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是真正的、整片天空像被人撕碎的兽皮一样,从东边一直裂到西边。裂缝里涌出的罡风一瞬间削平了三座山头,他藏身的那块巨石直接被切成两半。。,他最后看见的画面,是一只遮天蔽日的爪子从裂缝那边探过来,爪尖上滴着金色的血。那血液落在地上,砸出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坑。。---,天是蓝的。小说《洪荒之根》是知名作者“淡志栖世”的作品之一,内容围绕主角阿九苏晴展开。全文精彩片段:。。,是真正的、整片天空像被人撕碎的兽皮一样,从东边一直裂到西边。裂缝里涌出的罡风一瞬间削平了三座山头,他藏身的那块巨石直接被切成两半。。,他最后看见的画面,是一只遮天蔽日的爪子从裂缝那边探过来,爪尖上滴着金色的血。那血液落在地上,砸出一个个深不见底的坑。。---,天是蓝的。只有一颗太阳。阿九趴在地上,浑身骨头像被人拆过一遍。他动了动手指,疼得龇牙咧嘴。“还活着……”他喃喃道,声音沙哑得像石头摩擦...
只有一颗太阳。
阿九趴在地上,浑身骨头像被人拆过一遍。他动了动手指,疼得龇牙咧嘴。
“还活着……”他喃喃道,声音沙哑得像石头摩擦。
他挣扎着爬起来,环顾四周。这是一片山林,树不高,草也不深,和他熟悉的洪荒完全不一样。空气中没有那股让他喘不过气的威压,没有那些动不动就遮蔽天日的巨兽气息,甚至——没有灵气。
不,有灵气,但稀薄得可怜。稀薄到他这个在洪荒最底层挣扎的小妖怪,都觉得这里简直是个灵气的荒漠。
“这是哪儿……”
他低头看自已,身上原本杂乱的皮毛现在烧焦了大半,一条尾巴有气无力地垂在身后。他是九尾狐的后裔,但只有一条尾巴,血脉稀薄得连族谱都懒得记他。在洪荒,他是最不起眼的存在,随便一只开智的妖兽都能欺负他。
但现在,在这个陌生的地方,他忽然感觉到一丝异样。
他的身体。
虽然浑身疼,但那种疼里透着一股奇怪的……韧性。他试着站起来,迈出一步,脚下的石头直接被他踩裂了。
“?”
他又踩了一脚,石头碎成齑粉。
阿九愣住了。他记得自已以前没有这么大的力气。在洪荒,他连一块磨盘大的石头都掀不动,现在这块石头比磨盘还大,他一脚就踩碎了?
他蹲下来,用手抓起一把碎石,轻轻一握,石头变成粉末从指缝流下。
“我……变厉害了?”他不敢相信。
但他很快发现,自已体内的妖力几乎一丝不剩。以前还能吐个小火球,现在丹田空荡荡的,什么都没有。只有肉身,莫名其妙地变强了。
他想起来,那道裂缝里的罡风,那些金色的血,还有那只巨爪。
他被卷进去的时候,好像有一滴金色的液体落在了他身上。
“那是……什么血?”
他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在洪荒活了那么多年,他学会的最重要的一件事就是:别好奇,好奇会死。
现在最重要的是搞清楚这里是什么地方,怎么活下去。
他拖着伤腿,往山下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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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了没多久,他看见了人。
是两个穿着灰袍的年轻人,一男一女,正在追杀一只妖兽。那妖兽像一只放大版的山猫,浑身青黑,动作敏捷,但在两人围攻下渐渐不支。男的手持一柄长剑,剑上泛着淡淡的光芒,女的则捏着法诀,一道道风刃从指尖飞出。
阿九躲在一棵树后,看着他们的战斗。
“这就是……人?”他在洪荒见过人,那些高高在上的修士,来洪荒猎杀妖兽,取内丹。他从不敢靠近。
这两个人的修为……他看不透,但感觉不如洪荒那些修士可怕。他们身上流转的气息,和洪荒的灵气不太一样,更柔和,更……规矩?
就在他出神的时候,那只山猫突然挣脱包围,朝他藏身的方向冲了过来。
“糟!”
阿九来不及躲,山猫已经扑到他面前。他下意识抬手一挡——
“砰!”
山猫像一颗炮弹一样被弹飞出去,砸断了三棵树,躺在地上一动不动。
阿九愣愣地看着自已的手。
那两个灰袍人也愣住了。
“这……”男修士最先反应过来,快步上前,查看那只山猫的伤势。它已经死了,整个头颅凹陷下去,像是被什么重物猛击。
女修士警惕地盯着阿九:“你是什么人?”
阿九张了张嘴,发现自已不会说他们的话。洪荒的妖兽和修士交流,用的是另一种方式——神识传音。但这里的人,好像没有那种习惯。
他只能摇头。
女修士皱眉,对同伴说:“这人古怪,肉身之力竟能一击毙杀二阶妖兽,但身上毫无灵气波动,难道是体修?”
男修士走过来,上下打量阿九。阿九浑身焦黑,皮毛烧得乱七八糟,看起来确实不像正常人。
“阁下是散修?”男修士试探着问。
阿九还是摇头。
两人对视一眼,似乎有些为难。最后女修士说:“先带回宗门吧,让长老定夺。这人虽然古怪,但救了我们一命,总不能扔下不管。”
阿九听懂了“带”这个动作,他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点了点头。
他需要一个地方了解这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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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阿九被带到了一个叫“青云宗”的地方。
他后来才知道,这个世界叫“修仙界”,和洪荒完全不同。这里没有那些动辄毁天灭地的大能,没有随处可见的凶兽,有的只是按部就班修炼的修士。练气、筑基、金丹、元婴、化神——这是修炼的阶梯。
而他,一个从洪荒掉下来的小妖怪,在这个世界里,成了一个没有灵根的“凡人”。
对,凡人。
因为他的经脉里没有一丝灵气,也没有任何灵根属性。测试的时候,那块测灵根的玉石一点反应都没有。
“可惜了,肉身倒是强横,但没有灵根,终究无法踏上仙途。”测试的老者摇了摇头。
阿九站在那里,听着周围人的议论。
“没有灵根?那就是废物啊。”
“白长那么大个子,可惜了。”
“听说他一拳打死了二阶妖兽?凡人有这力气?”
“那又如何,不能修炼,活个几十年就死了。”
阿九默默地听着,脸上没什么表情。
他在洪荒活了两百年,依然是底层。
在这里,他成了“凡人”。
好像也没什么区别。
但他摸了摸自已的胸口。那里,有一块指甲盖大小的金色印记,是那滴血落下的地方。自从来到这里,那个印记就一直在微微发热,像是有什么东西在里面沉睡。
他不知道那是什么。
但他知道,洪荒的东西,从来不会那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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傍晚,他被安排住在宗门外围的一个柴房里。
简陋,但比洪荒的洞穴暖和。
他躺在干草堆上,看着窗外的星空。只有一颗月亮,比他熟悉的洪荒那轮血月温柔多了。
“这个世界,真小。”他喃喃道。
没有那些遮天蔽日的巨兽,没有那些一念间山崩地裂的大能,连灵气都稀薄得像空气里的灰尘。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觉得安心。
也许,在这个小世界里,他可以不用再躲在石头缝里,不用再随时担心被吃掉。
也许,他可以试着……活得像个人。
他闭上眼睛。
胸口的金色印记忽然烫了一下。
他猛地睁开眼,低头看,那印记正在微微发光,像是有生命一样。
下一刻,他脑海中凭空出现了一段信息。
不是文字,不是声音,而是一种直接的“知道”。
他“知道”了,那滴血来自一头洪荒异种,名为“吞天犼”。吞天犼的一滴血,融入了他的血脉,正在慢慢改造他的身体。
他还“知道”了一篇功法——不对,不是功法,是一种本能。吞天犼的本能:吞噬。
吞噬天地灵气,吞噬万物精华,化为已用。
但吞天犼在洪荒也是禁忌,因为这种能力太过霸道,会被所有大能围杀。那滴血的主人,恐怕就是因为这个才被追杀的吧。
阿九沉默了很久。
他没有灵根,不能修炼这个世界的功法。
但他有吞天犼的血。
他抬头,看着窗外那颗温柔的月亮。
“那就……吞吧。”
他伸出手,对着夜空。
什么都没有发生。
他又等了一会儿。
还是什么都没有发生。
“……”
他尴尬地放下手,心想:也许得先找到灵气才行。
但他不着急。
他已经等了兩百年,再等等也无妨。
门外忽然传来脚步声,是那个白天见过的女修士。她推门进来,手里拿着一个馒头。
“给你。”她把馒头递过来,“你一天没吃东西了吧?”
阿九接过馒头,看着她。
女修士叹了口气:“你叫什么名字?”
阿九想了想,用刚学会的人族语言,艰难地吐出两个字:
“阿……九。”
“阿九?”她点点头,“我叫苏晴。你救了我一命,我会帮你的。虽然你没有灵根,但青云宗不会赶你走,你可以留在这里做个杂役。”
阿九咬了一口馒头,点点头。
杂役。
挺好的。
总比在洪荒当食物强。
苏晴走后,他继续啃馒头,眼睛却看着窗外。
月光下,他的影子拉得很长。
那条唯一的尾巴,在身后轻轻摇了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