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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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求公爹,求那个在家说一不二的老人。
“爹,送我去医院吧……”
“给我男人捎个信吧,我快不行了……”
回应她的,只有冷漠的呵斥。
“女人家哪有那么金贵?躺几天就好了。”
“去医院不要钱?三个儿子不用吃饭?”
“不准打电话,别在外头丢我们家的人。”
就这么拖着。
从骨折,拖成感染。
从感染,拖成了无药可救的败血症。
等到娘家舅舅赶来发现时,她只剩最后一口气。
丈夫连夜奔回,抱着她哭得撕心裂肺,可送到医院,医生只轻轻摇了摇头。
“太晚了,救不活了。”
那一年,阿秀才三十六岁。
她是家里的大姐,从小背着弟妹长大,喂猪、做饭、下地干活,一天福都没享过。
她不识字,不会说汉话,是从山里走出来的少数民族姑娘。
可她勤快、肯拼、能吃苦。
跟着丈夫去工地,她搬砖、和泥、打下手,不比男人差。
被公爹叫回家后,她也不肯闲着,赶乡场、收茶叶、收香茅油,一点点把穷得叮当响的家撑起来。
她还没看着儿子长大。
老大没成年,老二正调皮,老三才十一岁,总怯生生拉着她的衣角喊娘。
她不甘心。
好恨啊。
恨自已太听话,恨自已太能忍,恨那些人明明伸手就能拉她一把,却眼睁睁看着她去死。
意识消散的最后一秒,她眼前只有小儿子哭花的小脸。
“娘……你不要走……”
娘不走。
娘想陪着你啊。
……
“娘!”
一声轻轻的、稚嫩的呼唤,在耳边响起。
阿秀猛地睁开眼。
木窗棂透进1977年的阳光,土墙上贴着褪色的年画,空气中是柴火与泥土的味道。
没有医院的消毒水,没有溃烂的伤口,没有绝望的哭泣。
床边,站着她才十一岁的小儿子。
干干净净,安安稳稳,眼睛圆圆的,正担忧地望着她。
阿秀的心脏,狠狠一缩。
眼泪瞬间涌满了眼眶。
她颤抖着手,轻轻抚上孩子的脸颊。
温热的、软的、活生生的。
不是梦。
她艰难地转头,看向墙上泛黄的日历。
红色的数字,刺得她双眼发酸——
1977年,七月十二日。
她重生了。
回到了她去坡地干活、从五米高处摔下、摔断腿的——前一天。
老天有眼。
真的给了她一次重来的机会。
阿秀捂住嘴,不让自已哭出声,眼泪却无声滚落,打湿了粗糙的手背。
这一世,她什么都不要了。
不勤快到拼命,不隐忍到委屈,不讨好所有人。
她只要——活着。
活着,守着她的三个儿子长大。
“娘,你哭啥?”小儿子慌了,伸出小手笨拙地擦她的泪,“是不是哪里不舒服?”
阿秀再也忍不住,一把将小小的孩子紧紧抱进怀里,抱得那么紧,那么用力。
仿佛一松手,这失而复得的幸福,就会烟消云散。
她用不太流利的汉话,轻声哽咽:
“娘没事……娘就是……太想你了。”
想你长大的样子。
想你成家的样子。
想你一生都有娘亲陪伴,不再小小年纪就没了娘。
这一世,娘不走了。
绝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