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月光归来,我揣娃跑路
第1章 初遇
谢希瑶第一次见陈思哲,是在A大老图书馆的自习室。
那天她抱着一摞书,从书架拐角冲出来,撞翻了他的水杯,水洒了他一身。
她慌得连声道歉,蹲下去捡书,指尖碰到他的掌心,烫得她心口一缩。
他低头看她,眉骨凌厉,眼神却淡,像雪夜里一盏遥不可及的灯。
他说:“没事。”
声音低而冷,却让她记了整个大学西年。
后来她才知道,他叫陈思哲,法学院大三,绩点榜首,家世显赫,是老师们暗暗用来做标杆的人。
而她,中文系大二,成绩中上,模样算清秀,却远够不上发光。
她以为那只是一次擦肩,可命运像故意逗她——辩论赛、公选课、咖啡店的兼职夜班……她总能在人群里第一眼捕捉到他。
他开始帮她占座,给她带热豆浆,夜里送她回宿舍。
她沦陷得无声无息,像雪落进火里,连烟都没冒就化了。
大三那年冬天,A市下了十年未见的大雪。
她从图书馆出来,围巾落在座位上,返身去取,却看见他拎着那条灰色围巾站在台阶下。
雪落在他的睫毛上,化成细小的水珠。
他抬手把围巾绕到她脖子上,指尖擦过她耳垂,声音低哑:“别冻着。”
她心跳得快要裂开,鼓起勇气说:“陈思哲,我喜欢你。”
他沉默很久,久到她几乎后悔,久到雪落满了他的肩。
他终于开口,说:“谢希瑶,我们不合适。”
可他没走。
依旧帮她改论文、送药、深夜陪她对稿。
她问他:“既然不喜欢,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从不回答,只把眼神放得很远,像在看她,又像穿过她看别的什么。
毕业那天,她再次把心意摊给他——机场大厅,人声鼎沸,她踮起脚吻了他侧脸,说:“我会一首等你。”
他拖着行李箱,背影挺拔,却一次也没回头。
三年后,她在A市街头再遇见他。
雨夜,路灯昏黄,他站在咖啡厅檐下,西装外披着黑色长风衣,指间夹烟,火光明灭。
她隔着一条马路望过去,心脏像被攥紧,疼得她弯下腰。
绿灯亮,她鬼使神差走过去,雨水把裙摆浇得透湿。
她说:“陈思哲,好久不见。”
他抬眼,烟灰簌簌落进雨里,嗓音被烟熏得沙哑:“谢希瑶,你长高了。”
他们去了对岸的酒吧。
她喝了很多,最后伏在他肩上哭,把三年里所有委屈倾倒出来。
他任她眼泪浸透衬衫,手掌悬在她后背,迟迟不敢落下。
凌晨两点,他开车送她回公寓。
电梯里,她踮脚去吻他,唇齿磕破,血腥味混着酒精,像一场迟到的成年礼。
他反客为主,把她抵在墙角,呼吸滚烫,却在中途停住,额头抵着她,嗓音哑得不成调:“谢希瑶,我们结婚吧。”
她愣住,眼泪还挂在睫毛上,下一秒就点头。
她想,哪怕他是醉话,她也认了。
第二天,他带她去买戒指,铂金素圈,低调到不起眼,却套住了她全部余生。
陈家本家在老城区有独立院落,婚礼排场大得像一场颁奖典礼。
她穿着白纱,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在掌声与快门里走向他。
他伸手扶她,掌心却冰凉。
那一夜,他喝得烂醉,把她压在身下,嘴里喊的却是另一个名字——林婉儿。
她僵在床上,像被一桶冰水兜头浇下。
林婉儿,她后来去查,知道那是他在美国时的女友,中美混血,学艺术,金发,笑起来唇角有一颗痣——和她一样。
照片里,女孩挽着他手臂,他低头看她,眼神柔软得能滴出水。
谢希瑶这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只被错嵌的拼图,勉强塞进他心底那个空位,边缘却全是裂缝。
她试图装聋作哑,可越忍让,越清晰。
他会在深夜突然起身,去书房拉开抽屉,看那张旧合照;会在她生日时带回一束鸢尾——林婉儿最爱的花;甚至在他们最亲密的时刻,他伸手遮住她的眼,说:“别看我。”
她再也忍不住,把照片摔在他脚下,声音抖得不成调:“陈思哲,你把我当什么?”
他弯腰捡起照片,指腹擦过女孩的脸,嗓音低冷:“谢希瑶,你疯了。”
她提出离婚,他冷笑:“陈家没有离婚,只有丧偶。”
他没收她的证件,切断她与外界的联系,把她困在半山别墅。
夜里他抱她,像抱一只易碎的瓷,却从不给她一个吻。
她怀孕那天,下着暴雨,她冲下山,在便利店借手机给闺蜜打电话。
闺蜜赶来,把她送进医院。
她躺在手术台上,眼泪顺着太阳穴流进头发,却死死咬着唇没出声。
孩子拿掉后,她给陈思哲发了条短信——“如你所愿,我们两清了。”
他赶到医院时,手术己经结束。
他站在病房门口,西装湿透,水珠顺着发梢往下滴,眼底红得吓人。
他想抱她,被她推开。
她说:“陈思哲,我再也不欠你了。”
出院后,她搬去B市,换了号码,读完博士,留在高校任教。
她不再穿白色,不再留长首发,不再喝冰美式——所有他喜欢的,她全部戒掉。
三年后,她在书店看见一本新书,封面黑底白字,只写两个字——《葬心》。
作者署名C.S.Z.她站在货架前翻开扉页,看到那句题献:“给S.X.Y.,我烧毁了所有退路,却再换不回你一次回头。”
她合上书,心脏像被针扎了一下,却再没别的波澜。
夜里,未婚夫搂着她看老电影,她靠在温暖怀抱里,突然明白:原来真正的告别,不是删除拉黑,不是歇斯底里,而是有一天,你再听到他的名字,心里不再起浪。
后来,她听说陈思哲把公司卖了,去阿拉斯加做法律援助,常年宿在冰原帐篷,喝烈酒,抽雪茄,左手中指还戴着那枚铂金素圈,磨得发亮。
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回国,他笑,说:“怕她看见我还活着,恶心。”
而谢希瑶,在第二年的初夏,穿上简单的缎面婚纱,嫁给了历史系的副教授。
婚礼很小,草坪上只有亲友,她捧一束淡粉芍药,笑起来眼角有细纹,却亮得耀眼。
宣誓时,她抬眼望新郎,轻声说:“我愿意。”
阳光落在她睫毛上,像那年大雪初霁,她第一次对一个人说喜欢——只是这一次,她不再是谁的替身,而是被坚定选择的自己。
夜里,宾客散尽,新婚丈夫抱着她转圈,她笑得喘不过气。
窗外月亮很大,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图书馆门口,有人把围巾绕到她脖子上,说“别冻着”。
那画面像泛黄的老照片,边缘卷曲,却不再锋利。
她伸手环住丈夫的脖子,轻轻叹气——不是怀念,只是祭奠。
祭奠那个把一整颗心都烧成灰,却连一句“我爱你”都吝啬给的陈思哲;也祭奠那个把眼泪流干、把自尊碾碎、终于在火葬场里重生的谢希瑶。
往后余生,风雪艳阳,都与他无关了。
那天她抱着一摞书,从书架拐角冲出来,撞翻了他的水杯,水洒了他一身。
她慌得连声道歉,蹲下去捡书,指尖碰到他的掌心,烫得她心口一缩。
他低头看她,眉骨凌厉,眼神却淡,像雪夜里一盏遥不可及的灯。
他说:“没事。”
声音低而冷,却让她记了整个大学西年。
后来她才知道,他叫陈思哲,法学院大三,绩点榜首,家世显赫,是老师们暗暗用来做标杆的人。
而她,中文系大二,成绩中上,模样算清秀,却远够不上发光。
她以为那只是一次擦肩,可命运像故意逗她——辩论赛、公选课、咖啡店的兼职夜班……她总能在人群里第一眼捕捉到他。
他开始帮她占座,给她带热豆浆,夜里送她回宿舍。
她沦陷得无声无息,像雪落进火里,连烟都没冒就化了。
大三那年冬天,A市下了十年未见的大雪。
她从图书馆出来,围巾落在座位上,返身去取,却看见他拎着那条灰色围巾站在台阶下。
雪落在他的睫毛上,化成细小的水珠。
他抬手把围巾绕到她脖子上,指尖擦过她耳垂,声音低哑:“别冻着。”
她心跳得快要裂开,鼓起勇气说:“陈思哲,我喜欢你。”
他沉默很久,久到她几乎后悔,久到雪落满了他的肩。
他终于开口,说:“谢希瑶,我们不合适。”
可他没走。
依旧帮她改论文、送药、深夜陪她对稿。
她问他:“既然不喜欢,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从不回答,只把眼神放得很远,像在看她,又像穿过她看别的什么。
毕业那天,她再次把心意摊给他——机场大厅,人声鼎沸,她踮起脚吻了他侧脸,说:“我会一首等你。”
他拖着行李箱,背影挺拔,却一次也没回头。
三年后,她在A市街头再遇见他。
雨夜,路灯昏黄,他站在咖啡厅檐下,西装外披着黑色长风衣,指间夹烟,火光明灭。
她隔着一条马路望过去,心脏像被攥紧,疼得她弯下腰。
绿灯亮,她鬼使神差走过去,雨水把裙摆浇得透湿。
她说:“陈思哲,好久不见。”
他抬眼,烟灰簌簌落进雨里,嗓音被烟熏得沙哑:“谢希瑶,你长高了。”
他们去了对岸的酒吧。
她喝了很多,最后伏在他肩上哭,把三年里所有委屈倾倒出来。
他任她眼泪浸透衬衫,手掌悬在她后背,迟迟不敢落下。
凌晨两点,他开车送她回公寓。
电梯里,她踮脚去吻他,唇齿磕破,血腥味混着酒精,像一场迟到的成年礼。
他反客为主,把她抵在墙角,呼吸滚烫,却在中途停住,额头抵着她,嗓音哑得不成调:“谢希瑶,我们结婚吧。”
她愣住,眼泪还挂在睫毛上,下一秒就点头。
她想,哪怕他是醉话,她也认了。
第二天,他带她去买戒指,铂金素圈,低调到不起眼,却套住了她全部余生。
陈家本家在老城区有独立院落,婚礼排场大得像一场颁奖典礼。
她穿着白纱,踩着十几厘米的高跟鞋,在掌声与快门里走向他。
他伸手扶她,掌心却冰凉。
那一夜,他喝得烂醉,把她压在身下,嘴里喊的却是另一个名字——林婉儿。
她僵在床上,像被一桶冰水兜头浇下。
林婉儿,她后来去查,知道那是他在美国时的女友,中美混血,学艺术,金发,笑起来唇角有一颗痣——和她一样。
照片里,女孩挽着他手臂,他低头看她,眼神柔软得能滴出水。
谢希瑶这才明白,自己不过是一只被错嵌的拼图,勉强塞进他心底那个空位,边缘却全是裂缝。
她试图装聋作哑,可越忍让,越清晰。
他会在深夜突然起身,去书房拉开抽屉,看那张旧合照;会在她生日时带回一束鸢尾——林婉儿最爱的花;甚至在他们最亲密的时刻,他伸手遮住她的眼,说:“别看我。”
她再也忍不住,把照片摔在他脚下,声音抖得不成调:“陈思哲,你把我当什么?”
他弯腰捡起照片,指腹擦过女孩的脸,嗓音低冷:“谢希瑶,你疯了。”
她提出离婚,他冷笑:“陈家没有离婚,只有丧偶。”
他没收她的证件,切断她与外界的联系,把她困在半山别墅。
夜里他抱她,像抱一只易碎的瓷,却从不给她一个吻。
她怀孕那天,下着暴雨,她冲下山,在便利店借手机给闺蜜打电话。
闺蜜赶来,把她送进医院。
她躺在手术台上,眼泪顺着太阳穴流进头发,却死死咬着唇没出声。
孩子拿掉后,她给陈思哲发了条短信——“如你所愿,我们两清了。”
他赶到医院时,手术己经结束。
他站在病房门口,西装湿透,水珠顺着发梢往下滴,眼底红得吓人。
他想抱她,被她推开。
她说:“陈思哲,我再也不欠你了。”
出院后,她搬去B市,换了号码,读完博士,留在高校任教。
她不再穿白色,不再留长首发,不再喝冰美式——所有他喜欢的,她全部戒掉。
三年后,她在书店看见一本新书,封面黑底白字,只写两个字——《葬心》。
作者署名C.S.Z.她站在货架前翻开扉页,看到那句题献:“给S.X.Y.,我烧毁了所有退路,却再换不回你一次回头。”
她合上书,心脏像被针扎了一下,却再没别的波澜。
夜里,未婚夫搂着她看老电影,她靠在温暖怀抱里,突然明白:原来真正的告别,不是删除拉黑,不是歇斯底里,而是有一天,你再听到他的名字,心里不再起浪。
后来,她听说陈思哲把公司卖了,去阿拉斯加做法律援助,常年宿在冰原帐篷,喝烈酒,抽雪茄,左手中指还戴着那枚铂金素圈,磨得发亮。
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回国,他笑,说:“怕她看见我还活着,恶心。”
而谢希瑶,在第二年的初夏,穿上简单的缎面婚纱,嫁给了历史系的副教授。
婚礼很小,草坪上只有亲友,她捧一束淡粉芍药,笑起来眼角有细纹,却亮得耀眼。
宣誓时,她抬眼望新郎,轻声说:“我愿意。”
阳光落在她睫毛上,像那年大雪初霁,她第一次对一个人说喜欢——只是这一次,她不再是谁的替身,而是被坚定选择的自己。
夜里,宾客散尽,新婚丈夫抱着她转圈,她笑得喘不过气。
窗外月亮很大,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图书馆门口,有人把围巾绕到她脖子上,说“别冻着”。
那画面像泛黄的老照片,边缘卷曲,却不再锋利。
她伸手环住丈夫的脖子,轻轻叹气——不是怀念,只是祭奠。
祭奠那个把一整颗心都烧成灰,却连一句“我爱你”都吝啬给的陈思哲;也祭奠那个把眼泪流干、把自尊碾碎、终于在火葬场里重生的谢希瑶。
往后余生,风雪艳阳,都与他无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