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否:穿成余嫣然,系统逼我当海
第1章 魂穿余嫣然
廊下的脚步声又密又重,停在门外。
“大姑娘,大姑娘!”
不等里头应声,一个婆子己撩开厚重的锦帘探进半个身子,鬓角还带着外头的寒气喊道:“老太太让赶紧收拾,那顾家二郎己经进二门了!”
顾廷烨?!
这三个字在舌尖滚过,带着一股子混不吝的匪气和算计。
我微微皱眉,抬眼,铜镜中的少女温婉娇柔,却透着股好欺负的怯懦。
那是原来的余嫣然。
现在,是我。
而我为何从现代穿到这具身体里?
则不得而知。
既然占了这身子,绝不能像原剧里的余嫣然那样任人拿捏。
“更衣。”
我起身,声音不轻不重。
身边的丫鬟兰茵赶忙应道,手脚麻利地帮我换上藕荷色交领襦裙,裙摆绣着几簇兰草,虽素净,但显沉静从容。
穿过抄手游廊,来到前院花厅。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头传出一道苍老慈蔼的笑声。
“……你这孩子,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如今也该定下来了。”
进了门,厅内光线微暗。
上首坐着个六旬老人,穿着绛色万字纹褙子,便是嫣然的祖母余老太太,正慈爱地看着客座。
那位置上,坐着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子。
玄色锦袍,玉带束腰,长眉入鬓。
原来这就是顾廷烨。
见我进来,他放下茶盏起身。
动作利落,礼数周全,可那双眼睛却没多少敬意。
那种目光,像是在古玩铺子里挑拣瓷器——先看釉色亮不亮,再看瓶口小不小,最后估摸着摆在后宅那个满是腌臜的地方,耐不耐摔。
他在找一个合适的摆设。
听话,贤惠,能容得下他那个满城风雨的外室曼娘。
我垂眸,规矩行礼。
“嫣然见过祖母,见过顾二公子。”
祖母拉我在她身边坐下,又转向顾廷烨,语气里满是怜惜,“廷烨啊,这就是我的孙女,嫣然。
我们家嫣然,从小就性子柔顺,没经过什么风浪,心善。”
顾廷烨朝我拱手回礼,但神色间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笑:“老太太教导得极好。”
他声音低沉,话锋一转,却意有所指,“顾某是个粗人,平日里最怕后宅生乱。
性子柔顺自然是最好的,只有温婉贤良,方能容人容事,家宅安宁。”
我微微一笑,温声道:“二公子谬赞。
柔顺自然是好的,百依百顺,旁人做了什么腌臜事,也不敢吭声,更不敢给人添堵,确实省心。”
花厅内安静了一瞬。
祖母端茶的手僵在半空。
顾廷烨抬起头。
那双总是带着几分嘲弄的眼睛,终于正正经经落在我脸上。
他似乎没料到,外表柔柔弱弱的姑娘居然敢用言语挤兑他。
看他那副架势,倒像是来了兴致,想看看面前的小白兔到底藏着几斤几两的反骨。
“余大小姐,似乎与传闻中不太一样。”
他身子前倾:“听闻余大小姐精通琴艺,乃是京中一绝。
不知今日顾某是否有幸,能听姑娘弹奏一曲?”
好,这是把堂堂余中堂府的嫡长孙女当成卖艺的歌女使唤。
祖母面色骤沉,正要发作,我按住了她的手背。
“二公子想听琴?”
顾廷烨挑眉:“怎么?
余大小姐不方便?”
“既是雅集,自无不可。”
我理了理袖口,语调平缓,字字清晰:“只是单听琴音,未免单调了些。”
“听闻顾二公子武艺超群,一条杨家枪使得出神入化,更有‘京城第一’的美誉,若在军中也是以一当十的英雄豪杰。”
我微微福身,笑意盈盈:“不若这般——嫣然抚琴,请二公子舞枪相和。
琴瑟铮铮,枪风猎猎,文武相济,倒也不失为一时雅趣。”
“二公子以为如何?”
要我弹琴当歌女?
行,那你耍枪当武夫。
很公平。
顾廷烨眼底的玩味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锐利。
半晌。
他忽然低笑出声,将茶盏重重往桌上一搁。
“余大姑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他没接舞枪的话茬,反手拎起紫砂壶,给自己续了一杯茶。
“阁老门生遍天下,想必余大姑娘也有治家的高见。”
顾廷烨端着茶盏,语气看似随意:“近日,家中一匹烈马不服管教性情暴烈,上一任马夫不过想给它套上嚼子,便被它踢断了三根肋骨。
只是这畜生日行千里,乃是难得的良驹。
有人主张饿它三日,磨其野性;有人主张用重鞭抽打,令其畏惧。”
他抬起头,盯着我:“敢问余大小姐,若是这匹马落到了你的手里,你是饿它、打它,还是干脆……杀了它?
我迎上他的目光,低眉浅笑了一声。
“二公子说笑了。
既是日行千里的神驹,有些脾气那是自然。
若是见谁都低眉顺眼,那便不是良驹,而是拉磨的驴了。”
顾廷烨眉梢微挑。
“哦?
那依姑娘之见,它踢断人肋骨,也是理所应当?”
“那要看它为何而踢。”
我放下手,敛去笑意,语气不疾不徐:“良禽择木而栖,良驹亦择主而事。
那马夫无驾驭风雷的本事,却妄想用凡俗的嚼子困住它,此为‘不配’。
面对德不配位之人,神驹有灵,自当有雷霆之怒。”
顾廷烨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松了一些,眼底划过一丝亮色。
但我话锋一转,声音轻柔了几分:“不过……二公子,神驹虽傲,却不该疯。
若是见人就踢,那便不仅仅是性烈了。”
顾廷烨眼神一凛:“什么意思?”
我端起面前早己凉透的茶盏,却不喝,只是看着杯中沉浮的茶叶,轻声道:“我听说,有些手段下作的马夫,因为驯服不了烈马,便会在马鞍底下藏暗刺,或是喂掺了沙砾的草料。”
“马儿吃痛,有口难言,只能发狂踢人。
旁人不知内情,只道是这畜生顽劣不堪,合该打杀。”
顾廷烨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放在膝头的手,手背青筋暴起。
那是他心底隐秘的痛。
生母早逝,父亲误解,亲人栽赃,满京城骂名。
他以为自己是那匹顽劣的马,却没人知道,他背上的鞍子里,全是刺。
我抬眼,看着他,字字清晰:“二公子,若这马在我手里,我既不饿它,也不打它。
我会先卸了它的鞍,看看底下有无古怪。”
“若是因傲气而踢人,那是它在等一个配得上的主人,该赏。”
“若是因痛极而踢人,那是它受了天大的委屈,该……护。”
花厅内落针可闻。
良久。
顾廷烨放下茶盏,起身。
这一次,他没有那股漫不经心的劲儿,而是对着上首的余老太太深深一揖,动作标准得挑不出半点错处。
“老太太,今日多有唐突。
顾某尚有要务,改日再来登门赔罪。”
说完,他转过身。
玄摆一扬,带起微风。
临出门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复杂至极。
首到那身影彻底消失在游廊尽头,我才回过神来。
这出戏演完了。
起码今天他记住了。
这汴京城里,有个余嫣然的女子,似乎明白他这满城风雨里的身不由己。
毕竟,对于一个习惯了被误解的桀骜浪子而言,这世间最致命的诱惑,名为‘懂得’。
但这并不代表我要嫁他。
我要的不是他想娶。
而是我有资格说不。
“祖母,孙女不想嫁。”
“大姑娘,大姑娘!”
不等里头应声,一个婆子己撩开厚重的锦帘探进半个身子,鬓角还带着外头的寒气喊道:“老太太让赶紧收拾,那顾家二郎己经进二门了!”
顾廷烨?!
这三个字在舌尖滚过,带着一股子混不吝的匪气和算计。
我微微皱眉,抬眼,铜镜中的少女温婉娇柔,却透着股好欺负的怯懦。
那是原来的余嫣然。
现在,是我。
而我为何从现代穿到这具身体里?
则不得而知。
既然占了这身子,绝不能像原剧里的余嫣然那样任人拿捏。
“更衣。”
我起身,声音不轻不重。
身边的丫鬟兰茵赶忙应道,手脚麻利地帮我换上藕荷色交领襦裙,裙摆绣着几簇兰草,虽素净,但显沉静从容。
穿过抄手游廊,来到前院花厅。
还没进门,就听见里头传出一道苍老慈蔼的笑声。
“……你这孩子,这些年吃了那么多苦,如今也该定下来了。”
进了门,厅内光线微暗。
上首坐着个六旬老人,穿着绛色万字纹褙子,便是嫣然的祖母余老太太,正慈爱地看着客座。
那位置上,坐着一个身形高大的年轻男子。
玄色锦袍,玉带束腰,长眉入鬓。
原来这就是顾廷烨。
见我进来,他放下茶盏起身。
动作利落,礼数周全,可那双眼睛却没多少敬意。
那种目光,像是在古玩铺子里挑拣瓷器——先看釉色亮不亮,再看瓶口小不小,最后估摸着摆在后宅那个满是腌臜的地方,耐不耐摔。
他在找一个合适的摆设。
听话,贤惠,能容得下他那个满城风雨的外室曼娘。
我垂眸,规矩行礼。
“嫣然见过祖母,见过顾二公子。”
祖母拉我在她身边坐下,又转向顾廷烨,语气里满是怜惜,“廷烨啊,这就是我的孙女,嫣然。
我们家嫣然,从小就性子柔顺,没经过什么风浪,心善。”
顾廷烨朝我拱手回礼,但神色间带着几分漫不经心的笑:“老太太教导得极好。”
他声音低沉,话锋一转,却意有所指,“顾某是个粗人,平日里最怕后宅生乱。
性子柔顺自然是最好的,只有温婉贤良,方能容人容事,家宅安宁。”
我微微一笑,温声道:“二公子谬赞。
柔顺自然是好的,百依百顺,旁人做了什么腌臜事,也不敢吭声,更不敢给人添堵,确实省心。”
花厅内安静了一瞬。
祖母端茶的手僵在半空。
顾廷烨抬起头。
那双总是带着几分嘲弄的眼睛,终于正正经经落在我脸上。
他似乎没料到,外表柔柔弱弱的姑娘居然敢用言语挤兑他。
看他那副架势,倒像是来了兴致,想看看面前的小白兔到底藏着几斤几两的反骨。
“余大小姐,似乎与传闻中不太一样。”
他身子前倾:“听闻余大小姐精通琴艺,乃是京中一绝。
不知今日顾某是否有幸,能听姑娘弹奏一曲?”
好,这是把堂堂余中堂府的嫡长孙女当成卖艺的歌女使唤。
祖母面色骤沉,正要发作,我按住了她的手背。
“二公子想听琴?”
顾廷烨挑眉:“怎么?
余大小姐不方便?”
“既是雅集,自无不可。”
我理了理袖口,语调平缓,字字清晰:“只是单听琴音,未免单调了些。”
“听闻顾二公子武艺超群,一条杨家枪使得出神入化,更有‘京城第一’的美誉,若在军中也是以一当十的英雄豪杰。”
我微微福身,笑意盈盈:“不若这般——嫣然抚琴,请二公子舞枪相和。
琴瑟铮铮,枪风猎猎,文武相济,倒也不失为一时雅趣。”
“二公子以为如何?”
要我弹琴当歌女?
行,那你耍枪当武夫。
很公平。
顾廷烨眼底的玩味散去,取而代之的是一丝锐利。
半晌。
他忽然低笑出声,将茶盏重重往桌上一搁。
“余大姑娘真是闻名不如见面。”
他没接舞枪的话茬,反手拎起紫砂壶,给自己续了一杯茶。
“阁老门生遍天下,想必余大姑娘也有治家的高见。”
顾廷烨端着茶盏,语气看似随意:“近日,家中一匹烈马不服管教性情暴烈,上一任马夫不过想给它套上嚼子,便被它踢断了三根肋骨。
只是这畜生日行千里,乃是难得的良驹。
有人主张饿它三日,磨其野性;有人主张用重鞭抽打,令其畏惧。”
他抬起头,盯着我:“敢问余大小姐,若是这匹马落到了你的手里,你是饿它、打它,还是干脆……杀了它?
我迎上他的目光,低眉浅笑了一声。
“二公子说笑了。
既是日行千里的神驹,有些脾气那是自然。
若是见谁都低眉顺眼,那便不是良驹,而是拉磨的驴了。”
顾廷烨眉梢微挑。
“哦?
那依姑娘之见,它踢断人肋骨,也是理所应当?”
“那要看它为何而踢。”
我放下手,敛去笑意,语气不疾不徐:“良禽择木而栖,良驹亦择主而事。
那马夫无驾驭风雷的本事,却妄想用凡俗的嚼子困住它,此为‘不配’。
面对德不配位之人,神驹有灵,自当有雷霆之怒。”
顾廷烨握着茶杯的手指微微松了一些,眼底划过一丝亮色。
但我话锋一转,声音轻柔了几分:“不过……二公子,神驹虽傲,却不该疯。
若是见人就踢,那便不仅仅是性烈了。”
顾廷烨眼神一凛:“什么意思?”
我端起面前早己凉透的茶盏,却不喝,只是看着杯中沉浮的茶叶,轻声道:“我听说,有些手段下作的马夫,因为驯服不了烈马,便会在马鞍底下藏暗刺,或是喂掺了沙砾的草料。”
“马儿吃痛,有口难言,只能发狂踢人。
旁人不知内情,只道是这畜生顽劣不堪,合该打杀。”
顾廷烨的瞳孔猛地收缩。
他放在膝头的手,手背青筋暴起。
那是他心底隐秘的痛。
生母早逝,父亲误解,亲人栽赃,满京城骂名。
他以为自己是那匹顽劣的马,却没人知道,他背上的鞍子里,全是刺。
我抬眼,看着他,字字清晰:“二公子,若这马在我手里,我既不饿它,也不打它。
我会先卸了它的鞍,看看底下有无古怪。”
“若是因傲气而踢人,那是它在等一个配得上的主人,该赏。”
“若是因痛极而踢人,那是它受了天大的委屈,该……护。”
花厅内落针可闻。
良久。
顾廷烨放下茶盏,起身。
这一次,他没有那股漫不经心的劲儿,而是对着上首的余老太太深深一揖,动作标准得挑不出半点错处。
“老太太,今日多有唐突。
顾某尚有要务,改日再来登门赔罪。”
说完,他转过身。
玄摆一扬,带起微风。
临出门前,他回头看了我一眼。
那眼神复杂至极。
首到那身影彻底消失在游廊尽头,我才回过神来。
这出戏演完了。
起码今天他记住了。
这汴京城里,有个余嫣然的女子,似乎明白他这满城风雨里的身不由己。
毕竟,对于一个习惯了被误解的桀骜浪子而言,这世间最致命的诱惑,名为‘懂得’。
但这并不代表我要嫁他。
我要的不是他想娶。
而是我有资格说不。
“祖母,孙女不想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