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灵逆神:塔镇诸天

五灵逆神:塔镇诸天

分类: 仙侠武侠
作者:喜欢甘蓝的栾老头
主角:王大春,苏晴
来源:番茄小说
更新时间:2026-01-26 1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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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五灵逆神:塔镇诸天》中的人物王大春苏晴拥有超高的人气,收获不少粉丝。作为一部仙侠武侠,“喜欢甘蓝的栾老头”创作的内容还是有趣的,不做作,以下是《五灵逆神:塔镇诸天》内容概括:下午三点的阳光,透过高档小区茂密的香樟树叶,在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王大春抹了把额头的汗水,将最后一叠房产宣传单塞进帆布包。三十而立的年纪,他却活成了自己最鄙视的模样。高中毕业就出来闯荡,十年间换了无数份工作,最终定格在“发片员”这个不上不下的位置。每天背着沉重的宣传单,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忍受着保安的驱赶、路人的白眼,只为每个月那点微薄的薪水——这点钱,连给女友苏晴买支像样的口红都不够。但他认了...

小说简介
下午三点的阳光,透过高档小区茂密的香樟树叶,在地面投下斑驳的光影。

王大春抹了把额头的汗水,将最后一叠房产宣传单塞进帆布包。

三十而立的年纪,他却活成了自己最鄙视的模样。

高中毕业就出来闯荡,十年间换了无数份工作,最终定格在“发片员”这个不上不下的位置。

每天背着沉重的宣传单,穿梭在城市的大街小巷,忍受着保安的驱赶、路人的白眼,只为每个月那点微薄的薪水——这点钱,连给女友苏晴买支像样的口红都不够。

但他认了。

因为苏晴说过,她喜欢他的踏实肯干,等攒够了首付,他们就结婚。

这句话,成了王大春十年如一日咬牙坚持的唯一动力。

他省吃俭用,连瓶矿泉水都舍不得买,把所有的钱都存了起来,幻想着不久的将来,能给苏晴一个温暖的家。

今天是苏晴的生日,王大春特意提前下班,买了一束她最喜欢的白玫瑰,藏在帆布包的最底层,打算给她一个惊喜。

他站在小区门口,掏出手机,想给苏晴打个电话,却看到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Panamera缓缓驶入小区大门。

车门打开,一个穿着名牌西装、手戴名表的男人先下了车,绕到副驾驶座,绅士地打开车门。

紧接着,一个熟悉的身影走了下来——正是苏晴

她今天穿了一条价值不菲的连衣裙,妆容精致,笑容明媚,与平时在他面前素面朝天、穿着休闲装的模样判若两人。

更让王大春如遭雷击的是,苏晴下车后,自然而然地挽住了那个男人的胳膊,踮起脚尖,在男人的脸上亲了一下。

男人低头,宠溺地揉了揉她的头发,然后两人相携着,有说有笑地朝着小区深处走去,背影亲密无间。

王大春僵在原地,手中的手机“啪嗒”一声掉在地上,屏幕摔得粉碎,就像他此刻的心。

十年的付出,十年的隐忍,十年的憧憬,在这一刻,碎得彻彻底底。

他以为的踏实肯干,在苏晴眼里,或许只是窝囊无能;他以为的相濡以沫,在苏晴眼里,或许只是权宜之计;他省吃俭用攒下的首付钱,在那个男人的保时捷面前,显得如此可笑。

白玫瑰从帆布包里滑落,掉在沾满灰尘的地面上,被来往的行人不经意地踩踏,花瓣散落一地,如同他支离破碎的爱情。

王大春没有冲上去质问,也没有哭闹。

他只是麻木地捡起地上的手机,看着苏晴和那个男人消失在小区深处的背影,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绝望。

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离开小区的,也不知道自己要去哪里。

他像一具行尸走肉,漫无目的地在街道上行走,任凭泪水模糊了双眼。

街上的车水马龙、霓虹闪烁,都成了模糊的背景,他的世界里,只剩下无尽的黑暗和冰冷。

不知走了多久,他来到了城市边缘的一座荒山脚下。

这座山名叫望仙山,传说山顶有仙人居住,是城里人周末休闲登山的好去处。

但此刻,山上空无一人,只有呼啸的狂风和茂密的树林。

王大春像着了魔一样,朝着山顶爬去。

山路崎岖陡峭,荆棘丛生,划破了他的衣服和皮肤,传来阵阵刺痛,但他却感觉不到疼痛。

他只想爬得高一点,再高一点,离这个让他绝望的世界远一点。

终于,他爬上了山顶。

山顶光秃秃的,只有一块巨大的岩石。

王大春瘫坐在岩石上,看着远处城市的灯火,心中充满了不甘和愤怒。

“为什么?

苏晴,我到底哪里对不起你?”

他对着天空嘶吼,声音嘶哑,充满了无尽的痛苦。

“十年!

我整整爱了你十年!

为了你,我什么苦都能吃,什么罪都能受!

可你为什么要背叛我?!”

“这个世界,到底还有什么是真的?!”

他的嘶吼声在空旷的山顶回荡,却得不到任何回应。

只有狂风卷着乌云,从天边迅速蔓延过来,遮挡了原本就微弱的星光。

很快,天空就变得漆黑一片,电闪雷鸣,狂风大作。

豆大的雨点砸了下来,打在他的身上,冰冷刺骨。

王大春没有躲避,任由雨水冲刷着他的身体,仿佛这样就能洗去他心中的痛苦和屈辱。

他站起身,张开双臂,对着天空,发出最后的呐喊:“贼老天!

你既然让我来到这个世界,为什么要让我活得这么狼狈?

为什么要让我遭遇这样的背叛?!

我不服!

我不甘心!”

话音刚落,一道惨白的闪电如同巨龙般,从乌云中猛地窜出,带着毁天灭地的气势,首首地劈向了山顶的王大春

“轰隆——!”

震耳欲聋的雷鸣声在耳边炸开,强烈的白光瞬间吞噬了他的视线。

王大春只觉得一股巨大的电流穿过全身,剧痛袭来,他甚至来不及发出一声惨叫,意识就彻底陷入了黑暗。

……冰冷。

刺骨的冰冷。

这是王大春恢复意识后的第一个感觉。

他猛地睁开眼睛,剧烈地咳嗽起来,喉咙里涌上一股铁锈般的腥甜。

眼前不是望仙山的山顶,也不是医院的病房,而是一片陌生的山林。

漫天的瓢泼大雨,砸在他的脸上,混杂着泥土的气息。

身下是硌得人生疼的碎石和枯草,身上的衣服破旧不堪,沾满了泥水和血迹,早己失去了原本的模样。

“我……没死?”

沙哑的声音从喉咙里挤出,带着孩童特有的稚嫩,与他原本的声音截然不同。

王大春愣住了。

他下意识地抬起手,想要揉揉疼痛的脑袋,却看到了一双瘦弱、黝黑、布满细小伤口的孩童手掌。

这双手掌很小,皮肤粗糙,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绝对不是他那双因常年发名片而磨出厚茧的大手。

“这是……怎么回事?”

他挣扎着想要爬起来,却发现身体异常虚弱,稍微一动,就头晕眼花,肚子里传来一阵阵强烈的饥饿感,仿佛有无数只虫子在啃噬他的五脏六腑。

就在这时,一股陌生的记忆碎片如同潮水般涌入他的脑海——这里是青岚域,一个修仙者横行的世界。

而他现在的身份,是青风镇的一个孤儿,也叫王大春,今年刚满十岁。

父母在他五岁时进山采野果,遭遇不知名的野兽袭击,再也没有回来。

这些年来,他靠着采摘野果、捡拾镇上酒楼的残羹剩饭勉强生存,住的是镇郊一座破败不堪的山神庙。

他胆小懦弱,经常被镇上的其他孩子欺负,长期的营养不良让他身体异常虚弱,性格也变得沉默寡言。

就在今天上午,原主因为实在饿得受不了,独自一人进山采野果,却遇到了突如其来的大雨,在山林中迷失了方向,失足摔倒在山路上,晕了过去。

而他,来自现代世界的王大春,就在被雷劈中后,魂穿到了这个可怜的孤儿身上。

“穿越……”王大春苦笑一声,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喻的悲凉。

前世,他是社会底层的废柴,努力十年,终究抵不过现实的残酷和女友的背叛;今生,他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修仙世界,却成了一个无依无靠、食不果腹的孤儿,连生存都成了最大的难题。

命运,似乎总是在和他开玩笑。

“不……我不能认命!”

前世的背叛与屈辱,如同烙印般刻在他的灵魂深处。

他痛恨那种任人摆布、无力反抗的感觉,痛恨那种被人轻视、被人抛弃的滋味。

既然老天让他重活一世,哪怕是从最底层做起,哪怕是要面对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也不想再浑浑噩噩地度过一生!

他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比任何人都好!

就在王大春心中燃起一丝希望时,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伴随着清脆的呼喊声从雨幕中传来。

“大春!

大春!

你在哪里?”

一个和他现在年纪相仿的少年,顶着一张破旧的蓑衣,深一脚浅一脚地跑了过来。

少年皮肤黝黑,身材同样瘦弱,但眼睛却很亮,脸上带着焦急的神色。

根据记忆碎片,王大春认出了这个少年——狗蛋,是他在这个世界唯一的朋友。

狗蛋也是孤儿,靠着在镇上的药铺打杂为生,虽然日子过得同样艰难,但却总是会把省下来的食物分给原主,两人相互扶持,勉强在青风镇生存了下来。

“狗蛋,我在这里。”

王大春沙哑地回应道。

狗蛋听到声音,连忙跑了过来,看到王大春躺在泥水里,脸上满是担忧:“大春,你怎么了?

是不是摔着了?

这么大的雨,你怎么一个人进山了?”

王大春挣扎着坐起身,摇了摇头:“我没事,就是刚才不小心摔了一跤。”

他没有说出自己魂穿的秘密,这个秘密太过匪夷所思,一旦暴露,恐怕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狗蛋连忙扶起他,从怀里掏出一个用油纸包着的东西,小心翼翼地递给王大春:“这是我今天在药铺帮工,掌柜的赏我的两个麦饼,我给你留了一个,快吃吧。”

麦饼还是温热的,散发着淡淡的麦香。

王大春接过麦饼,心中一暖。

在前世,他体会过太多的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没想到穿越到这个陌生的世界,还能感受到这样纯粹的善意。

他狼吞虎咽地吃起麦饼,麦饼的味道很普通,甚至有些粗糙,但对于饿了整整一天的他来说,却是世间最美味的食物。

很快,一个麦饼就被他吃得干干净净,肚子里的饥饿感终于得到了缓解。

“谢谢你,狗蛋。”

王大春感激地说道。

狗蛋咧嘴一笑,露出两排参差不齐的牙齿:“跟我客气啥?

咱们是兄弟嘛!

对了,大春,这雨一时半会儿停不了,咱们赶紧找个地方躲雨,等雨停了再下山。”

王大春点了点头,跟着狗蛋一起,朝着山林深处走去。

两人顶着蓑衣,在泥泞的山路上艰难地前行,雨水打湿了他们的头发和衣衫,让他们浑身冰冷,但两人却紧紧地挨着彼此,互相取暖。

走了大约半个时辰,雨势渐渐小了下来。

两人来到一片茂密的果林前,这片果林里长满了红彤彤的野果,看起来香甜可口。

“太好了,大春,这里有野果!”

狗蛋脸上露出兴奋的笑容,“咱们多采一些,回去可以慢慢吃。”

王大春也有些高兴,这些野果虽然比不上前世的水果,但却是他们现在最重要的食物来源。

两人脱下蓑衣,找了一个干燥的地方放下,然后开始采摘野果。

红彤彤的野果挂满了枝头,摘下来咬一口,酸甜的汁水在口腔中爆开,味道确实不错。

王大春一边采摘,一边观察着周围的环境。

这片果林位于山谷之中,西周都是高大的树木,环境清幽,空气中弥漫着淡淡的果香和泥土的芬芳。

“大春,你看这棵树上的野果多大!”

狗蛋指着一棵高大的果树,兴奋地说道。

王大春抬头一看,只见那棵果树上结满了硕大的野果,颜色鲜红,看起来格外诱人。

他点了点头:“确实挺大的,咱们多摘一些。”

两人爬上果树,开始采摘野果。

阳光透过树叶的缝隙洒下来,照在他们身上,暖洋洋的。

雨水过后的山林,空气格外清新,鸟儿在枝头歌唱,蝴蝶在花丛中飞舞,一切都显得那么美好。

王大春看着身边的狗蛋,心中涌起一股暖流。

在这个陌生的世界,狗蛋是他唯一的亲人,也是他坚持下去的动力之一。

他暗暗发誓,将来一定要好好照顾狗蛋,让他再也不用过这种食不果腹的日子。

然而,就在两人沉浸在采摘野果的喜悦中时,一阵低沉的咆哮声从果林深处传来,声音中充满了暴戾与嗜血。

紧接着,地面开始轻微地颤抖,一股浓烈的腥臭味弥漫开来。

“不好!

是野兽!”

狗蛋脸色一变,大声喊道。

青风镇周边的山林中,经常有野兽出没,这些野兽凶残嗜血,对于手无寸铁的他们来说,是致命的威胁。

王大春也瞬间警惕起来,前世在底层摸爬滚打的经历,让他有着极强的危机意识。

他握紧了手中的野果,眼神紧紧地盯着声音传来的方向。

很快,一头体型庞大的野兽从果林深处走了出来。

这头野兽长得像狼,但比狼要大得多,身高足有两米,浑身覆盖着黑色的皮毛,皮毛上沾满了泥土和血迹,一双眼睛如同灯笼般大小,闪烁着猩红的光芒,嘴角滴落着粘稠的口水,看起来异常凶残。

“是黑毛巨狼!”

狗蛋吓得脸色苍白,身体不由自主地颤抖起来。

黑毛巨狼是青风镇周边山林中最凶残的野兽之一,力大无穷,牙齿和爪子都异常锋利,就算是成年猎户遇到,也未必能够全身而退,更不用说他们两个手无寸铁的孩子了。

黑毛巨狼看到王大春和狗蛋,眼中闪过一丝嗜血的光芒,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咆哮,朝着他们冲了过来。

“快跑!”

狗蛋大喊一声,拉着王大春的手,转身就跑。

王大春也吓得魂飞魄散,他能感觉到身后传来的强烈压迫感,仿佛下一秒就会被黑毛巨狼吞噬。

他不敢回头,只能拼尽全力奔跑,脑海中一片空白,只剩下一个念头——活下去!

两人在果林中疯狂奔跑,树枝划破了他们的皮肤,留下一道道血痕,但他们却感觉不到疼痛。

黑毛巨狼的速度极快,紧紧地跟在他们身后,咆哮声越来越近。

“大春,这样下去不是办法,我们分开跑!”

狗蛋急中生智,大声喊道,“黑毛巨狼只有一头,不可能同时追两个人!”

王大春愣了一下,随即点了点头。

现在情况危急,分开跑确实是唯一的办法。

“狗蛋,你小心点!”

王大春说道。

“你也是!”

两人相互看了一眼,然后朝着不同的方向跑去。

王大春朝着果林深处跑去,那里树木茂密,或许可以借助地形躲避黑毛巨狼的追击。

黑毛巨狼犹豫了一下,最终选择了追击王大春

在它看来,王大春的身体最虚弱,是最容易猎杀的目标。

王大春感觉到身后的脚步声越来越近,腥臭味也越来越浓。

他不敢回头,只能拼尽全力奔跑,肺部火辣辣地疼,双腿也像灌了铅一样沉重,速度越来越慢。

就在这时,他脚下一空,身体突然失去了平衡。

他低头一看,只见自己脚下是一个黑漆漆的山洞,洞口被茂密的草丛遮挡,很难被发现。

“不好!”

王大春心中暗叫一声,但己经来不及了。

他的身体不受控制地朝着山洞深处坠去,耳边传来呼啸的风声。

“砰!”

一声沉闷的巨响,王大春的身体重重地摔在山洞底部的岩石上。

剧烈的疼痛瞬间传遍全身,他感觉自己的骨头都快要摔碎了,眼前一黑,便再次失去了意识。

在他昏迷的瞬间,天空中突然降下一道耀眼的黄芒,如同流星般,首首地朝着山洞坠落而来,最终融入了王大春的身体之中。

山洞底部,少年静静地躺在冰冷的岩石上,身上覆盖着一层淡淡的黄芒。

这道黄芒如同温暖的阳光,缓缓修复着他受损的身体,也悄然开启了他命运的新篇章。

而此刻的王大春并不知道,这场突如其来的背叛与雷劫,这场看似绝望的坠落,将会把他带入一个波澜壮阔的修仙世界,让他拥有一次逆天改命的机会。

属于他的传奇,才刚刚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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