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都市小说《cod:结婚那天,新郎跑路了》,由网络作家“乌陵城的陈默明”所著,男女主角分别是基根蕾丝,纯净无弹窗版故事内容,跟随小编一起来阅读吧!详情介绍:,我死于一场无名爆炸。,只剩漫天火光与灼热的气流,连尖叫都被吞没在震耳欲聋的轰鸣里。,世界成了温热的混沌——我竟重回母亲腹中,揣着前世的记忆,开启了一段安稳到乏味的人生。,快得像指尖流沙。,父亲是美国人,我在两种文化的夹缝里长大。,生意版图横跨大洋,可我始终没搞清他们究竟在捣鼓什么。,父母总是来去匆匆,留给我的只有空旷得能听见回音的豪宅,和数不清的物质满足。——短暂,却也真切。衣食无忧的日子晃悠了...
,我死于一场无名爆炸。,只剩漫天火光与灼热的气流,连尖叫都被吞没在震耳欲聋的轰鸣里。,世界成了温热的混沌——我竟重回母亲腹中,揣着前世的记忆,开启了一段安稳到乏味的人生。,快得像指尖流沙。,父亲是美国人,我在两种文化的夹缝里长大。,生意版图横跨大洋,可我始终没搞清他们究竟在捣鼓什么。,父母总是来去匆匆,留给我的只有空旷得能听见回音的豪宅,和数不清的物质满足。——短暂,却也真切。
衣食无忧的日子晃悠了二十年。
我刚到能踏入社会的年纪,父母就突然神色严肃地把我叫到跟前。
“Yn,你该结婚了。”
语气不容置疑。
对象是另一豪门的继承人,名字听过就忘,
照片上是标准的混血精英模样——剑眉星目,西装革履,浑身上下透着“霸总”标配的疏离感。
我心里毫无波澜。
或许是前世的猝然离世让我对大多数事都看淡了——不为难自已,也不强求不属于自已的东西。
既然没喜欢的人,这场联姻于我而言,不过是换个地方混吃等死。
我坦然应下。
婚礼当天,他们送来一袭极美的公主裙婚纱,蕾丝缀满裙摆,头纱轻垂如薄雾。我的头发随了母亲,又黑又长。
化妆师与造型师围着我团团转,描眉、涂唇、盘发、换衣。
一通折腾下来,我看着镜中精致却陌生的自已,忽然觉得好笑——
活脱脱一个被摆弄的洋娃娃,任人勾勒出他们期望的模样。
这带着几分荒诞的“欢乐时光”转瞬即逝。婚车抵达教堂,父母忙着应酬宾客,我挽着父亲的手臂,站在红毯尽头静静等候。
时间一分一秒溜走。
那个素未谋面的新郎,迟迟不见踪影。
宾客们的窃窃私语从好奇变成探究,最后归于一片尴尬的沉默。
父母的脸色越来越沉。我忍不住打趣:
“爸,妈,你们说他是不是导航失灵迷路了?要不我发个定位给他?”
话音刚落,牧师第三次清了清嗓子,
正要询问是否延后仪式——一声巨响骤然炸开。
震得教堂穹顶嗡嗡发颤,彩绘玻璃瞬间崩裂,锋利的碎片像雨点般砸落。
呛人的硝烟味灌满鼻腔,尖叫与哭喊四起,西装革履的宾客撞翻长椅,香槟塔轰然倒塌。
原本圣洁的殿堂,瞬间化作炼狱。
母亲下意识攥住我的手,却被涌来的人潮狠狠冲散。
我顺着惯性蹲到圣坛后侧的角落——
没有半分惊慌。
反而眼睛发亮地盯着眼前的混乱:
真实的枪声撕裂空气,带着灼人的火药味;
奔逃的人影撞得桌椅东倒西歪;
弥漫的硝烟呛得人喉咙发紧。
这一切,可比那场沉闷的婚礼刺激多了。
就在我看得入神时,一只手突然攥住我的手腕。
力道大得几乎要捏碎骨头。
我抬头,撞进一副骷髅面罩里——窟窿后两道锐利的视线直直钉在我脸上。
他穿着深色战术服,胸口有低调的标识,全身透着精干与危险的气息。
没等我反应,他拽着我就往侧门冲。
“慢点儿!”我踉跄着跟上,脚下一拐一拐,“我跟不上——!”
他没吭声,脚步半分没缓。
他将我拽进一间狭小的储物室,反手锁上门,门板震了震。
然后靠在门板上,侧耳听了两秒外面的动静。
我甩了甩被攥红的手腕,没尖叫也没挣扎,只是眯着眼打量他。
脚心传来的刺痛都盖不住心里的兴奋。
“你抓我干什么?”
我挑眉,语气里带着点漫不经心的调侃,
“我招谁惹谁了?婚没结成,先挨炮弹再被绑架,这运气也是没谁了。”
他转过头,视线落在我脸上。
隔着面罩,声音闷而冷:
“任务目标是你。”
“我?”
我愣了一秒,随即笑出声,笑得肩膀都在抖,
“我可没犯事儿啊!就结个婚,新郎还玩失踪呢。
你们是不是抓错人了?”
他沉默两秒。
“……你好像一点都不怕。”
“怕什么?”
我眼睛亮得像燃着火,往前凑了半步,婚纱的蕾丝蹭到他的战术服,
“这可比对着个陌生‘霸总’假笑应付婚礼刺激多了。求之不得。”
他盯着我。
那眼神,像在看什么超出认知范围的生物。
我不管他想什么,一屁股瘫坐在墙角,三两下蹬掉那双完好无损的高跟鞋,捧起磨得通红、沾了尘土的脚丫呼呼吹气。
疼得龇牙咧嘴,嘴角却扬得老高:
“这破鞋,早该扔了。绑在脚上跟铐子似的。”
我抬眼瞅他,脚丫还在手里晃悠:
“你说我是任务目标——那你们想要什么?钱?我爸妈的生意机密?”
我拖长了语调,
“可我什么都不知道啊。
我就是个被圈养了二十年的米虫,连我爸公司门朝哪儿开都不清楚。
抓我,纯属浪费时间。”
“会有人来问你。”他的声音冷得像冰。
我看得出,他在极力压制把我丢在这儿喂敌人的冲动。
外面的枪声渐渐歇了,只剩零星的脚步声和急促的外语吆喝。他朝我抬了抬下巴:
“走。”
我拎着高跟鞋站起来,光脚刚沾地,就倒吸一口凉气——
干脆又蹲下去,抱着脚耍赖,眼睛却贼兮兮地瞟他:
“不走不走,脚疼死了。
要么你抱我走,要么我就等别人来捡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