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小姐的假死名单
第1章
全城都知道,沈家找回的真千金是个病秧子。
养父母家暴她,亲妈嫌她晦气,豪门未婚夫嫌她上不得台面。
直到那天,她从十八楼一跃而下。
遗书上只有一行字:“按名单,一个个来。”
所有人都以为她在说疯话。
直到第二天,虐待她的养父突然暴毙,死状极其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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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跃而下
风很大。
沈念站在十八楼的窗台上,低头看着脚下蚂蚁一样的人群。
真高啊。
她想起七岁那年被养母第一次扇耳光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高度。只不过那时候她是趴在地上,看着养母穿着拖鞋的脚,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长那么高。
后来她长高了。
一米六五,比养母还高三公分。但那又怎么样呢?她还是要跪在地上,被那个矮她一截的女人揪着头发往墙上撞。
“赔钱货,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
是啊,有什么用呢。
沈念低头看了一眼手里攥着的那张纸,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上面的字是她昨晚一笔一划写下的,用的是沈家书房里那支价值不菲的钢笔。
墨水很流畅,写起来一点都不卡。
不像她用了二十年的那支破圆珠笔,写着写着就没墨了,得用嘴哈一口气,使劲甩两下,才能再写几个字。
沈念把那张纸展开,又看了一遍。
字迹很工整。
她从小写字就好看,养母为此打过她不少次,说读书有什么用,女孩子家早点出去打工挣钱才是正经。但她还是偷偷练,用捡来的废报纸,用烧过的木炭,用一切能写字的东西。
因为她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画地教她写自己的名字。
那个人穿着很好看的裙子,身上香香的。
“念念,这是你的名字。念,思念的念。妈妈会一直思念你的。”
那是她关于亲生母亲唯一的记忆。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一直”只有三年。
三岁那年,她在商场被人抱走。人贩子把她卖到了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小村子,卖给了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妻。
那对夫妻对她还不错,养了两年,女人突然怀孕了。于是她就成了多余的,又被转手卖给了现在的养父母。
沈家找了她二十年。
二十年。
她在养父的烟头下学会了不哭,在养母的巴掌下学会了察言观色,在所谓的“弟弟”的欺负下学会了忍耐。
她学会了太多东西,唯独没有学会怎么做一个千金大小姐。
沈家找到她的时候,是在她打工的奶茶店。
那天她正在调一杯珍珠奶茶,手上全是冻疮裂开的口子,贴满了创可贴。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进来,盯着她看了很久,问她是不是左手手腕有一块胎记。
她说有。
男人问她愿不愿意做个亲子鉴定。
她问要钱吗?要钱就不做。
男人眼眶红了,说不要钱,什么都不要你的。
后来的事情就像一场梦。
她被带到一个大房子里,见到了那个穿漂亮裙子、身上香香的女人。她老了,眼角有了皱纹,但还是很漂亮。她穿着一身黑,眼睛肿得像核桃,看见沈念就扑过来抱住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的女儿,我的念念,妈妈终于找到你了。”
沈念僵在原地,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
她想,原来被妈妈抱着是这样的感觉。
但她很快就不这么想了。
沈家不只有她一个女儿。
她还有一个妹妹,叫沈念慈,只比她小三个月。
沈念慈是三年前被找回的,据说是被人贩子卖到了隔壁省的一个富裕人家,养父母对她很好,供她读书学琴,把她培养成了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沈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省城最好的高中读书,成绩年级前十,钢琴十级,还会跳芭蕾。
沈念不会这些。
她只会在奶茶店调饮料,在电子厂拧螺丝,在养母骂她的时候低着头一声不吭。
沈念第一次见到沈念慈,是在认亲宴上。
那天沈家请了很多人,把沈念介绍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是沈母特意为她定制的,据说花了十几万。裙子很漂亮,但沈念穿着浑身不自在,总觉得领口太低,裙摆太短,走起路来老想往下拽。
沈念慈也来了。
她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头发披着,别了
养父母家暴她,亲妈嫌她晦气,豪门未婚夫嫌她上不得台面。
直到那天,她从十八楼一跃而下。
遗书上只有一行字:“按名单,一个个来。”
所有人都以为她在说疯话。
直到第二天,虐待她的养父突然暴毙,死状极其凄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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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跃而下
风很大。
沈念站在十八楼的窗台上,低头看着脚下蚂蚁一样的人群。
真高啊。
她想起七岁那年被养母第一次扇耳光的时候,也是这样的高度。只不过那时候她是趴在地上,看着养母穿着拖鞋的脚,想着自己什么时候能长那么高。
后来她长高了。
一米六五,比养母还高三公分。但那又怎么样呢?她还是要跪在地上,被那个矮她一截的女人揪着头发往墙上撞。
“赔钱货,养你这么大有什么用?”
是啊,有什么用呢。
沈念低头看了一眼手里攥着的那张纸,被风吹得猎猎作响。上面的字是她昨晚一笔一划写下的,用的是沈家书房里那支价值不菲的钢笔。
墨水很流畅,写起来一点都不卡。
不像她用了二十年的那支破圆珠笔,写着写着就没墨了,得用嘴哈一口气,使劲甩两下,才能再写几个字。
沈念把那张纸展开,又看了一遍。
字迹很工整。
她从小写字就好看,养母为此打过她不少次,说读书有什么用,女孩子家早点出去打工挣钱才是正经。但她还是偷偷练,用捡来的废报纸,用烧过的木炭,用一切能写字的东西。
因为她记得,很小很小的时候,有个人握着她的手,一笔一画地教她写自己的名字。
那个人穿着很好看的裙子,身上香香的。
“念念,这是你的名字。念,思念的念。妈妈会一直思念你的。”
那是她关于亲生母亲唯一的记忆。
后来她才知道,那个“一直”只有三年。
三岁那年,她在商场被人抱走。人贩子把她卖到了几百公里外的一个小村子,卖给了一对生不出孩子的夫妻。
那对夫妻对她还不错,养了两年,女人突然怀孕了。于是她就成了多余的,又被转手卖给了现在的养父母。
沈家找了她二十年。
二十年。
她在养父的烟头下学会了不哭,在养母的巴掌下学会了察言观色,在所谓的“弟弟”的欺负下学会了忍耐。
她学会了太多东西,唯独没有学会怎么做一个千金大小姐。
沈家找到她的时候,是在她打工的奶茶店。
那天她正在调一杯珍珠奶茶,手上全是冻疮裂开的口子,贴满了创可贴。一个穿着西装的男人走进来,盯着她看了很久,问她是不是左手手腕有一块胎记。
她说有。
男人问她愿不愿意做个亲子鉴定。
她问要钱吗?要钱就不做。
男人眼眶红了,说不要钱,什么都不要你的。
后来的事情就像一场梦。
她被带到一个大房子里,见到了那个穿漂亮裙子、身上香香的女人。她老了,眼角有了皱纹,但还是很漂亮。她穿着一身黑,眼睛肿得像核桃,看见沈念就扑过来抱住她,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我的女儿,我的念念,妈妈终于找到你了。”
沈念僵在原地,不知道该把手放在哪里。
她想,原来被妈妈抱着是这样的感觉。
但她很快就不这么想了。
沈家不只有她一个女儿。
她还有一个妹妹,叫沈念慈,只比她小三个月。
沈念慈是三年前被找回的,据说是被人贩子卖到了隔壁省的一个富裕人家,养父母对她很好,供她读书学琴,把她培养成了一个真正的大家闺秀。沈家找到她的时候,她正在省城最好的高中读书,成绩年级前十,钢琴十级,还会跳芭蕾。
沈念不会这些。
她只会在奶茶店调饮料,在电子厂拧螺丝,在养母骂她的时候低着头一声不吭。
沈念第一次见到沈念慈,是在认亲宴上。
那天沈家请了很多人,把沈念介绍给所有的亲戚朋友。她穿了一条白色的裙子,是沈母特意为她定制的,据说花了十几万。裙子很漂亮,但沈念穿着浑身不自在,总觉得领口太低,裙摆太短,走起路来老想往下拽。
沈念慈也来了。
她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连衣裙,头发披着,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