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女归尘

第1章

三女归尘 活着就得折腾 2026-03-01 11:51:38 幻想言情
。,每一次呼吸都带着浓烈的血腥味。他费力地睁开眼睛,入目是一片黑红色的东西——一只死人的手,就搭在他脸上,手指僵硬,指甲缝里塞满了黑泥。,一把推开那只手,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可他刚一动,身上压着的几具尸体就开始滑动,稀里哗啦地滚落下去。他这才发现自已被埋在死人堆里——头顶是横七竖八的尸体,脚下是黏稠的血泥,四周弥漫着腐臭和铁锈混合的气味。。,花了很长时间才适应那惨白的光线。他撑着地面站起来,双腿打着颤,像刚学会走路的婴儿。脚下踩到什么软绵绵的东西,低头一看,是一截断臂,断口处还挂着碎肉。,他扶着旁边的尸体,弯腰就吐。可什么都吐不出来,只有酸水,一口接一口,吐得眼泪都出来了。。。
层层叠叠,横七竖八,一直延伸到视野尽头。有的穿着破烂的号衣,有的披着皮甲,还有的剃着奇怪的发型、穿着皮袍——那是蛮人。他们的死状各不相同:有的被砍掉了头颅,有的被刺穿了胸膛,有的被马蹄踩得面目全非。血腥味、尸臭味、粪便的恶臭混在一起,浓得让人窒息。

远处有乌鸦在叫,一声接着一声,像催命的符咒。

“这他妈是哪儿?”

陈墨的声音嘶哑得像破锣,喉咙里像塞了一把沙子。他低头看了看自已的手——粗糙、布满老茧、指甲缝里塞满黑泥。这不是他的手。他又看了看自已的身子——一身破烂的号衣,上面全是血污和泥巴,胸口破了个大洞,露出来的皮肤上有一道结了痂的刀伤。再往下看,脚上的草鞋早就磨烂了,脚底板血肉模糊,有些地方已经和草鞋黏在了一起。

脑子里像有一把刀在搅,疼得他直抽冷气。无数破碎的画面闪过——

破旧的土坯房,墙上的裂缝能伸进手指。一个瘦弱的女人蜷缩在墙角,脸上带着巴掌印,眼神里全是恐惧。酒碗摔碎在地上,酒液渗进泥土。女人的哭声,压抑而绝望。

一群穿着破烂号衣的人冲进院子,把他按倒在地。那女人冲出来想拦,被一脚踹开,整个人飞出去,撞在墙上。她被拖走了,临走前回头看了他一眼,眼神里是恨,也是绝望。

行军。饿。冷。夜里缩在帐篷里发抖,听着外面呼啸的风声,想念那个破旧的土坯房,想念那个被他打过的女人。有人递给他半个硬得像石头的饼子,他看见那人的脸——一个胡子拉碴的老卒,眼神浑浊,嘴里嘟囔着“想家”。

然后是打仗。不对,那不叫打仗,叫送死。他们被赶到前面,手里拿着锈迹斑斑的刀,对面是骑着马的蛮人,弯刀雪亮,在阳光下闪着寒光。有人当场跪下求饶,被身后的督战队一刀砍了,头颅滚落在地上,眼睛还睁着。他被人流裹挟着往前冲,耳边是震天的喊杀声和惨叫声。然后一支箭射穿了他前面那个人的脖子,血喷了他一脸,温热的,带着腥味。

再然后,他就被埋在这里了。

陈墨闭上眼睛,深吸一口气。

穿越。

他读过网文,知道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当工程师的时候,加班累了也会看看小说解压,看过那些穿越回古代的主角们混得风生水起,三妻四妾,封侯拜相。可他从来没想过,这种事会发生在自已身上。

而且,别人穿越不是王爷就是将军,最差也是个富家少爷。他倒好,直接穿到死人堆里。

三十一岁,军工企业工程师,未婚,加班猝死。这是他在现代的所有履历。

现在,他是一个被抓壮丁的农民,刚从死人堆里爬出来。

“行,够惨。”

他苦笑着往前走,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脚底板的血和泥沙混在一起,早就没了知觉。他必须离开这里,万一蛮人回来打扫战场,发现还有活口,那才是真的死路一条。

走了几步,他忽然听见有人在喊。

声音很弱,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断断续续,若不仔细听就会被风声盖过去。

“救……救我……”

陈墨循声找去,在一块大石头后面发现了那个人。

是个中年汉子,穿着边军的号衣,脸上糊满了血,已经看不出原本的样貌。他的胸口和腹部各有一道深深的刀伤,衣服被砍烂了,露出翻卷的皮肉。血已经把衣服浸透,又渗进身下的泥土里,形成一片黑红色的印记。他的脸色白得吓人,嘴唇干裂起皮,眼睛半闭着,听见脚步声才费力地睁开一条缝。

“救……救我……”他的声音像破风箱,喉咙里咕噜咕噜响,好像有血块堵着。

陈墨蹲下来看了看伤口。两处刀伤,一处从左肩斜劈下来,深可见骨,隐约能看见白森森的骨头;另一处在腹部,还在往外渗血,血是暗红色的,不像动脉那么急,但也流了很久。

救,还是不救?

陈墨只犹豫了一秒。

他蹲下来,开始脱那汉子的衣服。

“别怕,我看看伤口。”他一边撕开布条,一边说,“你叫什么?”

那汉子费力地睁开眼睛,看着他,嘴唇哆嗦了半天,才挤出两个字:“李……忠……”

“李忠,听着。”陈墨手上不停,“你这伤很重,但不一定死得了。我现在给你止血,你忍着点疼。”

他从自已衣服上撕下几条还算干净的布,用力勒住伤口上方。这是最原始的止血方法,压迫血管,减少出血。李忠疼得浑身发抖,牙关紧咬,愣是一声没吭。额头上的汗珠大颗大颗地往下滚,混着血污流进眼睛里,他也只是眨了眨眼。

陈墨又看了看四周,没有水,没有药,什么都没有。他想了想,从旁边一具尸体上扒下一件还算干净的内衣——那是个年轻的士兵,脸很稚嫩,可能还不到二十岁,眼睛还睁着,空洞地望着天。陈墨心里默念了一句“对不住,兄弟”,把那件内衣撕成布条,一层层压在伤口上,再用李忠自已的腰带紧紧捆住。

“先这样。”陈墨喘着气,额头上全是汗,“能活着就看你自已了。”

李忠的眼神清明了一些,看着陈墨,嘴唇哆嗦了半天,忽然眼眶红了。

“恩……恩公……”他的声音哽咽,眼泪混着血污流下来。

“别恩公恩公的。”陈墨打断他,“我叫陈墨。你有力气哭,不如留着力气活命。想死就继续哭,想活就给我撑着。”

李忠愣住了,然后使劲点了点头,咬着牙不让自已再出声。

陈墨站起来,又看了看四周。太阳已经升到头顶,照得尸横遍野的战场惨白一片。远处有乌鸦在盘旋,越来越多,黑压压的一片,叫声刺耳。

“这地方不能久待。”陈墨说,“万一蛮人回来打扫战场,咱俩都得死。你能走吗?”

李忠试了试,根本站不起来。他的腿也伤了,虽然伤得不重,但失血太多,连坐起来的力气都没有。

陈墨骂了一句,弯腰把他架起来。李忠比他高半个头,壮得像头牛,一压上来,陈墨差点跪地上。他咬着牙,双腿打颤,硬生生撑住了。

“行,就当负重训练了。”陈墨喘着粗气,“你在边军待过吧?老子以前在工地扛水泥的时候,一天扛八小时,也没这么累过。”

李忠听不懂什么叫“工地”,什么叫“水泥”,但他听懂了“边军”。他费力地点了点头,声音微弱:“待过……十五年……”

“十五年?”陈墨愣了一下,“那你怎么还在这儿?退伍了?”

“退伍了……家没了……没处去……”李忠的声音越来越弱,“又赶上打仗……被抓回来……”

陈墨沉默了一会儿,没再问。

他一步一步往前走,每一步都像踩在刀尖上。身后是白骨如山,眼前是茫茫荒野。他不知道前面有什么,不知道能不能活着走出去,但他知道,停下就是死。

李忠越来越沉,呼吸越来越弱,后来干脆昏了过去。但陈墨不敢停,也不能停。他咬着牙,拖着那个沉重的身体,一步一步往前走。

太阳从东边移到头顶,又往西边偏。他的影子从长变短,又从短变长。脚底板的血已经流干了,和泥沙混在一起,结了厚厚的痂。他的意识开始模糊,眼前出现重影,双腿机械地迈动,全靠一口气撑着。

黄昏的时候,他终于看见了一条土路。

土路很窄,只能容一辆马车通过,但路上有车辙印,有马粪,有人走过的痕迹。有路就有人。

陈墨顺着路走,天彻底黑下来的时候,远处出现了几点灯火。

是村子。

陈墨用最后的力气把李忠拖到村口,然后一头栽倒在地上。

昏迷前,他听见有人喊:“有人昏倒了!快去叫人!”

还有脚步声,嘈杂的人声,有人把他扶起来,往他嘴里灌水。

他想起林素娘——那个被他原身虐待的女人,那个在他被抓壮丁时冲出来拦阻的女人,那个眼神里带着恨也带着绝望的女人。

她还活着吗?

还在这村子里吗?

他不知道自已还能不能见到她。

然后,黑暗彻底吞没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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