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人修仙,血河长生路
第1章
暮春的风裹着尘土,刮过青石镇的长街,卷起乞丐破碗里的几粒糠皮。
街角的阴影里,墨尘靠着断墙坐着,一身破烂的灰布衫沾满了泥污,头发纠结成毡,唯有一双眼睛,亮得像淬了寒的狼崽。
他十六岁,身形单薄得像根被霜打过的芦苇,手里捏着半截啃得发白的麦秆,目光却没落在面前那只豁口的破碗上,而是死死盯着街对面——黑风帮的朱漆大门。
青石镇是凡界边陲的一座孤城,这里最横的就是黑风帮。
帮里的人个个练过拳脚,刀头舔血,寻常百姓见了,连大气都不敢喘。
而墨尘,是这镇上最不起眼的乞丐,却也是最不一样的乞丐。
他识字。
这是爹娘死前拼了命教给他的东西,也是他活到现在的依仗之一。
三天前,黑风帮的大门外,贴了一张黄纸告示,字是用朱砂写的,墨迹淋漓:招收识字之人,供帮中抄录账目,月钱十吊,管两餐饱饭。
贴告示的人,是黑风帮里一个外号叫李哥的汉子。
没人知道李哥的真名,只知道他在帮里地位不高,是个跑腿的,却比寻常帮众横三分。
墨尘蹲在街角,把那张告示上的字看了三遍,每个笔画都刻进了骨子里。
月钱十吊,管两餐饱饭。
这对他来说,是活下去的机会。
但墨尘没动。
他从记事起,就活在泥沼里。
爹娘是流民,带着他逃荒到青石镇,没半年就病死了。
他从五岁开始讨饭,七岁时被人贩子拐走,转手卖了三次,最后一次,他趁买主打瞌睡,用一块碎瓷片划破了那人的喉咙,连夜逃了回来。
从那时起,他就懂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所有带甜头的东西,背后都藏着钩子。
他盯着那张告示,盯了三天。
三天里,有三个识字的穷酸书生,欢天喜地地去了黑风帮。
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
墨尘的眼神更冷了。
他知道,那三个书生,怕是己经成了城外乱葬岗的新鬼。
可他还是要去。
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快饿死了。
断墙根的风更冷了,墨尘把破碗往身前推了推,露出一张脏兮兮却还算清秀的脸。
他看着李哥从黑风帮的大门里走出来,手里摇着一把折扇,穿着一身浆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装模作样地踱着步。
墨尘深吸一口气,佝偻着背,像只温顺的老狗,快步迎了上去。
“李爷!”
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恰到好处的谄媚,甚至还微微弯着腰,把姿态放得极低极低。
李玄正心烦。
帮主交代的事,他办砸了,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此刻听见有人喊他,他不耐烦地抬起头,看见一个瘦骨嶙峋的乞丐,正眼巴巴地看着他。
“滚开!”
李玄皱着眉,抬脚就要踹。
墨尘却像是早有预料,猛地往旁边一躲,顺势跪在了地上,脑袋磕得“咚咚”响:“李爷息怒!
小人识字!
小人是来应招的!”
“识字?”
李玄的脚步顿住了,他上下打量着墨尘,眼神里满是轻蔑,“你?
一个乞丐?
也配识字?”
“是!
是!”
墨尘的头磕得更响了,额头很快就渗出血丝,“小人爹娘死前,教过小人读书写字!
小人能抄账,能记账,还能写书信!
李爷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能写!”
他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截炭条,又捡起一张被风吹落在地的废纸,跪在地上,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
字迹算不上多好,却工整清晰,一笔一划,都透着股认真劲儿。
李玄的眼睛亮了亮。
帮主说,要找识字的,最好是那种无牵无挂的孤儿,这样的人,就算死了,也没人会来寻。
眼前这个乞丐,正好符合条件。
他心里的烦躁散了些,脸上却依旧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哼,算你有点本事。
起来吧。”
墨尘这才敢站起身,依旧低着头,不敢看李玄的眼睛,声音更是恭敬得近乎卑微:“谢李爷!
谢李爷赏饭吃!
小人以后,一定给李爷当牛做马!”
他甚至还刻意把“李爷”两个字咬得极重,比之前那些书生喊的“李哥”,要顺耳百倍。
李玄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捋了捋袖子,趾高气扬地说道:“算你识相。
跟我进来吧。
记住了,在黑风帮里,少说话,多做事。
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
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是是是!”
墨尘连连点头,像只驯服的狗,亦步亦趋地跟在李玄身后。
走过朱漆大门的那一刻,墨尘的眼角余光,飞快地扫过门楣上的黑风帮牌匾,又扫过两侧站着的帮众——那些人腰间都别着砍刀,眼神凶狠,身上带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的心脏,没有丝毫波动。
从他决定走进这扇门开始,就没打算活着靠“安分守己”出去。
他低着头,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冰冷的弧度。
李玄?
李爷?
不过是他活下去的第一块垫脚石。
至于那些消失的书生……墨尘的目光,落在了李玄腰间那串沉甸甸的钥匙上。
他有的是耐心。
有的是手段。
更有的是,把所有挡路的人,都踩进泥里的狠戾。
黑风帮的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发出“吱呀”一声响,像是一口巨兽,缓缓闭上了嘴巴。
街角的阴影里,墨尘靠着断墙坐着,一身破烂的灰布衫沾满了泥污,头发纠结成毡,唯有一双眼睛,亮得像淬了寒的狼崽。
他十六岁,身形单薄得像根被霜打过的芦苇,手里捏着半截啃得发白的麦秆,目光却没落在面前那只豁口的破碗上,而是死死盯着街对面——黑风帮的朱漆大门。
青石镇是凡界边陲的一座孤城,这里最横的就是黑风帮。
帮里的人个个练过拳脚,刀头舔血,寻常百姓见了,连大气都不敢喘。
而墨尘,是这镇上最不起眼的乞丐,却也是最不一样的乞丐。
他识字。
这是爹娘死前拼了命教给他的东西,也是他活到现在的依仗之一。
三天前,黑风帮的大门外,贴了一张黄纸告示,字是用朱砂写的,墨迹淋漓:招收识字之人,供帮中抄录账目,月钱十吊,管两餐饱饭。
贴告示的人,是黑风帮里一个外号叫李哥的汉子。
没人知道李哥的真名,只知道他在帮里地位不高,是个跑腿的,却比寻常帮众横三分。
墨尘蹲在街角,把那张告示上的字看了三遍,每个笔画都刻进了骨子里。
月钱十吊,管两餐饱饭。
这对他来说,是活下去的机会。
但墨尘没动。
他从记事起,就活在泥沼里。
爹娘是流民,带着他逃荒到青石镇,没半年就病死了。
他从五岁开始讨饭,七岁时被人贩子拐走,转手卖了三次,最后一次,他趁买主打瞌睡,用一块碎瓷片划破了那人的喉咙,连夜逃了回来。
从那时起,他就懂了一个道理——这世上,所有带甜头的东西,背后都藏着钩子。
他盯着那张告示,盯了三天。
三天里,有三个识字的穷酸书生,欢天喜地地去了黑风帮。
然后,就再也没出来过。
墨尘的眼神更冷了。
他知道,那三个书生,怕是己经成了城外乱葬岗的新鬼。
可他还是要去。
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快饿死了。
断墙根的风更冷了,墨尘把破碗往身前推了推,露出一张脏兮兮却还算清秀的脸。
他看着李哥从黑风帮的大门里走出来,手里摇着一把折扇,穿着一身浆洗得发白的蓝布衫,装模作样地踱着步。
墨尘深吸一口气,佝偻着背,像只温顺的老狗,快步迎了上去。
“李爷!”
他的声音又低又哑,带着恰到好处的谄媚,甚至还微微弯着腰,把姿态放得极低极低。
李玄正心烦。
帮主交代的事,他办砸了,被骂了个狗血淋头。
此刻听见有人喊他,他不耐烦地抬起头,看见一个瘦骨嶙峋的乞丐,正眼巴巴地看着他。
“滚开!”
李玄皱着眉,抬脚就要踹。
墨尘却像是早有预料,猛地往旁边一躲,顺势跪在了地上,脑袋磕得“咚咚”响:“李爷息怒!
小人识字!
小人是来应招的!”
“识字?”
李玄的脚步顿住了,他上下打量着墨尘,眼神里满是轻蔑,“你?
一个乞丐?
也配识字?”
“是!
是!”
墨尘的头磕得更响了,额头很快就渗出血丝,“小人爹娘死前,教过小人读书写字!
小人能抄账,能记账,还能写书信!
李爷要是不信,小人现在就能写!”
他说着,从怀里摸出一截炭条,又捡起一张被风吹落在地的废纸,跪在地上,一笔一划地写了起来。
字迹算不上多好,却工整清晰,一笔一划,都透着股认真劲儿。
李玄的眼睛亮了亮。
帮主说,要找识字的,最好是那种无牵无挂的孤儿,这样的人,就算死了,也没人会来寻。
眼前这个乞丐,正好符合条件。
他心里的烦躁散了些,脸上却依旧是那副高高在上的模样:“哼,算你有点本事。
起来吧。”
墨尘这才敢站起身,依旧低着头,不敢看李玄的眼睛,声音更是恭敬得近乎卑微:“谢李爷!
谢李爷赏饭吃!
小人以后,一定给李爷当牛做马!”
他甚至还刻意把“李爷”两个字咬得极重,比之前那些书生喊的“李哥”,要顺耳百倍。
李玄的虚荣心得到了极大的满足,他捋了捋袖子,趾高气扬地说道:“算你识相。
跟我进来吧。
记住了,在黑风帮里,少说话,多做事。
不该问的别问,不该看的别看。
不然,有你好果子吃!”
“是是是!”
墨尘连连点头,像只驯服的狗,亦步亦趋地跟在李玄身后。
走过朱漆大门的那一刻,墨尘的眼角余光,飞快地扫过门楣上的黑风帮牌匾,又扫过两侧站着的帮众——那些人腰间都别着砍刀,眼神凶狠,身上带着一股浓重的血腥味。
他的心脏,没有丝毫波动。
从他决定走进这扇门开始,就没打算活着靠“安分守己”出去。
他低着头,嘴角勾起一抹极淡的、冰冷的弧度。
李玄?
李爷?
不过是他活下去的第一块垫脚石。
至于那些消失的书生……墨尘的目光,落在了李玄腰间那串沉甸甸的钥匙上。
他有的是耐心。
有的是手段。
更有的是,把所有挡路的人,都踩进泥里的狠戾。
黑风帮的大门,在他身后缓缓关上,发出“吱呀”一声响,像是一口巨兽,缓缓闭上了嘴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