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之三国:铁血独狼
第1章
,是李云龙自已扣动的扳机。,对面的鬼子少佐眉心多了个血洞,倒在地上抽搐了两下便没了动静。可与此同时,一把三八式步枪的枪尖也穿透了他的胸膛,温热的血顺着枪杆往下淌,糊住了他握枪的手。“团长!”,李云龙想回头笑一笑,告诉弟兄们“老子没给独立团丢脸”,可喉咙里涌上的血沫堵住了所有话。他能感觉到生命力在飞速流逝,胸口的剧痛像火烧一样蔓延全身,眼前的硝烟、战友的身影、鬼子的尸体,都渐渐模糊成一片猩红。“亮剑……亮剑……”,这是他一辈子的信条,就算死,也得是亮着剑死的。意识沉入黑暗的最后一刻,他仿佛看到了独立团的弟兄们,看到了秀琴,看到了赵刚,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彻底失去了知觉。,一阵钻心的寒冷和剧痛把他从混沌中拽了回来。“操……真他娘的疼!”
李云龙想骂娘,可一开口,却只发出了一声沙哑的呻吟。他费力地睁开眼,首先感受到的是刺骨的冷——不是北方冬天的干冷,是带着湿气的、能钻进骨头缝里的阴冷。细密的雨丝打在脸上,凉得他一个哆嗦,鼻腔里涌入一股浓烈的腥臭,混杂着腐肉、烂泥和某种不知名的霉味,呛得他忍不住剧烈咳嗽起来。
“咳……咳咳!”
咳嗽牵动了胸口的伤,不是枪伤那种尖锐的灼痛,而是一种钝重的、弥漫在全身的酸痛,像是被人用钝器狠狠揍了一顿,又像是饿了好几天没吃饭的虚脱感。他艰难地转动脖子,看清了自已所处的环境,瞬间愣住了。
没有医院的白墙,没有战友的脸庞,更没有鬼子的尸体。他躺在一片枯黄的乱草堆里,身下是湿冷黏腻的泥土,周围横七竖八地躺着几具早已僵硬的尸体。有的尸体衣衫褴褛,露出的皮肤上布满伤痕和冻疮;有的尸体已经开始腐烂,蛆虫在腐肉里扭动,苍蝇嗡嗡地成群盘旋,那股令人作呕的腥臭,正是从这些尸体上散发出来的。
这是……乱葬岗?
李云龙的脑子“嗡”的一声,像是被重锤砸了一下。他下意识地抬手摸向胸口,那里没有枪伤,只有一片淤青,还有些隐隐作痛。他低头看向自已的手,这双手陌生得让他心惊——皮肤粗糙,布满了细小的伤口和老茧,指甲缝里嵌着泥垢,指关节有些红肿,根本不是他那双握了十几年枪、能精准扣动扳机的手。
他再看向自已的身体,穿的不是独立团的灰布军装,而是一件浆洗得发白、打了好几个补丁的粗布官服,料子粗糙坚硬,磨得他的脖颈和手腕生疼。腰间没有熟悉的驳壳枪,只有一把锈迹斑斑的短刀,刀鞘已经朽坏,轻轻一碰,铁锈就簌簌往下掉。左手紧紧攥着什么,他费力地松开,掌心是一只缺了个大口子的陶土碗,碗底残留着半块发黑变硬的糙饭,混着草屑和泥土,散发着淡淡的霉味。
“这……他娘的是怎么回事?”
混乱中,无数陌生的记忆碎片如同决堤的洪水,猛地涌入他的脑海。
原主名叫李默,是巨鹿县的一名书佐小吏,年方二十,性子耿直,甚至有些迂腐。这是东汉末年,巨鹿张角兄弟领着黄巾贼起义,天下大乱。官府腐败透顶,县尉为了讨好黄巾渠帅,逼着百姓交粮交款,搜刮得民不聊生。原主看不下去,几次劝县尉手下留情,却被安了个“通敌黄巾”的罪名,打了一顿后扔到这乱葬岗,想让他自生自灭。
记忆里,有原主被衙役拖拽时的挣扎,有被棍棒抽打时的剧痛,有被扔进乱葬岗时的绝望,还有对活下去的本能渴望。那股深入骨髓的恐惧和无助,像针一样扎着李云龙的心。
他李云龙,是八路军独立团团长,是从死人堆里爬出来的硬骨头,打鬼子、拼刺刀,什么大风大浪没见过?可此刻,面对这陌生的时代、虚弱的身体、随时可能到来的危险,他第一次感觉到了一丝茫然。
争霸天下?狗屁!
现在最要紧的,是活下去!
冷雨越下越大,打湿了他的头发和衣衫,顺着脸颊往下淌,冻得他浑身发抖。腹中更是饥肠辘辘,饿得他头晕眼花,那半块发黑的糙饭,此刻在他眼里竟像是山珍海味。
“不行……得先找吃的,找个地方躲起来。”
李云龙咬着牙,用尽全力撑起身体。刚一站稳,腿就软了一下,这具身体实在太虚弱了,刚才的咳嗽几乎耗尽了他所有力气。他扶着身边一棵枯树,缓了好一会儿,才勉强稳住身形。
远处隐约传来马蹄声,还有男人的呵斥声和女人的哭嚎声,越来越近。李云龙心里一紧——是黄巾贼!原主的记忆里,这些贼寇烧杀抢掠,无恶不作,落到他们手里,比死还难受。
他不敢耽搁,弯腰趴在草丛里,借着尸体和荒草的掩护,小心翼翼地观察着四周。马蹄声是从西南方向传来的,大概有十几个人,听声音还带着酒气,应该是刚劫掠完回来。
“他娘的,点子有点多,不能硬刚。”
李云龙眯起眼睛,脑子里飞速盘算着。他现在手无寸铁(那把锈刀跟废铁差不多),身体虚弱,硬拼就是送死。独立团的规矩,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就跑,保存实力最重要。
他趁着雨雾的掩护,猫着腰,在乱葬岗的尸体堆里慢慢挪动。每一步都走得极轻,生怕发出一点声响。他在找能吃的东西,能用来防身的家伙,还有能躲人的地方。
很快,他在一具穿着兵卒服饰的尸体旁边,找到了一个小小的麻布口袋。打开一看,里面装着小半袋风干的粟米,硬邦邦的,却散发着粮食的香气。李云龙眼睛一亮,赶紧把口袋揣进怀里,又在那具尸体的腰间摸了摸,摸到了一把还算锋利的短匕,沉甸甸的,手感不错。
“好家伙,这下有家伙事儿了。”
他把短匕藏进袖中,又捡起地上一块磨得尖锐的石头,握在手里。做完这一切,马蹄声越来越近,已经能隐约看到远处的人影了。李云龙不敢再停留,转身就朝着乱葬岗后面的密林跑去。
泥泞的道路让他跑得磕磕绊绊,冰冷的雨水和汗水混在一起,顺着后背往下淌。他不敢回头,只知道一个劲地往前跑,耳边只有自已粗重的喘息声和身后越来越远的马蹄声。
跑了大概半个时辰,他实在跑不动了,扶着一棵大树大口喘气。密林里的树木很密,枝叶遮天蔽日,雨丝很难打进来,总算有了个暂时安全的地方。
他靠在树干上,缓了好一会儿,才感觉力气稍微恢复了一点。腹中的饥饿感越来越强烈,他从怀里掏出那个麻布口袋,倒出几粒粟米,放进嘴里嚼了起来。粟米又干又硬,硌得牙疼,可他还是狼吞虎咽地吃着,一点一点地咽下去,聊以充饥。
吃了十几粒粟米,稍微垫了垫肚子,李云龙才感觉脑子清醒了一些。他看着手里的缺角破碗,又摸了摸怀里的粟米和袖中的短匕,眼神渐渐坚定起来。
他不知道自已为什么会来到这个鬼地方,也不知道独立团的弟兄们怎么样了,更不知道未来会是什么样子。但他知道,他是李云龙,是那个不服输、不怕死的李云龙。
现在的目标很简单:活下去。
先找个安全的地方落脚,再想办法弄点吃的,把身体养壮,然后……再慢慢琢磨这乱世该怎么闯。
冷风吹过密林,树叶沙沙作响,像是在低语。李云龙紧了紧手里的短匕,眼中闪过一丝熟悉的锐利。
不管是鬼子,还是黄巾贼,不管是现代战场,还是汉末乱世,想要活下去,就得亮剑。
只不过这一次,他的剑,是为了生存而亮