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年,我重生守着我的娃

七七年,我重生守着我的娃

分类: 幻想言情
作者:北欧仙宫的夜郎
主角:阿秀,阿秀
来源:番茄小说
更新时间:2026-02-27 11:3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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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小编推荐小说《七七年,我重生守着我的娃》,主角阿秀阿秀情绪饱满,该小说精彩片段非常火爆,一起看看这本小说吧:。,烂进血肉里的痛。。,是从死亡边缘,硬生生被扯了回来。。,骨头断裂,扎破皮肉,很快就肿得发亮发黑。,一天,两天,一个月……,高烧烧得她出现幻觉,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她求公爹,求那个在家说一不二的老人。“爹,送我去医院吧……”“给我男人捎个信吧,我快不行了……”回应她的,只有冷漠的呵斥。“女人家哪有那么金贵?躺几天就好了。”“去医院不要钱?三个儿子不用吃饭?”“不准打电话,别在外头丢我们家的人。...

小说简介
。,烂进血肉里的痛。。,是从死亡边缘,硬生生被扯了回来。。,骨头断裂,扎破皮肉,很快就肿得发亮发黑。,一天,两天,一个月……,高烧烧得她出现幻觉,连睁开眼的力气都没有。
她求公爹,求那个在家说一不二的老人。

“爹,送我去医院吧……”

“给我男人捎个信吧,我快不行了……”

回应她的,只有冷漠的呵斥。

“女人家哪有那么金贵?躺几天就好了。”

“去医院不要钱?三个儿子不用吃饭?”

“不准打电话,别在外头丢我们家的人。”

就这么拖着。

从骨折,拖成感染。

从感染,拖成了无药可救的败血症。

等到娘家舅舅赶来发现时,她只剩最后一口气。

丈夫连夜奔回,抱着她哭得撕心裂肺,可送到医院,医生只轻轻摇了摇头。

“太晚了,救不活了。”

那一年,阿秀才三十六岁。

她是家里的大姐,从小背着弟妹长大,喂猪、做饭、下地干活,一天福都没享过。

她不识字,不会说汉话,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少数民族姑娘。

可她勤快、肯拼、能吃苦。

跟着丈夫去工地,她搬砖、和泥、打下手,不比男人差。

被公爹叫回家后,她也不肯闲着,赶乡场、收茶叶、收香茅油,一点点把穷得叮当响的家撑起来。

她还没看着儿子长大。

老大没成年,老二正调皮,老三才十一岁,总怯生生拉着她的衣角喊娘。

她不甘心。

好恨啊。

恨自已太听话,恨自已太能忍,恨那些人明明伸手就能拉她一把,却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意识消散的最后一秒,她眼前只有小儿子哭花的小脸。

“娘……你不要走……”

娘不走。

娘想陪着你啊。

……

“娘!”

一声轻轻的、稚嫩的呼唤,在耳边响起。

阿秀猛地睁开眼。

木窗棂透进1977年的阳光,土墙上贴着褪色的年画,空气中是柴火与泥土的味道。

没有医院的消毒水,没有溃烂的伤口,没有绝望的哭泣。

床边,站着她才十一岁的小儿子。

干干净净,安安稳稳,眼睛圆圆的,正担忧地望着她。

阿秀的心脏,狠狠一缩。

眼泪瞬间涌满了眼眶。

她颤抖着手,轻轻抚上孩子的脸颊。

温热的、软的、活生生的。

不是梦。

她艰难地转头,看向墙上泛黄的日历。

红色的数字,刺得她双眼发酸——

1977年,七月十二日。

她重生了。

回到了她去坡地干活、从五米高处摔下、摔断腿的——前一天。

老天有眼。

真的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阿秀捂住嘴,不让自已哭出声,眼泪却无声滚落,打湿了粗糙的手背。

这一世,她什么都不要了。

不勤快到拼命,不隐忍到委屈,不讨好所有人。

她只要——活着。

活着,守着她的三个儿子长大。

“娘,你哭啥?”小儿子慌了,伸出小手笨拙地擦她的泪,“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阿秀再也忍不住,一把将小小的孩子紧紧抱进怀里,抱得那么紧,那么用力。

仿佛一松手,这失而复得的幸福,就会烟消云散。

她用不太流利的汉话,轻声哽咽:

“娘没事……娘就是……太想你了。”

想你长大的样子。

想你成家的样子。

想你一生都有娘亲陪伴,不再小小年纪就没了娘。

这一世,娘不走了。

绝不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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