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胡乱华之潜渊

五胡乱华之潜渊

分类: 现代言情
作者:墨影流芳
主角:冉闵,沈默
来源:常读
更新时间:2026-03-08 11:4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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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片段

现代言情《五胡乱华之潜渊》,讲述主角冉闵沈默的甜蜜故事,作者“墨影流芳”倾心编著中,主要讲述的是:永和五年二月的邺城,是一座浸透鲜血的巨兽。沈默站在城门外,腥风扑面而来。城门洞两侧悬挂着十几颗人头,有汉人,也有胡人。时间最久的那几颗已经干瘪发黑,乌鸦站在上面啄食,眼睛的位置只剩下两个黑洞。新挂的还在滴血,血珠顺着断颈滑落,在地上汇成一小摊,引来成群的苍蝇嗡嗡作响。城墙根下蹲着一排衣衫褴褛的难民,有的在发呆,有的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和死人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这就是邺城。五胡十六国中最血腥的都城,...

小说简介

永和五年二月的邺城,是一座浸透鲜血的巨兽。

沈默站在城门外,腥风扑面而来。城门洞两侧悬挂着十几颗人头,有汉人,也有胡人。时间最久的那几颗已经干瘪发黑,乌鸦站在上面啄食,眼睛的位置只剩下两个黑洞。新挂的还在滴血,血珠顺着断颈滑落,在地上汇成一小摊,引来成群的苍蝇嗡嗡作响。城墙根下蹲着一排衣衫褴褛的难民,有的在发呆,有的已经死了,活着的人和死人靠在一起,分不清彼此。

这就是邺城。

五胡十六国中最血腥的都城,后赵天王石虎的老巢,杀人如麻的羯族大本营。三十年前石虎在这里称帝,三十年来这座城吞下了多少汉人的血,没人算得清。史书上只留下一句话:“暴尸于路,往往相枕”。

也是他此行的目的地。

沈默深吸一口气,把那股腐烂的甜腥味压进肺里,告诉自己:这就是你要来的地方。这就是你今后三年要待的地方。八年前在建康城外那个密室里,招募他的人说:“此去九死一生,你若活着回来,便是大功一件。”他当时说:“死也不怕。”

现在他真的站在这里了。

他抬脚往里走。

“站住!”

守门的羯兵伸出手臂拦住他。那羯兵满脸横肉,左脸有一道刀疤,从眉骨一直拉到嘴角,把鼻子都劈成了两半。他上下打量着沈默,眼神像在看一头待宰的羊。沈默穿着半旧的深衣,头发用木簪随意挽着,脸上抹了锅灰,活脱脱一个落魄的寒士。但羯兵的目光在他身上来回扫,最后盯住他的手。

“入城税,三个钱。”

沈默低着头,把三枚五铢钱放进那只粗糙的手掌。五铢钱是前朝的旧钱,在北方也能用,他特意换了一些。

羯兵捏了捏钱,忽然一把抓住沈默的手腕,把他的手掌翻过来。沈默的手很白,指节分明,没有老茧——三年来在建康的训练,他的手没碰过锄头犁把,怎么也晒不黑、磨不粗。

“手挺嫩啊。”羯兵盯着他的手,“不是干活的?”

沈默的心跳漏了一拍,但面上纹丝不动。他抬起头,让羯兵看清自己这张脸——消瘦、苍白、带着几分读书人的文弱。

“回军爷,小人是教书先生。”他的声音低哑,带着刻意装出来的卑微,“靠写字吃饭,不干粗活。”

“教书先生?”羯兵嗤笑一声,“这年头还有人来邺城教书?找死吗?”

沈默没有说话。

羯兵把他的手甩开,挥了挥手:“进去吧。反正城里每天死那么多人,多你一个不多。”

沈默踏入邺城。

街道很宽,是当年石虎为了炫耀武功而修的御道,宽得可以并排行驶六辆马车。但如今御道上空空荡荡,只有几个衣衫褴褛的汉人难民蜷缩在路边,用麻木的眼神看着每一个经过的人。一个女人抱着孩子坐在墙根下,孩子已经死了,脸发青,她还抱着,轻轻地晃,嘴里哼着不成调的歌。旁边一个老头趴在地上,一动不动,不知道是睡着了还是死了。几只野狗在远处游荡,眼睛泛着绿光。

街道两旁的店铺大多关着门,少数几家开着的,门口都站着羯人护卫,手里提着刀,眼神像狼。一个汉人小贩挑着担子走过,被一个羯兵一脚踹翻,担子里的炊饼滚了一地。小贩趴在地上磕头,额头磕出血来,羯兵哈哈大笑,捡起一个炊饼咬了一口,剩下的全踩进泥里。

沈默低着头往前走,余光却在扫视四周——每一条巷子,每一个拐角,每一处可能藏身的地方。城南有座破庙,是老九说的接头地点。城东有座道观,是他今晚的落脚处。城西有一片高门大院,那里住着羯人权贵,冉闵的府邸也在那边。他必须把这些都记在心里,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会用上。

他走过一条街,又一条街。

忽然,前方传来马蹄声和惨叫。

沈默抬头,一队羯兵正在驱赶一群汉人——老人、孩子、女人,被绳子串成一串,像牲畜一样被牵着走。一个年轻女人抱着孩子踉跄着往前走,孩子哭得撕心裂肺,一个羯兵回头就是一鞭子,抽在女人脸上。女人惨叫一声,摔倒在地,孩子摔出去老远,哭声戛然而止。

孩子的头撞在石阶上,血慢慢渗出来。

沈默的脚步顿住了。

羯兵看了他一眼:“看什么看?想一起?”

沈默没有动。

羯兵扬起马鞭,朝他走来。

沈默低下头,转身离去。

身后传来那女人撕心裂肺的哭喊:“我的孩子!我的孩子!”

沈默没有回头。

他不能回头。

这就是邺城。这就是他今后三年要待的地方。这就是他要为之奋斗的地方——为了结束这一切,为了让羯人的刀不再砍向汉人的脖子,为了让他再也不用看见今天这一幕。

他的手攥紧,指甲陷进肉里。

走了两刻钟,他终于找到那座道观。

道观在城东一条偏僻的巷子里,门楣上的匾额已经斑驳,勉强能认出“青松观”三个字。院墙塌了一半,用木桩和草席胡乱堵着。沈默敲了敲门,没人应。他推门进去,院子里杂草丛生,足有半人高。正殿的门窗都破了,露出里面残破的三清像——三清像的头都没了,不知道是被砸掉的还是自己掉的。

“有人吗?”

“西厢房空着,自己收拾。”

声音从正殿后面传来。沈默绕过去,看见一个老道士蹲在墙角,正在用破锅煮什么东西。锅里冒着热气,飘出来的味道让沈默的胃抽搐了一下——是野菜糊糊,没有盐,没有油,只有野菜和水。老道士抬起头,看了他一眼。那张脸上布满皱纹,眼窝深陷,嘴唇干裂,像一具行走的骷髅。

沈默从怀里掏出一小袋粮食,放在老道士脚边。

老道士低头看了看那袋粮食,浑浊的眼睛里闪过一丝光亮。他抬起头,盯着沈默看了很久,忽然开口:

“年轻人,邺城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沈默没有回答。

老道士叹了口气,指了指西边:“西厢房,自己收拾。住多久都行,每天一碗野菜糊糊。”

沈默点点头,往西厢房走去。走到一半,老道士忽然又叫住他:

“年轻人,你来邺城,是为了杀人,还是为了救人?”

沈默的脚步骤然停住。

他回过头,看着老道士。老道士已经低下头,继续搅他那锅野菜糊糊,仿佛什么都没说过。

沈默没有说话,转身进了西厢房。

屋里一张榻,一张矮案,一卷破草席,别无长物。沈默在榻上坐下,闭上眼,把今天的一切在脑子里过了一遍——城门、人头、羯兵、被摔死的孩子、老道士那句话。

你来邺城,是为了杀人,还是为了救人?

他不知道。

三年前,建康城外,幽玄卫的密室里。

招募他的人是个四十来岁的中年人,面皮白净,像个富家翁,但那双眼睛深不见底。他上下打量着沈默,问:“你全家都死在胡人手里?”

沈默说:“是。”

“想不想报仇?”

“想。”

“那就去邺城。”那人说,“潜伏下来,接近一个人。他叫冉闵,羯人养大的汉人,石虎麾下最能打的将领。你的任务是策反他,让他为朝廷所用。如果不成——”

那人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放在桌上。

“杀了他。”

沈默看着那个小瓷瓶,问:“他是谁的人?”

那人笑了:“他是他自己的人。但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能帮我们牵制胡人,给汉人争取喘息之机。你去,就是为了这个。”

沈默说:“好。”

那人说:“此去九死一生,你若活着回来,封侯拜相不在话下。若回不来——”

他顿了顿,没说完。

沈默替他补上:“若回不来,就当是为我那一百三十七口人,先走一步。”

那人看着他,眼神里闪过一丝复杂的情绪,然后挥了挥手:“去吧。三年后,会有人联系你。”

沈默走出密室,外面是三月的江南,草长莺飞,桃红柳绿。他站了一会儿,然后头也不回地往北走。

三年后,他站在了这里。

三天后的夜里,老九来了。

三更天,沈默在黑暗中睁着眼,忽然听见窗外传来三声猫叫——两短一长。他翻身而起,拉开房门,一个黑影闪身而入。

老九四十来岁,面皮白净,穿着一身商贾常穿的绸衫,看着像个富家翁。但那双眼睛不像——那双眼睛太深,太沉,看人的时候像在掂量你值多少斤两。

“一路顺利?”老九压低声音。

沈默点头。

老九从怀里掏出一个小瓷瓶,放在案上。月光从破窗纸里漏进来,照在瓷瓶上,泛着幽幽的光。

“这是你的。无色无味,入酒即化。半个时辰后发作,神仙难救。”

沈默看着那个瓷瓶,没有去拿。

老九盯着他:“怕了?”

沈默摇头。他不是怕。他只是想起刚才老道士那句话——你来邺城,是为了杀人,还是为了救人?

“那就好。”老九走到门口,忽然回头,“冉闵这个人,我盯了他七年。能打,能忍,能装。你要小心。”

“他的弱点是什么?”

老九沉默片刻,道:“没有弱点。但他对身边人——尤其是他觉得可以信任的人——不设防。”

沈默皱眉:“不设防?”

“你以为这是陷阱?”老九看着他,眼神里有一丝沈默看不懂的东西,“那我告诉你,石遵派人刺杀他,一共十七次,次次都失败。为什么?因为他身边有内鬼,提前通风报信。可他还是不设防。你知道为什么吗?”

沈默没有说话。

老九压低声音:“因为他知道,要让人真心为他卖命,就必须先给人真心。这是他的本事,也是他的弱点。”

说完,他拉开门,消失在夜色中。

沈默站在窗前,久久没有动。

不设防。

真心换真心。

这是枭雄,还是傻子?

他攥紧那个小瓷瓶,冰凉的触感从掌心传来。

三年了,他终于等到了这一刻。

可他的心里,却没有半点喜悦。

三天后,马市。

这是邺城最大的马市,每月逢三、八开市。胡商汉贩云集,马嘶人喧,尘土飞扬。沈默穿着一身半旧的深衣,站在人群里,目光却始终盯着一个人。

那个人站在马栏前,正在挑选一匹青骢马。他身材魁梧,肩宽背厚,穿着一身玄色劲装,腰间挎着刀。人群中他最高,最壮,一眼就能看见。

冉闵。

羯人养大的汉人,石虎麾下最能打的将领,手里握着两万殿中军,整个邺城没人敢惹的人。

沈默深吸一口气,走上前去。

“这匹马,将军看中了?”他开口,声音不大不小,正好能让冉闵听见。

冉闵回头,看了他一眼。那双眼睛很亮,很锐,像鹰。

“你是何人?”

“草民沈默,略懂相马。”沈默指着那匹青骢马,“这马好,但不适合将军。”

冉闵挑眉:“哦?”

沈默往前走了一步,声音平稳:“这马腿长,爆发力好,适合短途冲锋。但将军方才看了它两刻钟,它已经不耐烦了——尾巴甩来甩去,蹄子刨地,这是脾气躁的表现。它不听使唤。将军若骑它上阵,冲进去容易,想调头就难了。战场上,调头比冲锋更重要。”

冉闵盯着他看了片刻,忽然笑了。

“你叫什么?”

沈默。”

沈默。”冉闵念了念这个名字,指着马栏里另一匹马,“那匹呢?”

沈默看了一眼:“那匹是河曲马,耐力好,脾气稳,适合长途奔袭。但将军若是冲阵,它不够快。”

冉闵又笑了,这次笑得更深。

“有点意思。”他招了招手,“跟我来。”

沈默跟着他,穿过马市,来到一处僻静的茶棚。冉闵坐下,要了两碗茶,推一碗给沈默

“你方才说的那些,跟谁学的?”

“乞活军里一个老骑兵。”沈默低头饮茶,不让冉闵看见自己的眼神。

冉闵的眉毛动了动:“乞活军?从那边来的?”

“逃难来的。永嘉五年,乞活军溃散,我一路往北,走到哪儿算哪儿。”

冉闵沉默片刻,又问:“读过书?”

“读过几年。”

“几年是多少年?”

沈默抬起头,看着冉闵冉闵的眼睛还在打量他。

“十年。五岁开蒙,十五岁永嘉之乱,正好十年。”

冉闵点点头,忽然道:“我缺个书佐。你来不来?”

沈默的心跳漏了一拍。

这么快?

他面上却纹丝不动:“将军不怕我是细作?”

冉闵愣了一愣,旋即大笑,笑声震得茶碗都在颤。

“你是细作?”他笑着摇头,“你要是细作,刚才就不会说那些话。细作会这么显眼?细作会往我眼前凑?细作会告诉我这马不好那马不行?”

沈默没有说话。

冉闵站起身,拍了拍他的肩膀:“三天后,来府上找我。就说冉闵让你来的。”

他走了,留下沈默一个人坐在茶棚里。

沈默端起那碗凉透的茶,一饮而尽。

开始了。

他摸了摸怀里那个小瓷瓶,还在。

可他的心,已经不在这里了。

远处,夕阳西沉,将半边天染成血色。

邺城的夜,又要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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