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零:闺蜜双穿,海岛随军养崽崽
第1章 穿成极品对照组?快跑!
头疼欲裂。
像是有把钝了的手术刀,在脑浆里搅和。
叶清欢猛地睁开眼,入目不是无影灯下熟悉的惨白,而是一面爬满了霉斑的灰墙。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雪花膏混合着发霉被褥的怪味儿,呛得她想咳嗽。
“嘶——”她撑着身下的硬板床坐起来,手心触到一片粗糙的蓝白格子床单。
这是哪?
作为国内顶尖心胸外科的一把手,她记得自己刚连轴转了两台大手术,累得在休息室眯了一会儿。
怎么一睁眼,就到了这种鬼地方?
叶清欢下意识去摸白大褂口袋里的听诊器,却摸到了一手顺滑的的确良布料。
低头一看,身上穿着件半旧不新的碎花确良衬衫,手腕细得像芦柴棒,仿佛稍微用力就能折断。
“这也不是我的手啊。”
她踉跄着下床,扑到墙角那面裂了一道纹的镜子前。
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脸。
巴掌大,五官精致得有些过分,尤其是那双桃花眼,眼尾泛红,一看就是个好拿捏的主儿。
就在这时,一股庞杂的记忆电流般强行钻入脑海。
八零年代……文工团台柱子……真假千金……对照组……叶清欢扶着额头,嘴角狠狠抽搐了一下。
好家伙,她赶时髦了。
她穿进了一本昨晚刚看过的年代文里,成了书中那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炮灰女配。
原书中,原主是个从小被抱错的真千金,在养父母家过了十八年好日子。
真千金女主回归后,她被打包送回了穷乡僻壤的亲生父母家。
亲爹势利眼,继母面甜心苦,继妹更是个只想上位的绿茶。
按照剧情,今天就是原主的“死期”。
因为受不了继母的逼婚和家里的打压,原主听信了渣男的甜言蜜语,揣着几毛钱路费准备私奔。
结果刚出门就被渣男卖给了人贩子,最后死在深山老林里,尸骨无存。
而那位真千金女主,则踩着原主的尸骨,嫁给了高干子弟,一生顺遂。
“私奔?
呵。”
叶清欢冷笑一声,眼底的迷茫瞬间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外科医生特有的冷静与锋利。
她是那种会为了爱情去挖野菜的脑残吗?
要是敢来卖她,她先用柳叶刀给对方开个瓢!
“砰——!”
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灰尘簌簌落下。
一个穿着红的确良衬衫、烫着爆炸头的中年妇女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
三角眼,薄嘴唇,一看就不好惹。
正是原主的继母,王翠花。
“叶清欢!
你个死丫头还在磨蹭什么?”
王翠花一进门,视线就在屋里那两个寒酸的包袱上转了一圈,随即叉着腰骂道:“不是让你收拾东西吗?
怎么还没动静?
真当自己还是城里的娇小姐呢?
还得老娘亲自伺候你?”
叶清欢靠在桌边,双手环胸,冷冷地看着她表演。
“收拾东西去哪?”
“去哪?
当然是去享福!”
王翠花眼珠子一转,脸上挤出一丝虚伪至极的笑:“你爹都给你安排好了,隔壁李家村的李老三,人家可是万元户!
家里那是红砖大瓦房,彩礼给这个数!
你嫁过去就是当家作主的命!”
“李老三?”
叶清欢脑子里迅速搜索出这个人的信息。
西十岁,瘸腿,死了三个老婆,还有暴力倾向。
这就叫享福?
“既然这么好,怎么不让你亲闺女叶宝珠去嫁?”
叶清欢似笑非笑地问,“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种好事,我哪敢抢妹妹的风头。”
“你!”
王翠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声音瞬间拔高了八度:“你个不知好歹的赔钱货!
宝珠那是文工团的苗子,将来要嫁给干部的!
你能跟她比?
你一个没人要的破落户,有人肯出五百块彩礼娶你,那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五百块。
在这个猪肉只要七毛钱一斤的年代,这确实是一笔巨款。
原来是为了卖女求荣。
叶清欢眼神骤冷,随手抄起桌上的一把剪刀。
那是原主用来剪线头的,虽然钝了点,但用来吓唬人足够了。
她在指尖漫不经心地转着剪刀,银色的光芒在昏暗的屋子里一闪一闪。
“王翠花,你是自己滚出去,还是我送你一程?”
王翠花一愣,看着平日里唯唯诺诺的继女突然变得这么邪性,心里莫名有些发毛。
“你……你想干什么?
反了你了!
我是你妈!”
“后妈。”
叶清欢纠正道,往前逼近了一步,“这五百块彩礼,你是打算给叶宝珠买那个文工团转正的名额吧?”
王翠花脸色大变:“你……你怎么知道?”
“我不光知道这个。”
叶清欢压低了声音,语气森寒,“我还知道,上个月我爹给你的五十块家用,你截了一半给叶宝珠买了的确良裙子。
还有,上周你偷偷拿了家里那瓶茅台酒,送给了文工团的刘干事……”原主的记忆虽然杂乱,但有些关键信息却记得很清楚。
原主懦弱不敢说,她可不是软柿子。
“你说,我要是把这事儿捅给刘干事的老婆,或者是告诉我那个爱酒如命的亲爹,你会是个什么下场?”
王翠花瞪大了眼睛,像是见了鬼一样看着叶清欢。
这死丫头片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精明了?
刘干事的老婆是个有名的醋坛子,要是知道这事儿,非得来撕了她的脸不可!
还有叶建国那个暴脾气,要是知道茅台没了……王翠花打了个哆嗦,色厉内荏地指着叶清欢:“你……你敢!
你没证据!”
“你可以试试。”
叶清欢手中的剪刀猛地向下一扎,深深插进腐朽的木桌里,发出一声闷响。
“现在,滚出去。
别逼我鱼死网破。”
王翠花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差点被门槛绊倒。
她看着那把还在晃动的剪刀,又看了看叶清欢那双没有一丝温度的眼睛,终于感到了害怕。
“行!
你行!
叶清欢你个白眼狼给我等着!
今晚你要是不滚蛋,我就让你爹打断你的腿绑上花轿!”
说完,她像身后有鬼追一样,骂骂咧咧地跑了。
屋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叶清欢拔出剪刀,嫌弃地用帕子擦了擦手。
这具身体太弱了,刚才那一扎,手腕竟然震得发麻。
危机暂时解除了,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王翠花这种泼妇,为了那五百块彩礼绝不会善罢甘休。
而且叶宝珠那个转正名额迫在眉睫,她们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她弄走。
要么嫁给瘸子,要么被逼着跟渣男私奔。
这两条路,她一条都不想选。
必须跑。
而且要光明正大、让这家人再也不敢纠缠地跑。
叶清欢深吸一口气,开始翻找原主的全部家当。
破旧的帆布包里,只有两件洗得发白的换洗衣服,一本起毛边的红宝书,还有……她在裤兜深处摸索了半天,终于掏出了一把皱巴巴的纸币和几张粮票。
她把钱摊在桌上,仔细数了三遍。
最大的面额是一张两角,剩下全是几分几厘的硬币和纸票。
叶清欢盯着那堆可怜兮兮的财产,那张总是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
“五毛二?”
她堂堂顶尖外科圣手,出场费六位数起步的专家,现在的全部身家竟然只有五毛二?
这点钱,连买张去省城的车票都不够,更别提吃饭住宿了。
没钱,没介绍信,寸步难行。
难道真要在这个破地方坐以待毙?
就在这时,肚子非常不合时宜地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咕~~”。
叶清欢捂着瘪下去的胃,看着手里那张轻飘飘的五分钱粮票,咬牙切齿地挤出一句话:“这开局,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
像是有把钝了的手术刀,在脑浆里搅和。
叶清欢猛地睁开眼,入目不是无影灯下熟悉的惨白,而是一面爬满了霉斑的灰墙。
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雪花膏混合着发霉被褥的怪味儿,呛得她想咳嗽。
“嘶——”她撑着身下的硬板床坐起来,手心触到一片粗糙的蓝白格子床单。
这是哪?
作为国内顶尖心胸外科的一把手,她记得自己刚连轴转了两台大手术,累得在休息室眯了一会儿。
怎么一睁眼,就到了这种鬼地方?
叶清欢下意识去摸白大褂口袋里的听诊器,却摸到了一手顺滑的的确良布料。
低头一看,身上穿着件半旧不新的碎花确良衬衫,手腕细得像芦柴棒,仿佛稍微用力就能折断。
“这也不是我的手啊。”
她踉跄着下床,扑到墙角那面裂了一道纹的镜子前。
镜子里映出一张苍白得近乎透明的小脸。
巴掌大,五官精致得有些过分,尤其是那双桃花眼,眼尾泛红,一看就是个好拿捏的主儿。
就在这时,一股庞杂的记忆电流般强行钻入脑海。
八零年代……文工团台柱子……真假千金……对照组……叶清欢扶着额头,嘴角狠狠抽搐了一下。
好家伙,她赶时髦了。
她穿进了一本昨晚刚看过的年代文里,成了书中那个除了美貌一无是处的炮灰女配。
原书中,原主是个从小被抱错的真千金,在养父母家过了十八年好日子。
真千金女主回归后,她被打包送回了穷乡僻壤的亲生父母家。
亲爹势利眼,继母面甜心苦,继妹更是个只想上位的绿茶。
按照剧情,今天就是原主的“死期”。
因为受不了继母的逼婚和家里的打压,原主听信了渣男的甜言蜜语,揣着几毛钱路费准备私奔。
结果刚出门就被渣男卖给了人贩子,最后死在深山老林里,尸骨无存。
而那位真千金女主,则踩着原主的尸骨,嫁给了高干子弟,一生顺遂。
“私奔?
呵。”
叶清欢冷笑一声,眼底的迷茫瞬间散去,取而代之的是外科医生特有的冷静与锋利。
她是那种会为了爱情去挖野菜的脑残吗?
要是敢来卖她,她先用柳叶刀给对方开个瓢!
“砰——!”
那扇摇摇欲坠的木门被人一脚踹开,灰尘簌簌落下。
一个穿着红的确良衬衫、烫着爆炸头的中年妇女风风火火地闯了进来。
三角眼,薄嘴唇,一看就不好惹。
正是原主的继母,王翠花。
“叶清欢!
你个死丫头还在磨蹭什么?”
王翠花一进门,视线就在屋里那两个寒酸的包袱上转了一圈,随即叉着腰骂道:“不是让你收拾东西吗?
怎么还没动静?
真当自己还是城里的娇小姐呢?
还得老娘亲自伺候你?”
叶清欢靠在桌边,双手环胸,冷冷地看着她表演。
“收拾东西去哪?”
“去哪?
当然是去享福!”
王翠花眼珠子一转,脸上挤出一丝虚伪至极的笑:“你爹都给你安排好了,隔壁李家村的李老三,人家可是万元户!
家里那是红砖大瓦房,彩礼给这个数!
你嫁过去就是当家作主的命!”
“李老三?”
叶清欢脑子里迅速搜索出这个人的信息。
西十岁,瘸腿,死了三个老婆,还有暴力倾向。
这就叫享福?
“既然这么好,怎么不让你亲闺女叶宝珠去嫁?”
叶清欢似笑非笑地问,“肥水不流外人田,这种好事,我哪敢抢妹妹的风头。”
“你!”
王翠花像是被踩了尾巴的猫,声音瞬间拔高了八度:“你个不知好歹的赔钱货!
宝珠那是文工团的苗子,将来要嫁给干部的!
你能跟她比?
你一个没人要的破落户,有人肯出五百块彩礼娶你,那就是祖坟冒青烟了!”
五百块。
在这个猪肉只要七毛钱一斤的年代,这确实是一笔巨款。
原来是为了卖女求荣。
叶清欢眼神骤冷,随手抄起桌上的一把剪刀。
那是原主用来剪线头的,虽然钝了点,但用来吓唬人足够了。
她在指尖漫不经心地转着剪刀,银色的光芒在昏暗的屋子里一闪一闪。
“王翠花,你是自己滚出去,还是我送你一程?”
王翠花一愣,看着平日里唯唯诺诺的继女突然变得这么邪性,心里莫名有些发毛。
“你……你想干什么?
反了你了!
我是你妈!”
“后妈。”
叶清欢纠正道,往前逼近了一步,“这五百块彩礼,你是打算给叶宝珠买那个文工团转正的名额吧?”
王翠花脸色大变:“你……你怎么知道?”
“我不光知道这个。”
叶清欢压低了声音,语气森寒,“我还知道,上个月我爹给你的五十块家用,你截了一半给叶宝珠买了的确良裙子。
还有,上周你偷偷拿了家里那瓶茅台酒,送给了文工团的刘干事……”原主的记忆虽然杂乱,但有些关键信息却记得很清楚。
原主懦弱不敢说,她可不是软柿子。
“你说,我要是把这事儿捅给刘干事的老婆,或者是告诉我那个爱酒如命的亲爹,你会是个什么下场?”
王翠花瞪大了眼睛,像是见了鬼一样看着叶清欢。
这死丫头片子,怎么突然变得这么精明了?
刘干事的老婆是个有名的醋坛子,要是知道这事儿,非得来撕了她的脸不可!
还有叶建国那个暴脾气,要是知道茅台没了……王翠花打了个哆嗦,色厉内荏地指着叶清欢:“你……你敢!
你没证据!”
“你可以试试。”
叶清欢手中的剪刀猛地向下一扎,深深插进腐朽的木桌里,发出一声闷响。
“现在,滚出去。
别逼我鱼死网破。”
王翠花吓得往后退了好几步,差点被门槛绊倒。
她看着那把还在晃动的剪刀,又看了看叶清欢那双没有一丝温度的眼睛,终于感到了害怕。
“行!
你行!
叶清欢你个白眼狼给我等着!
今晚你要是不滚蛋,我就让你爹打断你的腿绑上花轿!”
说完,她像身后有鬼追一样,骂骂咧咧地跑了。
屋里终于安静了下来。
叶清欢拔出剪刀,嫌弃地用帕子擦了擦手。
这具身体太弱了,刚才那一扎,手腕竟然震得发麻。
危机暂时解除了,但这只是权宜之计。
王翠花这种泼妇,为了那五百块彩礼绝不会善罢甘休。
而且叶宝珠那个转正名额迫在眉睫,她们一定会想尽办法把她弄走。
要么嫁给瘸子,要么被逼着跟渣男私奔。
这两条路,她一条都不想选。
必须跑。
而且要光明正大、让这家人再也不敢纠缠地跑。
叶清欢深吸一口气,开始翻找原主的全部家当。
破旧的帆布包里,只有两件洗得发白的换洗衣服,一本起毛边的红宝书,还有……她在裤兜深处摸索了半天,终于掏出了一把皱巴巴的纸币和几张粮票。
她把钱摊在桌上,仔细数了三遍。
最大的面额是一张两角,剩下全是几分几厘的硬币和纸票。
叶清欢盯着那堆可怜兮兮的财产,那张总是波澜不惊的脸上,终于出现了一丝裂痕。
“五毛二?”
她堂堂顶尖外科圣手,出场费六位数起步的专家,现在的全部身家竟然只有五毛二?
这点钱,连买张去省城的车票都不够,更别提吃饭住宿了。
没钱,没介绍信,寸步难行。
难道真要在这个破地方坐以待毙?
就在这时,肚子非常不合时宜地发出了一声响亮的——“咕~~”。
叶清欢捂着瘪下去的胃,看着手里那张轻飘飘的五分钱粮票,咬牙切齿地挤出一句话:“这开局,是不是有点太草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