清费力地撑开眼皮。入目是昏黄摇晃的灯泡,漆皮斑驳的车厢壁,还有一...
五脏六腑像被扔进了太上老君的炼丹炉。
沈清是被活活烫醒的。
肺管子里全是绿皮火车特有的味道——汗臭、脚臭,混杂着劣质卷烟烧焦的呛人烟雾。
还没睁眼,胸腔里就翻涌起一股腥甜。
“咳……咳咳!”
撕心裂肺的咳嗽声在拥挤的车厢连接处炸响。
周遭嘈杂的人声静了一瞬,随即便是嫌弃的骂咧。
“晦气!
这病秧子咳一路了,别是肺痨吧?”
“离远点,别给传上了。”
沈清费力地撑开眼皮。
入目是昏黄摇晃的灯泡,漆皮斑驳的车厢壁,还有一张张满是油污和疲惫的脸。
脑子像被凿子凿开一样剧痛,陌生的记忆蛮横地灌了进来。
穿书了。
1975年,通往西北边陲的下乡列车。
他也叫沈清,农科院刚拿了职称的博士,现在成了年代文里活不过三章的同名路人甲。
原身是个不折不扣的“娇气包”,也是被人处心积虑养废的“捧杀品”。
就在上车前,继母那一房的好弟弟,偷光了他身上所有的钱票。
全身上下,除了这身不合时宜的呢子大衣,就只剩个军绿挎包,里面塞着一床发霉的破棉絮。
车窗缝隙里钻进来的冷风像刀子,刮在发烫的脸上生疼。
40度高烧,脱水,身无分文。
按照原书剧情,今晚他就会休克,然后被乘警像拖死狗一样抬下车,扔在半路的小诊所里自生自灭。
沈清伸手去摸贴身口袋。
指尖触到底,空荡荡的触感让人心底发寒。
没有退路。
这一刻,那种濒死的窒息感几乎要将他淹没。
突然,胸口传来一阵滚烫的灼烧。
不是发烧的热,是某种更具体的、烙铁般的温度。
沈清下意识低头,扯开领口。
一块只有拇指大小的翠绿玉佩紧贴着锁骨,正隐隐发着光。
这是沈家祖传的东西,竟然跟着穿过来了?
没有机械的“叮”声,也没有什么冰冷的电子音。
但他感觉到了一股奇异的吸力。
那是血脉相连的牵引。
沈清甚至来不及思考,意识就被猛地拽进了一片白茫茫的迷雾中。
脚下的触感变了。
不再是硬邦邦的火车铁皮,而是松软、湿润的泥土。
雾气散开。
眼前出现了一方小小的天地。
两亩黑土地,光秃秃的,油光锃亮,散发着肥沃的土腥味。
地头有一眼脸盆大小的泉眼,水面平静无波,清澈见底。
除此之外,什么都没有。
没有兑换商城,没有任务面板,没有在那絮絮叨叨发布任务的人工智能。
这就是个单纯的、安静的死物空间。
沈清蹲下身,手掌贴在黑土上。
作为农学博士,他太熟悉这种土壤了。
这是顶级的黑钙土,插根筷子都能发芽。
喉咙里火烧火燎的干渴让他顾不得许多,捧起一捧泉水送进嘴里。
甘冽。
冰凉。
泉水顺着喉管滑下,像是一场久旱后的甘霖,瞬间浇灭了五脏六腑的燥火。
高烧带来的眩晕感消退了不少,原本像是灌了铅的西肢也恢复了些许知觉。
这水救不了命,治不了病,但能让他活下去。
意识回归身体。
车厢里依旧吵闹,没人发现缩在角落里的病美人刚刚离开过这个世界。
沈清借着军绿挎包的遮挡,拿出一个缺了口的搪瓷缸子,假装是从包里拿水,实则引出一股灵泉水。
咕咚咕咚灌下去半缸。
力气回来了一点。
他必须得吃东西。
空间里只有土和水,他得弄到种子,还得弄到现成的粮食。
就在这时,一道阴影笼罩下来。
“喂。”
那声音里透着股不怀好意的粘腻。
沈清抬头。
面前站着个穿着蓝布工装的男知青,满脸横肉,眼珠子滴溜溜地在沈清那张即使病着也惊心动魄的脸上打转,最后落在他身旁靠窗的位置上。
王建社。
原书里的炮灰之一,最喜欢欺软怕硬。
“我看你这模样,怕是快不行了吧?”
王建社嘿嘿一笑,露出一口大黄牙,身子故意往沈清这边挤,脏兮兮的胳膊肘眼看就要撞上沈清的胸口。
“这靠窗的位置给你也是浪费,让给我放行李,你去厕所门口蹲着去。”
这就是明抢。
在这个物资匮乏的年代,车厢连接处虽然冷,但也比厕所门口强百倍。
一旦让了,今晚这种低温,沈清必死无疑。
沈清苍白的指尖死死扣住搪瓷缸的把手。
他现在虽然喝了灵泉水,但身体底子太差,跟这个一身横肉的流氓硬碰硬,胜算为零。
但让他让?
做梦。
沈清那双烧得泛红的瑞凤眼微微眯起,正准备把剩下半缸滚烫的水泼在那张令人作呕的脸上。
一只手突然横插进来。
那是一只布满老茧、骨节粗大的手。
手背上青筋暴起,像是盘踞的虬龙。
那只手越过沈清的头顶,精准地像捏小鸡崽子一样,扣住了王建社的后颈皮。
“啊——!”
王建社一声惨叫卡在喉咙里。
巨大的手劲捏得他颈骨咯吱作响。
“滚远点。”
低沉、沙哑,带着还没睡醒的暴躁。
这声音不高,却像是在油锅里泼了一瓢冷水,瞬间让周围看热闹的人群噤若寒蝉。
王建社被这股巨力甩得一个趔趄,差点脸着地栽进过道里。
他捂着脖子刚想骂娘,一抬头,对上一双漆黑如墨的眼睛。
那双眼睛里没有一点温度,只有一种野兽般的凶戾。
王建社的脏话瞬间咽了回去,腿肚子有点转筋。
“秦……秦烈?”
秦烈。
听到这个名字,沈清握着杯子的手一顿。
原书中那个传闻因打架斗殴坐过牢,性格暴戾,下乡第一天就差点把大队长家儿子腿打断的狠人?
也是这本年代文里,最大的那个反派BOSS。
秦烈根本没搭理王建社,像赶苍蝇一样挥了挥手。
王建社屁都不敢放一个,灰溜溜地抱着行李钻进了人群深处。
秦烈转过身。
高大的身躯像座小山一样压迫感十足。
他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旧军大衣,领口敞开,露出里面紧实的肌肉线条。
那张脸轮廓硬朗得像刀劈斧凿,眉骨处有一道浅浅的疤,不仅没破相,反而平添了几分悍匪气。
他低下头,目光落在沈清身上。
沈清还没来得及收回眼底的防备。
西目相对。
秦烈眉头皱得死紧,盯着沈清那张红得不正常的脸,还有因为发烧而显得湿漉漉的眼睛。
“娇气。”
男人冷哼一声,长腿一迈,大马金刀地在沈清旁边坐了下来。
原本狭窄逼仄的角落,因为他的加入,瞬间变得更加拥挤。
那股浓烈的荷尔蒙气息,混合着外面带来的寒气,霸道地将沈清包裹。
沈清往墙角缩了缩。
秦烈瞥了他一眼,从那个打着补丁的巨大帆布包里摸索了一阵。
“啪。”
半块硬得像石头的黑面馍馍被扔进了沈清怀里。
“吃完闭嘴,别再让我听见你咳。”
沈清捧着那块还带着男人体温的黑面馍馍,愣住了。
这年头,粮食就是命。
这半块馍馍,够普通人吊一天的命。
他抬头看向秦烈。
男人己经双手抱胸,把帽檐往下一拉,遮住了大半张脸,一副“生人勿近”的阎王样。
沈清垂下眼睑,看着手里那块黑黢黢的干粮。
他没有拒绝。
现在的他,没有矫情的资本。
活下去,比什么都重要。
而且……沈清的目光扫过秦烈那粗糙的大手,嘴角几不可见地勾了一下。
这个所谓的“恶霸”,似乎也没传闻中那么坏。
既然收了保护费,那这条金大腿,他不介意抱一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