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彩片段
盛夏!金牌作家“长歌与鱼”的都市小说,《开局一把吸血刀,神明也要被我杀》作品已完结,主人公:林序钱炜,两人之间的情感纠葛编写的非常精彩:盛夏!凌晨十二点!别人家的高三学生暑假,要不是去武馆学武,要不就是修炼血气。唯有林序是个异类。屠宰场内,白炽灯亮得刺眼,血腥味混着汗臭味扑面而来。林序攥紧杀猪刀,手腕沉稳有力,刀锋精准扎进肥猪要害,手法利落得不像个学生。一边宰杀,林序一边念念有词:“第一千九百九十九个。”林序心里藏着个秘密,他是个穿越者。和其他人一样,晚上峡谷征战的时候,被大运找上,给他撞到这个修炼者可以搬山填海的世界。两个月前,...
凌晨十二点!
别人家的高三学生暑假,要不是去武馆学武,要不就是修炼血气。
唯有林序是个异类。
屠宰场内,白炽灯亮得刺眼,血腥味混着汗臭味扑面而来。
林序攥紧杀猪刀,手腕沉稳有力,刀锋精准扎进肥猪要害,手法利落得不像个学生。
一边宰杀,林序一边念念有词:“第一千九百九十九个。”
林序心里藏着个秘密,他是个穿越者。
和其他人一样,晚上峡谷征战的时候,被大运找上,给他撞到这个修炼者可以搬山填海的世界。
两个月前,刚开始修炼的时候,林序觉醒了系统。
系统是前世的一款全民游戏,王者中的商店。
他可以购买商店中的武器,装备自身,获得武器能力。
奈何,购买武器需要金币,而金币又只能杀怪获得。
于是,林序也顺理成章的来到了屠宰场,成为一名光荣的杀猪匠。
“吴叔,还有猪需要杀吗?”
熟练的将猪分割整理好,林序渴望的看向吴大叔。
吴大叔是退役军人,早年因公断了左臂,后来在城郊开了个屠宰场。
自从自己来了后,对方对他格外关照。
“你小子,我这个屠宰场的杀猪工作都快被你包圆了。”
“也不知道你脑袋怎么想的,修炼不好,偏偏学杀猪。”
吴大叔笑骂道:“今天一头都没了,还想要杀,就只有明天过来。”
闻言,林序失望低下头,只差一头,他就可以开启王者商店,购买新手大礼包了。
“没猪杀你小子还沮丧上了。”
吴大叔走过来,将手套取下,用力拍在林序肩膀上,爽朗笑道:“好了,时间也不早了,你小子快回家吧。”
“听说这阵子,有个逃犯潜逃到我们这边,你小子回去的时候小心点,有察觉到不对的地方,尽管来你吴叔这边。”
“嗯,我会的!”
林序沾满油脂的脸上露出笑容。
没有猪杀,林序也只能按下躁动的内心,换好衣服,将身体洗漱干净,提着一截猪肉走回家。
晚风卷着燥热,林序走在城郊的石柏路上。
这条路比较偏僻,鲜少有人走,也是他回家最近的道路。
心中还在盘算着明天来到屠宰场,新手大礼包会开出什么装备时。
身后忽然传来急切的脚步声。
林序还没反应过来,脖子就被人猛然死死扣住,力道之大,让林序脖子瞬间涨红。
“不想死的话,就别动!”
男人阴冷的声音带着戾气,捏着脖子的手指断了一截。
不会吧!
这么倒霉?
冷汗从额头流下,林序认出这人是谁了。
刚才吴叔说的逃犯钱炜,对方和这人一样,右手手指断了一截,通缉信息中有提到过。
钱炜盯着林序,舔了舔干裂的嘴唇,眼中是毫不掩饰的贪婪。
“真是天助我也,正好缺个血包疗伤。”
话音未落,钱炜就将林序提溜起来,三两步钻进旁边小树林。
彭~将林序重重砸在地上,钱炜己经快要抑制不住心里的贪婪。
手臂上,鲜血不断滴落。
这是前不久,大夏镇妖人追杀他时留下的。
人眼看不到的后背,那里碗口大的血洞即使有东西堵着,也止不住的流血。
伤势极重的他,如果再不吸血,他活不过半天。
好在在这种偏僻的地方,他大晚上居然还能遇到一个傻子。
刺啦~林序胸口被划开一道血线,看到鲜血瞬间,钱炜狂喜,趴在林序身上大口吸血。
生死危机下,肾上腺素强行让大脑,平静下来。
只是瞬息,林序就己经在大脑里做出计划。
强忍鲜血被吸走的虚弱感,林序手臂微动。
一把剃肉用的尖细小刀悄然出现在手中,这是他用来防止意外的,平时藏的很好,没想到今天派上用场了。
钱炜疯狂吮吸,完全沉迷其中,对于鲜血的渴望,让他丧失理智。
丝毫没注意到一把尖刀悄悄抵在他胸口。
林序用尽全身力气,刀尖刺啦一声。
划破衣服,没入肋骨,最终划破对方心脏,用力搅碎。
滚烫的血血液溅了林序满脸,钱炜瞪大眼睛,不敢置信地看着胸口的刀。
一个被吓软的傻子,哪里来的底气向他动手的。
“去死!”
临死前愤怒打出一掌,将林序拍飞三米远。
用完最后一口气,钱炜便软软倒在地上,没了气息。
“咳咳咳~第两千个!”
林序挣扎从地上爬起,看着钱炜逐渐无神的身体,眼神冰冷。
下一秒,脑海里传来清脆的提示音。
目标达成,金币达到两千,自动开启新手大礼包。
装备:泣血之刃·攻击加80,气血伤害吸血加25%,最大生命值加500。
溢出回复的一半转化为最大生命值。
将吸血刀装备上的瞬间,一股温热的气流瞬间席卷西肢百骸。
林序惊讶的察觉到,增加的五百生命值,瞬间让他胸口的疼痛感快速减轻,就连疲惫感也消散不少。
将血迹擦掉,林序没敢多留,快步朝着家的方向跑去。
这晚上经历的事情,简首比他过去经历的十八年都还要刺激。
一路提心吊胆,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终于是到了家的楼下小区。
蹑手蹑脚地爬上三楼,掏出钥匙,手指依旧在发抖。
小心关上门,怕吵醒睡着的父母。
回到自己房间中,才背靠着门板大口喘气,后背早己被冷汗浸湿。
缓了许久,他才扶着墙,走到卫生间,拧开水龙头,用冷水冲洗脸上和身上的血污。
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脸色苍白,眼神里满是惊魂未定,看着己经结疤的胸口,心中久久不能平静。
洗漱换了身干净的校服,将沾血的衣服塞进塑料袋,准备明天丢掉。
那把杀猪刀,则是被随手放在枕头底下。
躺在床上,林序毫无睡意。
脑海中全是刚才用刀捅进钱炜的场景,让他心里乱作一团,连吸血刀都没精神研究。
首天快亮时,林序才浅浅睡去。
就在林序睡着的时候,全然忘记某个尸体没有处理,自己的底裤己经被人扒个底朝天。
小树林中,两人查看死去的尸体。
“逃犯钱炜死于三个小时前,现场痕迹来看,和他搏斗的人是一个还没入阶的学徒。
那人一刀将钱炜心口捅个对穿,手法十分老道。
从伤口来看,用的是细长的刀具,很像摊贩用来剃肉那种。
最近的屠宰场只有一个,在这个时间段才回家,手段还十分老辣的。”
“找到了,就是他!”
年轻人将手中通讯调出一张图片,递给领头的人面前。
接过机器,中年男人看着和林序脸一模一样的照片,突然笑道:“有趣的小子,等天亮我们去会会他!”
“对了,下次可以找点更有用的线索。”
“比如那块遗落在杂草中的猪肉……”男人指着某个地方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