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马大腿我来了

竹马大腿我来了

分类: 现代言情
作者:萝丝玛丽
主角:林晓晓,周明
来源:番茄小说
更新时间:2026-01-09 11:4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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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小说《竹马大腿我来了》一经上线便受到了广大网友的关注,是“萝丝玛丽”大大的倾心之作,小说以主人公林晓晓周明之间的感情纠葛为主线,精选内容:冷。 像有人把她的骨头抽出来,浸在了腊月的冰河里,寒气一丝丝往骨髓里钻。林晓晓费力地掀开眼皮,视野里是发黄掉皮的天花板,角落挂着蛛网,被从破窗户漏进来的风吹得一荡一荡。出租屋。 准确说,是她上辈子最后三个月,每月西百五租的城中村单间。空气里飘着一股复杂的味儿:隔壁传来的廉价油烟味,挥之不去的霉味,还有她自己身上散不掉的、药膏混合着颓败的气息。 她撑着身子想坐起来,左小腿立刻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疼得...

小说简介
冷。

像有人把她的骨头抽出来,浸在了腊月的冰河里,寒气一丝丝往骨髓里钻。

林晓晓费力地掀开眼皮,视野里是发黄掉皮的天花板,角落挂着蛛网,被从破窗户漏进来的风吹得一荡一荡。

出租屋。

准确说,是她上辈子最后三个月,每月西百五租的城中村单间。

空气里飘着一股复杂的味儿:隔壁传来的廉价油烟味,挥之不去的霉味,还有她自己身上散不掉的、药膏混合着颓败的气息。

她撑着身子想坐起来,左小腿立刻传来一阵尖锐的刺痛,疼得她眼前发黑,又重重跌回硬板床上。

车祸的后遗症。

不,是周明和陈婷送给她的“临别纪念”。

三个月前,那场“意外”的车祸后,她拖着这条废腿,被扫地出门。

周明搂着陈婷,站在他们新买的大平层落地窗前,看着她像条瘸狗一样,把仅剩的几件行李搬上破面包车,眼神里的嫌恶和快意连掩饰都懒。

手机在旁边嗡嗡震动,屏幕顽强地亮着,是银行的催缴短信。

红色的数字刺得她眼睛疼。

医药费、房租、欠款……一笔笔,垒成一座快把她压垮的山。

床头柜上,半包不知过期多久的饼干,还有一盒最便宜的止痛药。

这就是她现在的全部家当。

不,还有床头那张被撕掉一半的合影——她和沈默高中毕业那年,在学校那棵老槐树下拍的。

照片上的沈默抿着嘴,耳朵尖有点红,眼神却干净又认真地看着镜头。

另一半,被她当年为了向周明表“忠心”,亲手撕掉了。

现在只剩她一个人,笑得像个傻子。

胃里一阵火烧火燎地抽搐。

饿的。

但她连爬起来烧壶开水的力气都提不起。

记忆像开了闸的洪水,不受控制地倒灌进来。

不是后来那些撕破脸的难堪。

偏偏是更早、更细微、此刻想来却刀刀见肉的画面。

她想起跟周明在一起第一年生日,周明送了她一条假的施华洛世奇项链,包装得倒是挺像那么回事,甜言蜜语说了一箩筐。

她当时感动得不行,戴着去参加同学聚会,被一个识货的女生私下提醒“水晶切面好像不太对”。

她尴尬得满脸通红,却还是硬着头皮替周明辩解“他肯定是被骗了”。

而那天,沈默托他们共同的朋友,辗转送来了一个保温杯,粉色的,杯盖上印着只傻笑的兔子,里面泡着温度刚好的红糖姜茶。

她当时正为了显瘦穿得单薄,在KTV里冷得打哆嗦。

可她只随手把杯子放在一边,嫌那杯子“土”,心里还抱怨沈默不解风情,连生日都不知道送点像样的。

多可笑。

那条假项链早不知道丢到了哪个角落。

那个被她嫌弃“土”的保温杯,却在搬家时被周明不耐烦地扔进了垃圾桶,说“占地方”。

现在,她在这冰冷发臭的出租屋里,冻得手脚麻木,疼得浑身发抖,却连一口热水都喝不上。

想起她决定跟周明去南方“闯荡”,跟父母大吵一架,赌气说断绝关系。

临走那天,下着瓢泼大雨,她在火车站,紧紧挽着周明的手臂,对未来充满不切实际的幻想。

隔着熙熙攘攘的人群,她好像看见沈默站在远处的柱子旁,浑身湿透,静静地看着她。

她当时心里莫名烦闷,扭过头,故意把脸贴在周明肩上,再没回头看一眼。

后来听老家同学说,沈默那天在火车站等了一下午,发了高烧,差点转成肺炎。

想起公司刚有起色时,周明撺掇她抵押房子扩大生产,沈默不知从哪里听说,连夜坐红眼航班赶来,胡子拉碴,眼睛通红,把一沓厚厚的市场风险分析报告放在她桌上,声音沙哑:“晓晓,步子别迈太大,再看看。”

她正被周明画的“上市大饼”哄得热血沸腾,觉得沈默迂腐、保守、见不得她好,当着全公司人的面,把那份报告扫到了地上。

“我的事,不用你管。”

沈默当时什么也没说,弯腰,一页一页把报告捡起来,拍了拍灰,走了。

那是他最后一次主动来找她。

画面越来越多,越来越清晰。

她发烧住院,周明在酒吧“谈生意”,是沈默守了一夜。

她为了一个项目喝到胃出血,周明嫌弃她身上酒气,是沈默默默把她送回家,熬了小米粥放在门口。

她每一次需要帮助、每一次狼狈不堪的时候,回过头,好像总能看到沈默沉默的背影,或是伸到一半,又缓缓收回的手。

而她呢?

她把这些当成了理所当然,甚至当成了负担。

她沉浸在周明编织的、用谎言和欲望堆砌的泡沫里,一次次推开那个真正想给她港湾的人。

为什么?

就因为周明会说她爱听的花言巧语?

就因为周明带她去见识所谓的“上流社会”?

就因为沈默永远只会默默做事,从不会把“爱”和“在乎”挂在嘴边?

真蠢啊。

林晓晓,你真是天下第一号大蠢货。

心脏的位置传来一阵窒息般的绞痛,比腿上的伤更甚,密密麻麻,啃噬着所剩无几的生命力。

她张大嘴,像离水的鱼一样艰难呼吸,眼前开始阵阵发黑。

好冷…… 好疼…… 好后悔……如果能重来…… 如果……就在意识彻底沉入黑暗的前一秒,她仿佛又看到了沈默。

不是后来那个在商场上雷厉风行、眼神锐利的沈总,而是高中时,那个总是穿着干净校服,安静地跟在她身后,在她回头时,会略显慌张移开视线的清瘦少年。

沈默……这一次,我…… 无边无际的黑暗彻底吞没了她。

不知道过了多久,也许是一瞬,也许是一个世纪。

“轰隆——!”

一声震耳欲聋的惊雷,毫无预兆地在头顶炸开!

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砸了下来,瞬间打湿了地面,激起一股尘土的气息。

冰冷的雨水打在脸上,激得林晓晓一个哆嗦,猛地睁开了眼睛!

灰蒙蒙的天空,熟悉的校门,穿着蓝白校服、抱着书包匆匆跑过的人群……还有,一把递到她眼前的、印着“XX英语,助你成功”的蓝色格子伞。

“同学,雨这么大,一起走吧?”

一个刻意放柔、熟悉到让她骨髓发冷的男声,在耳边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