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黑帮千金爱上卧底警察
第1章
我叫李榕。
很多人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都会夸好听,像棵安静的榕树,安稳、沉默、扎根大地。
只有我自己知道,李榕=利用。
这是我养父李雄,给我取的名字。他曾经是这座城市最狠的黑帮老大,手上沾过的血,能染红半条江。
后来金盆洗手,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敬畏的地产大亨,荣晟集团的董事长。
而我,是他对外宣称的独生女。没人知道,我不是他的女儿。我是他仇人的女儿。
他觉得好玩。他觉得把仇人的女儿养在身边,像养一条听话的狗,是天底下最有趣的恶趣味。他以为我年纪小,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我记得。那片鲜红的血,那声声惨叫,以及他眼里的狠戾,刻在我心里十几年,丝毫不敢忘。
我学法律,不是为了正义,是为了帮李雄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把他那些见不得光的产业,包装得干干净净。
我武力值爆表,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有一天,能亲手把李雄送进地狱,为我亲生父亲报仇。
我低调、隐忍、看起来温顺无害,所有人都觉得,荣晟集团的千金,是个没脾气、没本事、只会读书的软柿子。只有我自己清楚,我这只柿子,里面裹着刀。
而我人生所有的平静和伪装,都在那个雨天,被一个叫张叙白的男人,彻底打碎。
第一章 精心设计的“偶遇”
我的目标很简单——活着,隐忍,等到一个能彻底扳倒李雄的机会。
我不需要爱情,不需要朋友,不需要任何会让我心软、会让我暴露的东西。我在大学里刻意保持孤僻,穿最普通的衣服,走最偏僻的路,不和任何人深交。
李雄给我的任务,是稳住学业,在外维持一个“干净千金”的形象,方便他在商界洗白。而我私下的目标,是收集他当年杀害我父亲的证据,以及他现在灰色产业里足以让他死刑的链条。
我知道警局一直盯着李雄。从我懂事起,我就见过好几拨卧底,有的混进公司保安,有的接近公司高管,还有的想通过旁支亲戚搭上关系。
但李雄太谨慎了,疑心重到变态,凡是靠近他身边有目的的人,几乎都活不过三个月。我冷眼旁观。
我不帮警察,也不帮李雄。
我谁都不信,只信我自己。
那天下午,我故意走学校后门的小巷,那是我计划好的。最近学校里有几个混混,靠着家里有点小钱,天天堵着我要钱、欺负我。他们骂我穷酸,骂我孤僻,推我、踹我、把我的书扔在泥水里。
我一只手就能把他们全部打趴下,但我不能。我必须扮演一个懦弱、无助、任人拿捏的软柿子。这是我接近李雄核心权力的保护色,也是我等待复仇的面具。我任由他们把我堵在墙角,拳头落在我背上,脚踢在我腿上,我咬着牙不反抗,不哭,也不喊。
我在等。等一个能顺理成章“被救”的机会。李雄最近在招私人助理、法务助理,要求是可靠、忠心、不会打探太多。我知道,警局一定还会派人来。我要做的,就是把那个人,亲手引到李雄身边,引到我身边。我算准了时间。
算准了会有一个“恰好路过”的男人,冲出来救我。果然,下一秒,一道清瘦却挺拔的身影,冲了过来。
“住手!”声音很冷,很稳,没有一丝慌乱。我抬眼,看见一个穿白衬衫、牛仔裤的男生。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眉眼干净,像刚从阳光里走出来。和这条阴暗潮湿的小巷,格格不入。
他就是张叙白。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第一次试图接近李雄。早在李雄还是黑帮老大的时候,他就卧底过帮派内部,可惜刚摸到一点线索,李雄直接金盆洗手,解散所有堂口,一夜洗白,让他所有努力全部落空。他不甘心。他盯着李雄整整五年。
这一次,他把目标放在了我身上。他知道,李雄只有我一个“女儿”,拿下我,就等于拿下了进入荣晟集团的钥匙。所以他算好了时间,算好了地点,算好了我会被霸凌,算好了他英雄救美,能一击即中。
他冲上来,三两下就把那几个混混打得哭爹喊娘。他动作干净利落,看似普通学生,却藏着极强的格斗技巧和爆发力。我低着头,心里冷笑。演得
很多人第一次听见这个名字,都会夸好听,像棵安静的榕树,安稳、沉默、扎根大地。
只有我自己知道,李榕=利用。
这是我养父李雄,给我取的名字。他曾经是这座城市最狠的黑帮老大,手上沾过的血,能染红半条江。
后来金盆洗手,摇身一变成了人人敬畏的地产大亨,荣晟集团的董事长。
而我,是他对外宣称的独生女。没人知道,我不是他的女儿。我是他仇人的女儿。
他觉得好玩。他觉得把仇人的女儿养在身边,像养一条听话的狗,是天底下最有趣的恶趣味。他以为我年纪小,什么都不记得了。
可我记得。那片鲜红的血,那声声惨叫,以及他眼里的狠戾,刻在我心里十几年,丝毫不敢忘。
我学法律,不是为了正义,是为了帮李雄游走在法律灰色地带,把他那些见不得光的产业,包装得干干净净。
我武力值爆表,不是为了保护自己,是为了有一天,能亲手把李雄送进地狱,为我亲生父亲报仇。
我低调、隐忍、看起来温顺无害,所有人都觉得,荣晟集团的千金,是个没脾气、没本事、只会读书的软柿子。只有我自己清楚,我这只柿子,里面裹着刀。
而我人生所有的平静和伪装,都在那个雨天,被一个叫张叙白的男人,彻底打碎。
第一章 精心设计的“偶遇”
我的目标很简单——活着,隐忍,等到一个能彻底扳倒李雄的机会。
我不需要爱情,不需要朋友,不需要任何会让我心软、会让我暴露的东西。我在大学里刻意保持孤僻,穿最普通的衣服,走最偏僻的路,不和任何人深交。
李雄给我的任务,是稳住学业,在外维持一个“干净千金”的形象,方便他在商界洗白。而我私下的目标,是收集他当年杀害我父亲的证据,以及他现在灰色产业里足以让他死刑的链条。
我知道警局一直盯着李雄。从我懂事起,我就见过好几拨卧底,有的混进公司保安,有的接近公司高管,还有的想通过旁支亲戚搭上关系。
但李雄太谨慎了,疑心重到变态,凡是靠近他身边有目的的人,几乎都活不过三个月。我冷眼旁观。
我不帮警察,也不帮李雄。
我谁都不信,只信我自己。
那天下午,我故意走学校后门的小巷,那是我计划好的。最近学校里有几个混混,靠着家里有点小钱,天天堵着我要钱、欺负我。他们骂我穷酸,骂我孤僻,推我、踹我、把我的书扔在泥水里。
我一只手就能把他们全部打趴下,但我不能。我必须扮演一个懦弱、无助、任人拿捏的软柿子。这是我接近李雄核心权力的保护色,也是我等待复仇的面具。我任由他们把我堵在墙角,拳头落在我背上,脚踢在我腿上,我咬着牙不反抗,不哭,也不喊。
我在等。等一个能顺理成章“被救”的机会。李雄最近在招私人助理、法务助理,要求是可靠、忠心、不会打探太多。我知道,警局一定还会派人来。我要做的,就是把那个人,亲手引到李雄身边,引到我身边。我算准了时间。
算准了会有一个“恰好路过”的男人,冲出来救我。果然,下一秒,一道清瘦却挺拔的身影,冲了过来。
“住手!”声音很冷,很稳,没有一丝慌乱。我抬眼,看见一个穿白衬衫、牛仔裤的男生。个子很高,皮肤很白,眉眼干净,像刚从阳光里走出来。和这条阴暗潮湿的小巷,格格不入。
他就是张叙白。
后来我才知道,他不是第一次试图接近李雄。早在李雄还是黑帮老大的时候,他就卧底过帮派内部,可惜刚摸到一点线索,李雄直接金盆洗手,解散所有堂口,一夜洗白,让他所有努力全部落空。他不甘心。他盯着李雄整整五年。
这一次,他把目标放在了我身上。他知道,李雄只有我一个“女儿”,拿下我,就等于拿下了进入荣晟集团的钥匙。所以他算好了时间,算好了地点,算好了我会被霸凌,算好了他英雄救美,能一击即中。
他冲上来,三两下就把那几个混混打得哭爹喊娘。他动作干净利落,看似普通学生,却藏着极强的格斗技巧和爆发力。我低着头,心里冷笑。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