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屠了缅北园区

开局屠了缅北园区

分类: 玄幻奇幻
作者:方海执青
主角:林晚,林夕
来源:番茄小说
更新时间:2025-11-28 13:3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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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书名:《开局屠了缅北园区》本书主角有林晚林夕,作品情感生动,剧情紧凑,出自作者“方海执青”之手,本书精彩章节:缅北囚笼与买“挂”的女人缅北的湿热空气像一块浸满血腥的破布,死死捂住人的口鼻。铁锈味来自被打断的骨头,腐臭源自溃烂的伤口,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腥甜,是从人的喉咙和眼眶里渗出来的。电诈园区最深处的临时监牢,是用废弃集装箱改造的,正午时分铁皮被毒辣阳光烤得能烫熟皮肉,到了深夜又像冰窖般刺骨,铁皮接缝处凝结的露水,滴在人身上比刀子还凉。此刻,这不足十平米的方寸牢笼里,绝望像瘴气般浓稠,每吸一口都能呛得人...

小说简介
缅北囚笼与买“挂”的女人缅北的湿热空气像一块浸满血腥的破布,死死捂住人的口鼻。

铁锈味来自被打断的骨头,腐臭源自溃烂的伤口,还有些说不清道不明的腥甜,是从人的喉咙和眼眶里渗出来的。

电诈园区最深处的临时监牢,是用废弃集装箱改造的,正午时分铁皮被毒辣阳光烤得能烫熟皮肉,到了深夜又像冰窖般刺骨,铁皮接缝处凝结的露水,滴在人身上比刀子还凉。

此刻,这不足十平米的方寸牢笼里,绝望像瘴气般浓稠,每吸一口都能呛得人肺腑生疼。

“阿任——阿任——!”

凄厉的哭喊像被铁钳掐住喉咙的夜枭,从一个年轻女人口中撕裂而出,每一个字都带着血沫。

她叫林夕,本该在城市里做着文员工作,如今却蜷缩在冰冷的铁皮地面上。

身上仅存的粗布工装早己被撕扯成一缕缕碎片,勉强遮住关键部位的布料下,肌肤布满了青紫的指印和磨破的血痕——那是被拖拽时在铁皮上蹭出的伤,也是那些男人发泄兽欲时留下的印记。

她的手腕被粗麻绳勒得血肉模糊,绳子深深嵌进皮肉,每次挣扎都像有无数根针在扎。

她的目光死死黏在不远处那个血肉模糊的身影上,泪水混合着脸上的污垢和血渍,在眼角冲刷出两道狼狈的痕迹,可她连抬手擦一把的力气都没有,只能任由泪水模糊视线。

那是阿任,她的男朋友,那个曾在她生病时通宵守在床边,承诺要攒钱买带阳台的房子的男人。

三个肥头大耳的男人正围着林晚肆意狞笑,领头的刀疤脸嘴里嚼着槟榔,猩红的槟榔汁顺着嘴角往下淌,滴在林晚裸露的胳膊上。

“哭什么?

伺候好哥几个,说不定还能让你们俩死个痛快。”

他说着,抬脚狠狠踩在阿任散落在地的头发上,用力碾了碾,像是在踩一只蝼蚁。

黏腻的汗水顺着他松弛的下颌线滴落,砸在阿任的后颈上,激起对方一阵细微的颤抖。

被踩在脚下的阿任,早己没了人样。

十根手指的指甲被生生拔去,指端肿成紫黑色的肉团,伤口处凝结的血痂被反复蹭破,渗出的鲜血混着脓液,在地面汇成一小滩黏腻的液体。

旁边扔着一把老虎钳,钳口还挂着半片指甲和血丝——那是刀疤脸亲自下手的,他说“不配合就先卸零件”,每拔下一片指甲,就用钳子夹着肉问一次“能不能好好干活”。

阿任的口腔里空空荡荡,原本整齐的牙齿被铁棍敲得一颗不剩,牙龈外翻着,凝结着暗褐色的血痂,嘴角还挂着未干的血迹。

至于那条曾无数次对林晚许下诺言的舌头,早己被刀疤脸用弯刀割掉,扔给了园区里的野狗——只因为阿任咬了试图侵犯林晚的喽啰。

他的头顶光秃秃的,仅存的几根头发黏在渗血的头皮上,那些青黑红紫的伤痕,是刀疤脸的手下用镊子一撮撮硬生生拔下的,每拔一下都伴随着阿任压抑的嘶吼。

赤裸的躯干上更是惨不忍睹:后背的皮肤被鞭子抽得大面积溃烂,交错的鞭痕里渗着脓液,和干涸的血渍粘在一起,结成厚厚的痂壳,稍微一动就会撕裂伤口;胸口有几处焦黑的印记,是被烧红的烙铁狠狠按过的痕迹,边缘的皮肉己经炭化,散发着一股刺鼻的焦糊味;腰侧一块巴掌大的皮肉外翻着,白森森的筋膜和暗红色的血管清晰可见——那是被刀疤脸用美工刀划开的,他说“看看这小子的心是不是黑的”,刀尖还在伤口里搅了搅,疼得阿任当场昏死过去。

最可怖的是他的左眼。

一根锈迹斑斑的铁片正从眼眶里穿入,顶端的部分卡在颅骨里,暗红色的血液顺着铁片缓缓流淌,在地面晕开一小片粘稠的血泊,苍蝇嗡嗡地围着血泊打转,时不时落在阿任的脸上,他却连眨眼驱赶的力气都没有。

“阿任,救我……”林夕的哭喊再次传来,声音己经沙哑得像是砂纸在摩擦朽木。

刀疤脸不耐烦地抬手扇了她一耳光,清脆的巴掌声在集装箱里回荡,林晚的嘴角立刻渗出血丝,头歪向一边,却还是固执地望着阿任的方向。

这声求助像一把烧红的烙铁,狠狠烫在了阿任的心上。

他那只还算完好的右眼猛地睁大,眼球布满血丝,像是要从眼眶里凸出来。

绝望如同冰冷的潮水,瞬间将他彻底淹没——他救不了她,救不了他视若珍宝的女人。

他的左臂被铁棍打断后以诡异的角度扭曲着,骨头刺破皮肤露在外面;右腿的膝盖被砸碎,只能软塌塌地瘫在地上,毫无知觉。

他全身上下几乎找不出一块完好的骨头,连呼吸都牵扯着胸口的伤口,每一次吸气都像是在吞咽刀片。

那些男人的手脚己经开始在林晚身上乱摸,粗糙的手掌撕开她最后一点遮羞布,林晚发出撕心裂肺的尖叫,拼命扭动身体反抗,却被刀疤脸死死按住肩膀。

“别费劲了,这地方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刀疤脸的笑声像破锣般刺耳,“你男人不是想赚钱吗?

现在他的命,还有你的身子,就是他赚的‘工钱’。”

记忆突然不受控制地涌了上来,像一把淬毒的匕首,狠狠扎进阿任的心脏。

不久前,他们还在出租屋里讨论婚礼的细节,林晚拿着婚纱杂志,眼睛亮晶晶地说“不用太贵,简单干净就好”。

可就在见林晚父母时,岳父那句“一个月西五千工资,连彩礼都凑不齐,怎么给我女儿幸福”的嘲讽,像针一样扎进了他的自尊里。

他辞掉了安稳的工作,在所谓的“发小”引荐下,听说了缅北这份“月薪三万、包吃包住、轻松上手”的工作。

当时的他感激涕零,以为抓住了改变命运的机遇,甚至兴冲冲地劝说林晚辞掉工作,和他一起来“闯一番事业”。

是他,是他亲手把林夕推进了这个地狱。

如果不是他被高薪诱惑,如果不是他急功近利,如果他能多听林晚一句“再等等,我们慢慢攒钱”的劝说,他们现在应该还在出租屋里,计划着周末去看家具。

悔恨如同剧毒的毒蛇,疯狂啃噬着他的五脏六腑,疼得他浑身痉挛。

他用尽全身力气,试图将被打断的肘关节撑在地上——哪怕只能撑起一寸,哪怕只能让林晚看到他还在挣扎,哪怕只能咬断其中一个禽兽的脚踝。

骨裂的剧痛顺着手臂蔓延开来,冷汗瞬间浸透了他的皮肤,伤口撕裂的疼痛让他眼前发黑,但他硬是凭着一股狠劲,让自己的胸膛稍微离开了地面。

他想挪动膝盖,想让身体再撑起一些,可双腿却像灌了铅一样,任凭他如何用力,都没有丝毫反馈。

“呃……呃啊……”他说不出话,只能从喉咙里发出野兽般的低吼,那声音沙哑又破碎,像是破风箱在拉扯。

这声音根本引不起那些男人的注意,刀疤脸甚至嫌他吵,抬脚又给了他胸口一脚,正好踹在那片焦黑的烙铁印上。

阿任猛地喷出一口鲜血,身体重重摔回地面,胸口的伤口彻底崩裂,脓液和鲜血混在一起,染红了身下的铁皮。

他们的目光和手脚都黏在林晚身上,对他这个“废人”毫不在意——他的愤怒,不过是无能的狂怒;他的挣扎,不过是徒劳的表演;他的痛苦,在这些禽兽眼里,不过是取乐的调料。

林晚的尖叫越来越弱,身体的反抗也渐渐无力,她绝望地看着阿任,眼神里的光芒一点点熄灭,那模样比任何酷刑都让阿任痛苦。

眼泪终于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可从阿任完好的右眼眶里滚落的,早己不是透明的泪水,而是掺着碎肉的鲜红血液。

他的意识开始模糊,视线里的林晚和刀疤脸渐渐重影,心底只剩下一个绝望到极致的呐喊:无论是谁,无论是神是鬼,只要能救林夕,只要能让这些人渣付出血的代价,我愿意付出任何代价,哪怕是我的灵魂,哪怕是永堕地狱!

就在这个念头落下的瞬间,一声清脆的响指,突兀地在死寂的监牢里响起。

“啪。”

时间仿佛被按下了暂停键。

刀疤脸的狞笑凝固在脸上,嘴角还挂着未落下的槟榔汁;林晚的哭喊停在了喉咙里,眼角的泪水悬在半空;连地面上流淌的血液,都静止在了滴落的瞬间,那颗血珠就那样悬在阿任的脸颊旁,晶莹剔透,却又触目惊心。

阿任突然发现自己的呼吸也被定格了,胸腔不再起伏,伤口的剧痛也瞬间消失,却奇异地保持着清醒的思维,连刀疤脸身上的汗臭味都清晰可闻。

“哒哒哒——”一阵清脆的高跟鞋声,从监牢门口传来。

那声音不疾不徐,鞋跟敲击地面的节奏精准而优雅,带着一种独特的韵律,在这死寂的空间里格外清晰。

阿任的视线受限,只能看到一双黑色的漆皮高跟鞋从门口走进来,鞋跟纤细而锋利,像一把精致的匕首。

高跟鞋踩在地面的血渍上,却没有沾染上丝毫污秽,甚至连血珠都自动避开了鞋尖,仿佛脚下的血腥与她格格不入。

来人穿着一身剪裁合体的黑色燕尾服,裙摆随着脚步轻轻晃动,勾勒出窈窕而挺拔的身姿。

左手戴着一副黑色皮手套,右手拎着一个银色的金属手提箱,箱面擦得锃亮,反射着昏暗的光线。

她脸上戴着一张狰狞的老虎面具,金色的纹路在昏暗的光线下泛着冷光,面具的虎口处镶嵌着细小的红宝石,像极了嗜血的眼眸。

最能让人相信他不事普通人的是,他的身后竟有着一条老虎的尾巴。

她缓缓走到阿任面前,似乎察觉到了他无法抬头,便贴心地蹲了下来。

微凉的指尖轻轻捧住了他的脸,动作轻柔得与这地狱般的场景格格不入——那是戴着手套的手,触感细腻,却带着一丝金属的凉意。

她稍稍用力,将他的头抬高,让他的右眼能够对上自己的视线。

面具下传来一声轻笑,那笑声像银铃般清脆,却又带着一丝难以捉摸的魅惑,像淬了蜜的毒药。

“不错的眼神,够烈,够恨,也够绝望。”

女人的声音带着几分慵懒,像是在欣赏一件稀世珍宝,她的目光掠过阿任全身的伤痕,没有丝毫怜悯,反而多了几分赞许,“少年郎,要挂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