亡妻变弟媳,摄政王他又争又抢

第1章


“王爷,大房遗落在外的儿子找到了,明日会与新婚妻子登门拜访,老夫人请您过去去见见。”

“不见。苦提可找到了?”

“找到了,但苦提大师不愿见您,说是……缘分已尽,莫要强求。”

空气骤然凝滞,落针可闻。

沈祈凤眸微眯,低低笑出声来,“缘分已尽?呵呵,将他亲友挚爱千刀万剐,若他也不强求,那本王便信了这鬼话。”

“……大师让我给您带句话。”

“说。”

“大师说:他孑然一身,无亲亦无爱。”

“……啧啧,真可怜。”

沈祈摆了摆手,屏退左右,大周权倾朝野的摄政王,就这样跪在一座孤坟前,玄色王袍曳在尘土之中,他浑不在意,只轻柔拭去碑上每一粒尘埃。

墓碑上刻着几字——

爱妻 沈晚棠 之墓。

“五年了,你就这般恨我,连入梦也不肯么?”

“可怎么办?我好想棠棠。”

“来见我一面吧。”

“不然我怕我会忍不住将你挖骨掘坟……”

——————

十里外的吏部郎中府。

挂满了白绸,正中央停着一口黑漆棺木。夜深人寂,微风拂过檐角的铜铃,发出清脆悦耳的声响,衬得整个灵堂愈发阴森诡异。

“阿兄!”

蒲团上打盹的女子猛地惊醒。

烛光映出一张精雕细琢的小脸,眼睫长而卷翘,宛如易碎的瓷娃娃,眼尾泛着一抹艳丽的薄红,瞳仁却黑得纯粹,此刻因恐惧而蒙上一层水汽。

娇媚、柔弱的菟丝花。

她拍着胸脯,大口大口地喘息,明明已过了五年,可每当想起那个疯批狠戾的男人,仍觉得心有余悸。

前世,她随母改嫁侯府。

成为沈祈的继妹,因为她的母亲貌绝天下,极为受宠,因此,她这个寄人篱下的拖油瓶,倒比他这个原配长子活得更加尊荣恣意。

她见他可怜,

偷着藏着给他带吃食衣物,给他买书本笔砚……

本以为会收获一个妹控继兄,待他功成名就的那一日,她也能逃脱地狱,重获新生。

结果,

他忍辱负重,步步高升,成为天子宠臣后,第一件事便是将她困于金丝牢笼,强取豪夺,而他呢,转头就迎娶公主。

最后,

在他新婚夜,她自焚而亡……

想起那烈火焚身的剧痛,温婉打了一个寒颤,一遍遍暗示自己。

不同了,不同了。

她不再是昌平侯府的继女沈晚棠了,而是吏部郎中府的小姐温婉。

“撕拉——撕拉——”

倏然,一阵指甲刮擦木板的刺耳声音在黑夜中蓦然响起,令人毛骨悚然。

温婉俏脸一白,嗓音在颤栗。

“谁,谁啊?”

无人回应,仔细倾听,那刺挠声,竟是从棺木中传来的。

可爹不是醉酒落水而亡了吗?

温婉下意识想唤人来。可连续七夜的守灵,早已耗尽了所有人的精力,莫说主子,就连下人也个个寻了角落歇息。

整座灵堂,唯有她一人独守。

她没骨气地吞咽口水,一步步挪向棺木。越靠近,里面的动静便越是清晰——

“救命。”

“谁把棺盖封死了?”

“快开棺!我快喘不过气了!”

……

父亲真没死?

温婉身形一滞。那她中断婚礼,从江南匆匆赶回奔丧的行为,算什么?

算她蠢吗?

她头疼地揉了揉眉心,俯身贴近棺木,软言相劝:

“爹爹,忍忍就过去了。”

“女儿总不能白跑一趟,不是?”

话音刚落,棺中的求救顿时转为气急败坏的咒骂声,棺材板都被踹开了一条缝隙。

温婉幽幽叹了一口气。

“父亲总是这般不让人省心。以前母亲帮您收拾残局,可如今,女儿长大了,也该为母亲分忧了……”

像是听不见里面的求饶声,她转身走向案前,执起封棺用的长钉。

咚、咚、咚。

一锤,接着一锤。

这个自幼体弱、多走几步便要喘息的病秧子,此刻耐性十足,不紧不慢地将七根长钉,一一钉入棺木。

倏然,

身后传来一道温柔呼唤。

“糖糖。”

温婉蓦然回首,眼前的男子一袭青白长衫,长身玉立,仿若雨后青竹,既有风骨,又不显嶙峋,明明生了一双多情的桃花眼,却因那沉静温和的眸光,涤尽了浮华。

知世故而不世故的君子。

正是她那还未来得及拜堂成亲的夫君——沈淮之。

对于这个夫君,她是极满意的。

端方君子,品行高洁,

是她资助的穷书生里,最出挑那一个……

如今高中状元,也没嫌弃她这个五品小官之女,甚至不惜舍弃世家豪门递来的橄榄枝,也要娶她为妻。

最重要的是,

他是孤儿,无父无母,与她亦无仇无怨……

想到此处,她唇边漾开一抹浅笑,藏起锤子,如燕归巢般飞扑到他的怀中,抱住他的腰,软软的唤了一声。

“夫君。”

沈淮之耳尖绯红,张开手,软香温玉抱了个满怀。

“抱歉,我来迟了。”

“不迟,刚刚好。事情可处理完了?”

“有些复杂,稍后与你细说。我带了烤红薯,可要尝尝?”

“要!要!要!”

温婉双眼发光,点头如捣蒜,伸手探去。

“我,我来。”

沈淮之呼吸一窒,急忙按住她在胸前乱摸的手,从衣襟里掏出红薯,细细剥皮,递到她嘴边。

“小心烫。”

正值初春,眼前的红薯却热气腾腾。

温婉红了眼,伸手就要扒开他的衣衫,看看里面是否烫伤了,却被沈淮之制止。

“无碍。”

“快吃吧,这是城东你最爱的那一家。”

温婉又是一愣。

夫君自幼生活在江南,若非殿试,也不会踏足京城,她不过是随口提了一句,他怎知是哪一家。

许是看出她的疑惑,沈淮之柔声解释。

“一家家找,总能找到的。”

他说得轻描淡写,却让温婉的眼泪像是断线的珠子流个不停,沈淮之心疼坏了,手足无措的道歉。

“都怪我,不该胡说的。莫哭了,我皮糙肉厚,一点都不疼。”

“……榆木脑袋。”

“嗯?”

温婉含泪娇嗔他一眼,“笨蛋,你这时应该多诉诉苦,这样我才会更心疼,知道吗?”

沈淮之一愣,含笑应了。

“好。”

温婉满意的轻哼,咬了一口红薯,熟悉的香甜在口腔里绽放,她捧起红薯,又递到他嘴边。

“尝尝。”

“我不饿。”

“哼,那我也不吃了。”

“……好,我吃。”

沈淮之俯身轻咬,很小的一口,可那齿印刚好覆盖原先的牙印,他喉结滚动,别开脸去。

“我去给岳父大人上炷香。”

温婉颔首,自己抱着红薯一口接着一口地吃起来,杏眸愉悦得眯起,像只偷嘴的小仓鼠。

沈淮之点燃三炷香,恭敬跪拜。

“岳父大人。”

“您安心去吧,有小婿在一日,便会护糖糖一日周全,断不会让她受半分委屈。”

……

温婉弯了弯唇。

咦,怕是更没法安息了。

她的爹爹啊,是祖母的老来子,自小宠惯,便养成惹事生非,流连花丛的性子。若非后来,祖父幡然醒悟,娶了娘亲这个贤良淑德的商女。

否则,温府早就被折腾没了。

这么多年,爹爹只有她这么一个女儿,他不觉得自己玩得花伤了身子,认定是她挡了他的儿子缘。

恨不得她去死。

这次也不知在玩什么把戏,竟然装死……

啧啧。

可惜假戏成真了。

沈淮之上完香,回头便看到捧着红薯乐不可支的人儿,只觉得心都快融化了。

都说,人生有三大喜事。

而他,何其幸运。

吃百家饭长大,孤苦伶仃,却在金榜题名时,遇到了一生挚爱,如今,又在他乡找到了家人……

老天爷终究待他不薄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